新新聞》傅崐萁「受益」新版監刑法,獄中照樣「服務選民」?

2020-06-1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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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新法施行後,監所就不能限制他想見的對象,屆時監所長官(典獄長)也有權增加他的接見次數或時間。此外,傅如果和律師或辯護人見面,監所更是只能監看,不可偷聽及錄音錄影,獄方甚至不能限制律師接見次數和時間。而傅崐萁也可以改用立院辦公室名義或其妻徐榛蔚以花蓮縣府名義辦理「特見」,只要典獄長同意,傅不必隔著窗,可以在監獄指定地點,當面向部屬或親友「面授機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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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視訊質詢」?技術門檻太高

這些保障人權的規定,讓傅可以利用機會交託各種政治任務給部屬,繼續維持政治能量,不會白白浪費牢獄歲月。

除了外人能進來監獄探視傅崐萁,這套新法也同時增加他對外聯絡的管道。往後,傅只要提出正當理由,就能透過打電話、遠距接見或視訊等各種方式與外界聯繫。不過,讓外界疑慮的是,如果他提出的理由叫做「在立法院視訊質詢」,到底有沒有可能成功?

一名資深管理員對這個議題潑了一桶冷水。「講起來很簡單,做起來卻比登天還難。」他分析,根據矯正署擬定的〈監獄及看守所辦理通訊設備接見辦法〉規定,傅若想進行「視訊質詢」,必須由立法院預先檢附證明文件向監獄提出申請,監獄還得審核傅崐萁的教化需求、身心狀況才能決定准駁。此外,即使花監破天荒同意,監獄裡的老舊通訊設備也不一定能和立院器材接軌,要同時進行雙向通訊,兩個單位的時間還得銜接得天衣無縫才行。

「要完成視訊質詢須克服的技術門檻太高,值得警惕的是,監獄開放『接見』的目的,並不是讓立委拿來『特權問政』的,獄方如果為傅開先例,往後也不能拒絕其他立委了。傅曾入過監懂得規矩,這招可能會引發其他受刑人眼紅,更容易橫生政治效應,他不可能傻到為難監所。」這名管理員斬釘截鐵地說道。

轉外役監更有機會做選民服務

或許對傅崐萁而言,要履行問政職責,祭出書面質詢才是平緩的康莊大道。新版的《監刑法》充分保障受刑人的祕密通訊自由,除非傅出現「妨害監獄秩序遭調查」等違規狀況,否則獄方只能檢查其書信是否夾帶違禁品,禁止翻閱內容。而傅和律師及和「公務機關」(例如立法院等行政單位)書信往來的內容,監獄更是全面禁止閱讀。

受惠於這些規定,傅可以透過接見、特見、信件、電話或視訊設備等方式,隱密遙控立院辦公室或地方服務處,更可以透過立法院辦公室提出書面質詢或接受陳情,繼續做選民服務。難怪外界充斥要他請辭的聲浪時,他始終置若罔聞。

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前中)顏家代表的黑派,在地方具有相當實力。(新新聞資料照)
同樣曾帶職坐牢的顏清標(前中),當年在獄中擔任管理伙食的「伙頭」。(新新聞資料照)

知情人士私下說,傅是現任立委,監獄不至於讓他做苦差事,比較可能安排他擔任「服務員」(雜役)等管理職,據說顏清標當年入監時也擔任過管理伙食的「伙頭」,這些行政職被監獄認定為「視同作業」,不必下工場勞動就能穩穩累積處遇分數,更有機會爭取到外役監服刑。

外役監是低度戒護的監所,受刑人白天工作時行動自由,獄方也會適度安排受刑人和配偶(或直系血親)同宿,成績優良的受刑人更能在例假日或國定假日「返家探視」。如果傅崐萁有機會前往在地的花蓮自強外役監服刑,將有更多機會延續選民服務工作。

立委「自宮」修法解職只聞樓梯響

傅崐萁並不是第一個帶職入監的立委,前立委邱毅、顏清標早就是前方標竿。而邱毅在二○○七年帶職入監時,曾有綠委揚言修法增訂立委解職條款,可惜喊了十多年,卻始終只聞樓梯響。對於這種立委帶職入監的奇特現象,綠白陣營近日磨刀霍霍提案修法,想在《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判刑入監解職條件,更要禁止身陷牢獄的立委領取歲費及公費。

可惜,這些衝著傅崐萁而來的提案,即使通過施行,也將因無法溯及既往而約束不到傅崐萁,反而變相衝擊其他立委的權益。因此,立委提出的「自宮」草案會不會落入「雷聲大、雨點小」的命運,頗值得外界持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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