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山專欄:臺灣豈有退走左派經濟的本錢?

2014-05-28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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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浪潮下,台灣有退走左派經濟的本錢嗎?(取自網路)

在全球化浪潮下,台灣有退走左派經濟的本錢嗎?(取自網路)

哈佛大學博士、前大法官及司法院院長賴英照25日投書聯合報,直以臺灣經濟的國家治理政策及所採行之發展策略「憲法向左,政策向右」,有實質「違憲」的質疑與糾正;以賴英照的崇隆地位與聲勢,所作如此修憲的呼籲,加上聯合報以A14版全文刊登,A1頭版三分之一述引論旨,A2半版申論訪談的極力放大報導,勢必對馬英九總統及當前主政治國行政團隊,構成莫大沉重壓力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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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英照這項充滿社會主義理想的投書,論述與主張的重點主要有四:一、憲法第一四四條的「公營原則、民營例外」基本政策,全面被現實翻轉;二、現實完全不符憲法第一四三條第三項「漲價歸公」規定的意旨;三、憲法第一五○條:「國家應普設平民金融機構,以救濟失業」,但現實是,信用合作社紛紛改為商業銀行,營利為目的之股份制金控公司成為金融主流公司,不協助失業者創業;四、仿自德國威瑪憲法的國民經濟條款,帶有社會主義色彩,但現實經濟發展的「經濟國際化,貿易自由化」政策的本質,卻是資本主義體制。

因此要求,將現在的經濟治國政策,回復為節制資本的國民經濟原則、漲價歸公、大量恢復公營事業經營,以及普設平民金融機構,建構均富的社會。同時,也特別要求參照呼應當今全球經濟學界出版新貴、42歲法國大左派旗手學者皮凱提(Thomas Piketty)「新資本論」的「未受節制的私人資本拉大貧富差距」觀點。

準照賴英照投書論述的說法,則似乎今天臺灣經濟國策,應該及早大倒退走回到民國36年(1947)中華民國憲法制訂當時,所設定社會主義色彩的規範架構體制,抑或者是,更應該重新撿拾對岸中國大陸既已實施60年失敗,並已於三十年前改革開放而棄置的共產主義經濟體制,或是高度左傾的社會主義經濟路線,乃為恰適。但是,對於未來修憲大工程,究竟應該是要修正憲法文本以符合現況經濟治理政策?抑或是大幅度矯正當今經濟治理政策以符合36年憲法文本旨意?依賴英照投書,則似乎後者更必須優先於前者。

然則,以臺灣經濟社會的情境現況,以至未來在全球市場功能角色的前瞻性發展態勢看,究竟臺灣有沒有可以背棄自由市場經濟,而退走到馬克思、皮凱提新舊資本論設定之社會主義經濟框架的本錢與條件?是極端值得爭議與存疑的。

臺灣的島國經濟天塹限制,迥非當年大陸經濟背景之擁有莫大「自給自足」秉賦態勢,所可以參照比擬的;今天臺灣得以自給自足的總經濟能量,根本達不到現有GDP規模的六分之一。就是以這樣子的背景思考,當年行政院美援會(經建會國發會前身)才會有規劃設計臺灣經濟國策大轉向「經濟國際化,貿易自由化」,逕直採行朝向國際接軌,符合世界市場經貿規範的自由市場經濟資本主義體制,亦因此,也才有可能擺脫貧窮,創造出臺灣經濟奇蹟來。「私有財產」與「自由市場」的憑藉,才使得臺灣能夠脫胎換骨,晉級升格,臻登全球大社會經濟圈。

倘若當年行政院堅持憲法規定,所有實物經濟(real economy)要素,包括土地、礦產及天然力均屬於「全民所有」「國家所有」,而且徹底節制私人財富(私有財產)及私營事業資本,貫徹「公營原則、民營例外」基本政策,全力發達國家資本,則真不知道當今全世界經濟社會是否還有可能見得到「臺灣公司」(Taiwan Inc.)或「中華民國公司(ROC Inc.)」甚至是「臺灣奇蹟」?

既往一整個世紀的發展歷程經驗中,所有唯一或極力發達國家資本或民族資本的國家社會,無一不因「政府無效率」(X-inefficiency)的宿命,而致經營管理無效能無效率,嚴重虧損與失敗,完全無助於對外競爭力的提升,甚至於成為大貪腐與竊盜國家資產的大溫床,成為社會的財政大負擔,乃至國家政治大包袱。

可以這麼肯定地說,今天在全球場域中,根本見不到有任何一個,祇能一味否定民間資本,唯一促進國家資本,卻竟然能夠成就其發達先進、民富國強之現代社會經濟體的國家。

在這樣子內外大環境都充滿機會與挑戰的新時代,臺灣還有走回頭路再賣力發達國家資本、全力節制民間資本的價值與意義嗎?

面對廿一世紀全球化知識經濟社會大時代,對於擁有足夠規模土地空間及優勢要素成本條件的大陸型經濟社會,其內需市場、實物資產、人力資本,乃至天然秉賦,都足以作得即使在「對外完全封閉系統中」猶可自主運作而永續存活;但是,今天在臺灣,所有實物經濟大國條件幾皆付諸闕如,倒是可以有效激發象徵經濟(symbol economy)之潛能與國際競爭力的高度「要素品質優勢」,即在全世界場域稱得上是素具「專長特色」(global expertise)的條件相當充分,則在減少更多政府有形之手的過度強力干擾之下,更能激勵臺灣社會的普遍創意經濟與創新創業活力,關於這一方面的臺灣優勢,至少全球創新力排名,都是這樣告訴我們的。

當然,這也同時顯示出,賴英照所建議,大力普設針對國內社會的平民金融機構,並不是今天臺灣面向全球大環境挑戰的優先首務,世界級服務業經濟的積極提升與擴大,應該才是臺灣的未來。

然則,倘若賴英照25日投書對於我國這部早已被李登輝陳水扁修整得面目已非的憲法,其中關於國民經濟十個條款與現行國家經濟發展政策之間齟齬不合,而要求讓臺灣經濟治理國策,整個要退回到早已不合時宜的陋舊框架中,而其最終謀以「復古新用」之目的,都祇不過是為了要「打造一個青年住得起的臺灣」的「人間小確幸」而已,則如此的顯題論述,未免把臺灣的未來性與願景格局,限縮得太窄太小了。

作為一個長期關注及評論臺灣經濟治國成長發展政策的忠實亞當斯密學生,面對這樣一個會拗折未來國家發展願景的時代性大哉議題,不得不毋忖簡陋,就教於大院長賴英照先生。

*作者為財團法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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