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質疑戒嚴沒收不當財產如何歸還?促轉會:擬立專法或修正「受損權利回復條例」

2019-12-2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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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財產歸還問題,促轉會主委楊翠(見圖)說明,促轉會日後將朝訂定專法或是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這2種方向來思考如何返還財產。(顏麟宇攝)

針對財產歸還問題,促轉會主委楊翠(見圖)說明,促轉會日後將朝訂定專法或是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這2種方向來思考如何返還財產。(顏麟宇攝)

針對戒嚴時期政府沒收「異議分子」的財產之歸還,監察委員王美玉今(20)日赴行政院巡查時,質疑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鎖定的歸還標準為何?對此,促轉會主委楊翠說明,日後將朝訂定專法或是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這2種方向來思考如何返還財產。另外,王美玉也質疑為何「泰源事件」相關檔案需封存超過30年,行政院長蘇貞昌則回應,他將親自前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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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玉於行政院巡查時表示,轉型正義的目的包含「平反冤屈、回復名譽、財產權」,而依據已經廢止的《懲治判亂條例》第8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2條及《第14條規定與戡亂時期檢肅匪諜給獎辦法》,「匪諜與叛亂犯」的財產應沒收並分發獎金給檢舉與有功人員。

針對沒收財產歸還規定 監院提4大疑義

針對已經沒收的財產,王美玉指出,因為現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6條第2項規定,「有罪判決暨其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於本法施行之日均視為撤銷、並公告之」,因此促轉會已經撤銷相關沒收宣告,在法律上國家即產生財產歸還之義務。王美玉質疑,促轉會撤銷決定判決的標準為何?財產發還是採當事人提告還是主管機關主動發還?行政院有無主動準備歸還?如有歸還計畫,預算編列要分幾年處理?另外王美玉也詢問,依規定將於明年5月提出報告後解散的促轉會是否會再依法申請延長?

20191003-監察委員王美玉3日召開「台塑涉空汙數據系統性造假 糾正環保署」記者會。(簡必丞攝)
針對戒嚴時期政府沒收「異議分子」的財產之歸還,監察委員王美玉(見圖)質疑,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鎖定的歸還標準為何?(資料照,簡必丞攝)

對此,楊翠回應,促轉會對於財產歸還問題會參考國內外經驗,並將在研究後成立《威權統治時期不法刑事判決沒收財產返還條例》專法,或是修改《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這2種方向來思考如何返還財產。

檔案涉情報工作得封存30年?監委:轉型正義如何能實現?

而在政治檔案部分,王美玉表示,在調查1970年發生的「泰源事件」之過程中,國防部等部分機關並未如實將檔案提供給檔案管理局,如外交部的檔案中有國民黨黨部文件,國防部軍法局的黨但中也有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檔案,但檔案管理局等機關提供的檔案都沒有這些資料,因此呼籲行政院應督促檔案管理局進行相關爬梳比對,才能還原事件真相。

王美玉進一步說,總統蔡英文曾說「必須承認過去政府沒有做到系統性的真相調查」,但相關單位函覆,稱「陳文成命案」及「林義雄家屬命案(林宅血案)」仍有部分檔案因涉及情報工作,要延長保密30年至2048年6月30日,再檢討是否得以解密。王美玉質疑,但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即使是絕對機密也不得封存超過30年,「這樣真相如何發現?轉型正義如何能儘速實現?」

「總統同樣關切!」蘇貞昌:會親自去了解延長原因

行政院長蘇貞昌對此,回應,他和總統蔡英文都很關心政治檔案的全面解密問題,他會去親自了解為何這些檔案要延長再30年。

王美玉強調,政府全面公開檔案保障檔案資料完整性與正確性,僅是轉型正義的第一步而已,因此王美玉直言,行政院應促使全面公開戒嚴時期相關檔案,讓社會各界調查研究,如此歷史真相才能還原,台灣人民所受傷痕才能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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