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法三讀 韓國瑜:人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法律問題由立院決定

2019-05-17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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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立院三讀通過,高雄市長韓國瑜表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法律問題由立法院決定。(資料照,簡必丞攝)

同婚專法立院三讀通過,高雄市長韓國瑜表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法律問題由立法院決定。(資料照,簡必丞攝)

同婚專法立院今天三讀通過,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國家,高雄市長韓國瑜表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法律問題由立法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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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規定相同性別2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在親子關係部分則準用民法,採「繼親收養」,即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

韓國瑜對此回應表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法律問題由立法院決定。

高雄市民政局指出,高市府於民國104年5月20日全國首創戶政資訊系統同性伴侶註記服務措施,致力表達多元文化的尊重善意,計協助696對同性伴侶完成同性註記,樂見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規定相同性別2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讓同志朋友們的權利義務受法律保障。

民政局指出,5月24日起全市各戶政事務所將受理同志結婚服務,採隨到隨辦無需事先特別預約,也可透過現行便民服務措施,如親自申請、網路預約、電話預約、傳真等向戶政所預約辦理。戶政事務所受理同性結婚登記件數統計數據將置於民政局官網「人口統計」專區,供爾後規畫評估各項彩虹經濟施政措施的參據。

民政局表示,將廣設性別友善廁所,結婚場景加入性別平等、同志人權元素,並加強第一線戶政同仁性別平等觀念,加強同志平權及性別友善服務措施,提供最完善的戶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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