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都說,做幼教事業要有愛心、有耐心,但我們做員工的怎麼會被這樣對待?」
剛從幼稚園轉去補習班當輔導老師半年,珊珊(化名)就發現自己懷孕了。滿心期待新生命的珊珊告知主任懷孕消息,原以為可以避免太勞累的工作,沒想到對方竟開始要她搬重物、在大熱天到路邊發傳單,導致她才剛懷孕就出血。緊急請了一周安胎假後,主任終於攤牌、要她自請離職。珊珊不肯,硬是繼續工作,直到將屆臨盆前身體又出狀況,於是決定要提早請產假及育嬰假,但主任仍不願意、再次要她離職,「你這樣我還要再請一個人,很麻煩。」
珊珊在網路上查到了當地議員提供的法律諮詢,在對方的指引下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主管被告發後自知理虧,選擇與珊珊和解,把所有假期薪資一次發給她。珊珊這時才知道,自己原來還有家庭照顧假、特休假可以請。
辦好離職手續才能請假 僱主惡行各有不同
從事幼教工作的勞工有99%是女性。像珊珊一樣的遭遇,在圈子裡工作的人都時有所聞。各種故事在勞工間流傳,其中僱主的「惡行」各有不同,有人得簽下離職交接單、辦好離職手續才能請育嬰假;有人必須在遠得要命的新職和離職間二選一;有人要請安胎假、被要求必須在假期結束當天離職……。但無論是什麼理由,故事的結局都相同:勞工當了媽媽,卻丟了工作。
各種育嬰假的歧視,圈子外的人看來畸形,圈子內的人卻渾然不覺。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簡瑞連指出,幼教業相對封閉,平常都是主管出去開會、跟外面接觸,一般老師每天面對孩子,下了班也不會特別了解政策、時事,對勞動權益陌生,碰到問題不知如何解決,只能把僱主所提的不合理條件照單全收。「但這樣只會讓問題一再發生,」簡瑞連說,類似一懷孕就被迫離職的案例層出不窮,卻少有人會主動申訴。不少幼教人員為了避免麻煩,甚至不生第二胎,以免又因生產而失業。
除了勞工較無勞權意識,幼教產業中「團結」的資方,也讓個別工作者難以抗衡。珊珊回憶,當她生完孩子、回到補習班教室準備上課時,主任當場不准他進教室,拉她進小房間簽離職單。珊珊拒絕,指出《勞基法》沒這項規定,主任臉色一沉:「你不要用勞基法壓我,我們不吃這一套。你壓我,你在這邊不會有辦法生存,附近補習班、幼稚園,也絕對找不到工作。」
試遍區內每家幼稚園 沒人敢用她
珊珊不信,與補習班還沒和解就開始找工作,沒想到試遍區內每家補習班、幼稚園,還真的沒有一個人要用她;跨區跑到市區找工作,僱主還是對她搖頭。朋友給他通風報信,告訴珊珊外面都在傳她告老闆,接下來大概沒人敢再僱她工作。
業界黑函是幼教圈裡另一項公開的秘密。簡瑞連透露,僱主碰到「有問題」的員工,就會互相告知同業要「封殺」。高雄輔育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楊秀彥也曾聽聞,高雄市的幼教業僱主間有一個聯絡的Line群組,裡面流傳一份「黑名單」、所有曾與僱主有勞資糾紛的幼教人員都有上榜。有的老師改了名想再找工作,僱主還會在群組裡「揭露」員工本名、要其他老闆別上當。
把員工請育嬰假塑造成麻煩 藉此分化勞工
除了聯合資方勢力,有些僱主還會把聘雇替代人力的責任丟到勞工身上,或是把員工請育嬰假一事塑造成工作麻煩,藉此分化勞工。好比當珊珊因懷孕被主任脅迫離職時,就有同事看準珊珊離職後空出的職缺,不但不幫忙、反倒也勸珊珊走人。另外,之前在兒童早療機構任職的巧雯(化名),園內照顧的是有特殊需求的孩子,少了巧雯後師生比一下子從1比3變成1比6,雇主沒有增聘補充人力,同事不堪負荷,也透過主管要巧雯離職。
儘管幼教產業裡的僱主或主管以女性居多,但相同的性別卻無法紓解勞工的工作困境。簡瑞連認為,勞方、資方的角色在工作關係上的重要程度往往大過性別,女性當了老闆,一樣只會考慮成本,因此不見得會對女性員工的處境感同身受,也讓「女人為難女人」的情境在幼教產業裡不斷上演。
即使僱主聯合抵制,日子還是得過,小孩還是得靠自己。肩負2個小孩養育費用的珊珊,盤算一家人不能光靠先生的薪水過日子,決定改行當家庭保姆。為了遵守衛福部的居家托育管理規範,珊珊白天還得把小孩送給婆婆帶,自己「專門」帶別人的小孩。當年受著氣生下的孩子已經5歲,如今珊珊稍微收拾了憤慨和難過,樂觀的說,也許過幾年小孩大了、鋒頭過了,還是能再試著回幼稚園工作。
幼稚園老師白天幫別人顧小孩,下班回家反倒面對比其他行業更艱難的育兒環境。簡瑞連嘆,幼教人員懷孕後往往連工作都保不住,遑論請育嬰假。勞動部統計復職率9成,完全沒有反映真實狀況;另一方面,相關勞檢沒落實、罰責又太輕,缺乏勞權知識的幼教人員只能任何資方宰割,「法令擺在那,勞動部都說做得很好,但根本不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