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案發現場!「港警近距離開槍轟人」究竟怎麼回事,警方開槍真的是「適當武力」嗎?

2019-10-02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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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況截圖分解:警察遭擊中衣袖後,手臂幾乎紋絲不動,隨即近距離以實彈擊中示威者胸口。(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實況截圖分解:警察遭擊中衣袖後,手臂幾乎紋絲不動,隨即近距離以實彈擊中示威者胸口。(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10月1日香港迎來「反送中」抗爭以來最血腥的一天,多地發生警民衝突,醫院管理局公布,截至深夜至少有74名涉及示威活動的人受傷,其中2人傷勢危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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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下午4時許,荃灣一名18歲的高二生遭警近距離實彈射擊,中槍倒地後左胸不斷流血。他是「反送中」示威4個月以來,警方首次以實彈射中的示威者。香港當局回應此事件時指稱,警員在雷光火石下受近距離襲擊,因感到自己及同袍生命受威脅,而採取開槍的行動,合理、合法、合乎指引,但此說法也引發許多香港民眾憤怒。

事情發生過程為何?在眾說紛紜之際,《風傳媒》以多支影片試圖還原現場,香港荃灣在1日下午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一名員警落單,大批示威者湧上

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1日深夜回應荃灣開槍事件時指出,「有警員被暴徒推跌,繼而大批暴徒衝前及圍毆,更以尖頭硬物刺向他。」

從港大校園電視影片可見,約15名的示威者群眾與約6人的鎮暴小隊在荃灣街角相遇,一名警員拿著長盾自行離隊落單,多名示威者湧上追逐,其中一位示威者跳上去將員警制伏在地,隨後更多示威者上前圍住員警,持雨傘與金屬棍棒毆打員警。

實況截圖分解:警察與示威者相遇(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實況截圖分解:警察與示威者相遇(港大校園電視影片)
實況截圖分解:一名警察落單,遭示威者包圍(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實況截圖分解:一名警察落單,遭示威者包圍(港大校園電視影片)
實況截圖分解:一名警察落單,遭示威者包圍(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實況截圖分解:一名警察落單,遭示威者包圍(港大校園電視影片)
實況截圖分解:一名示威者手持鐵鎚(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實況截圖分解:一名示威者手持鐵鎚(港大校園電視影片)

開槍員警衝上前,與中槍學生對峙

盧偉聰聲稱,警員因感到自己與同袍的生命受嚴重威脅,於是向施襲者開一槍。然而該開槍警員的生命真的受到嚴重威脅嗎?他真的必須近距離朝著人的心口開槍,才能拯救自己與同袍嗎?

從港大校園電視與城市大學「城大編委」發布的影片可見,當受圍警員被示威者毆打時,有員警先施放催淚彈作為驅離警告。帶著防毒面具的開槍員警衝上前,以左輪手槍對準示威者,在場多數示威者的目標仍是先前倒地的港警,開槍警員與中槍示威者幾乎是一對一的對峙狀態。

實況截圖分解:警察施放催淚彈(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實況截圖分解:警察施放催淚彈(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實況截圖分解:影片可見抗爭者以鐵棍擊中警察衣袖。(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實況截圖分解:影片可見開搶員警持左輪手槍對準,抗爭者以鐵棍揮向警察衣袖。(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示威者在中槍前一刻,手持鐵棍朝該名警員的手臂揮舞,似乎是想打脫他的實彈槍械。究竟鐵棍是否擊中警員?影片可見,警員的手臂幾乎紋絲不動,並在下一刻扣下板機。開槍員警從衝上前到扣下板機的時間,僅短短不到3秒。

學生心口中槍倒地,警方並未立刻救人

學生中槍後直接往後倒向被壓制在地的員警,圍毆該員警的示威者聽到槍聲之後紛紛往後撤,遭圍毆的員警順利站起來,此時至少2名員警繼續持槍對著示威者。開槍員警明知自己開了實彈,把人擊倒在地,也不願第一時間喊出「有人中彈」,讓其他人上前幫忙。有一名示威者上前,想查看中槍者的傷勢,隨即被另一警員撲倒制伏在地,其他示威者撤退時,向警員方向投擲一枚汽油彈。

實況截圖分解:至少兩名員警舉槍(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實況截圖分解:至少兩名員警舉槍(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實況截圖分解:警察制止其他示威者檢視傷者傷勢(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實況截圖分解:警察制止其他示威者檢視傷者傷勢(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根據在現場採訪的「香港01」記者說法,傷者倒地後鮮血不斷自胸口滲出,並呼救:「送我去醫院,我胸口很痛……」,在場人士詢問傷者姓名時,他回答「曾智健(音)」。記者稱,傷者自行脫下面罩後躺在路邊,直到記者向在場警員表示,有人受傷流血倒地、需要急救,警員眼見多名記者關注傷者情況後,才趕緊照看其傷勢。

從「城市廣播」的影片可見,傷者中槍倒地後的3分鐘內,除了正在制服示威者的警員外,在旁沒有任何警員對中槍倒地的傷者施救,只是不斷揮手要求其他示威者向後撤。期間中槍者多次高喊「救命」,警員仍不予理會,直至3分鐘後才有警員低頭查看傷者。影片內容亦顯示,中槍後至少5分鐘內仍未有警方救護人員到場施救。

警員開槍是否合法?

香港《警察通例》第29章「武力與槍械的使用」列明,警務人員可在「保護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的情況下使用槍械;但警員必須在「不能以較溫和武力來達到其目的」時,亦即「別無選擇下」才可使用槍械。

盧偉聰指稱,現場警員曾對示威者發出警告但無效,是在逼不得已、沒有選擇下才使用槍械,防止自己及同袍受生命威脅,因此他認為警方1日使用槍械制止攻擊者是「合理、合法」。

對照現場影片的畫面,開槍員警身上配有長槍(應荷有橡膠子彈)、胡椒噴霧等非致命武器,以實彈射擊抗爭者是否符合「最低使用武力原則」已有可議。即使警員要選擇發射實彈,也可以對空鳴槍示警,或是朝對方非致命處射擊。在眾多可以避免示威者受嚴重傷勢的情況中,警員卻選擇幾乎能「一擊斃命」的方式──近距離朝心口開槍。

實況截圖分解:開槍員警身上配有長槍與胡椒噴霧等非致命武器。(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實況截圖分解:開槍員警身上配有長槍與胡椒噴霧等非致命武器。(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傷者一度命危,目前已完成手術

救護車在隨後到場,為傷者戴上氧氣罩後,將他送至瑪嘉烈醫院,後轉院到伊利沙伯醫院搶救。「香港01」消息稱,曾智健肺部中彈、左肋骨破裂,疑有子彈碎片留在體內,情況危殆,在場的曾智健友人指出,他目前是中五(高中二年級)學生。醫管局2日晨間則證實,少年手術後情況穩定,已成功取出體內彈殼,但仍在加護病房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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