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罰「一夫一妻」的考題錯了嗎?

2016-09-04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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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招生考題一夫一妻制,被教育部裁罰。(取自台灣大學官網)

台大招生考題一夫一妻制,被教育部裁罰。(取自台灣大學官網)

有位林姓律師二十七日投書報紙,批評教育部懲處涉及性別歧視的台大機械系甄試申論題是在興「文字獄」,還說教育部性平會的裁決是搞「文革」,我深感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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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姑且不論基督教並非我國主流宗教,台大機械系甄試申論題引《聖經》中的「一夫一妻」觀念要考生申論「工程師的社會責任」,某種程度是強迫學生要依特定宗教理論去延伸、思考及論述,有違多元信仰,對非基督教教徒考生來說並不公允。

再來談談「家庭」的定義。該考題寫明「家庭是由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組成」,然而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及公民教科書定義:「家庭一種以婚姻、血緣、收養或同居等關係為基礎而形成的共同生活單位。」舉例來說,一個單親媽媽和其女兒共同生活,既非一夫一妻,也非一男一女,雙方靠血緣維繫彼此,難到這不能算「家庭」?此例可證明出題老師對於所謂「家庭」的認知確實過於淺薄、定義也有明顯錯誤。實際上,家庭的組成可以有很多形式,不一定一要靠婚姻或者異性才能成形。

 林律師質疑教育部性評會的懲處決議是否凌駕於憲法、法律之上?這樣的論點並不全然正確。教育部的開罰確實有依據法律及憲法而行: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學校招生不得因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而根據《憲法》第七條更針對平等原則中明訂人民無分性別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該系關於「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之出題,對於非異性戀者來說並不尊重。而台大身為第一學府,難道不該以更多元、更寬廣的視野來看待婚姻及性別問題?

林律師又質疑以後是否均不可再公開暢談一夫一妻否則一律開鍘裁罰?其實多慮了,更正確地說是有些具特定身分的人對於爭議議題更因謹慎為之。就像鄰家老翁可以對人暢談自己的政治理念、意識型態,但若是學校老師卻不應該在課堂上對學生這麼做,何也?身分的適宜性罷了。台大身為教育場所,對於是非見仁見智的議題理應以更大的包容面對,讓學生從各方不同的觀點中思辨、探討真理,這不正是一所學府該有的精神嗎?

筆者肯定台大學生會勇於檢舉該系之出題不當,亦認為教育部的懲處並非「文革」,而是確立教學對於家庭、婚姻、性別等應有更多元的面向去論述、探討,這項行政處分對於性別平等、多元性別有相當重要的意義。希望台大能從此事中記取教訓,營造對性別友善的校園環境。

*作者為家教,長期關注教育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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