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有二次脫歐公投嗎?410萬民眾連署請願 英國政府:不可能再辦

2016-07-10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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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留歐的英國民眾7月2日在國會廣場遊行示威。(美聯社)

支持留歐的英國民眾7月2日在國會廣場遊行示威。(美聯社)

英國6月24日脫歐結果出爐、確立脫歐意向後,國內隨即出現要求政府再次舉行公投的聲音。不服公投結果的選民希望藉二次公投扳回一城,挽回離歐事實及後果,但當時已有多家外媒分析,英國就脫歐議題舉行二次公投的機會幾乎是微乎其微。不過針對超過410萬民眾要求「舉辦二次公投」的連署請願,英國政府已經正式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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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國脫歐公投過關後,一位支持留歐的年輕人在倫敦高舉留歐標語。(美聯社)
在英國脫歐公投過關後,一位支持留歐的年輕人在倫敦高舉留歐標語。(美聯社)

《獨立報》:4成民眾要求二次公投

英國《獨立報》(The Independent)8日公佈委託ORB民調公司做的最新民調顯示,4成英國民眾希望能在脫歐前進行二次公投,凸顯出英國社會內部對上月脫歐公投的結果出現嚴重分歧。

這份由ORB民調公司執行、訪問2000位民眾的民調顯示,4成英國民眾認為應該就英國政府與歐盟談判的脫歐協議(exit deal),舉辦一場公投,並且如公投結果否決協議內容,政府則該盡力尋求留歐機會;在上月脫歐公投中,選擇留歐的選民中有68%支持二次公投,而投下離歐選票的選民內也有12%人希望有二次公投機會,亦即每8位選擇離歐的選民中,可能已經有1位反悔了。

《衛報》:政府已否定再次公投的可能性

根據英國國會請願網站最新數據顯示,已有超過410萬的英國民眾連署請願,要求舉辦二次公投。但據《衛報》(The Guardian)報導,400多萬請願者懷抱的一絲希望可能就快幻滅,英國政府已出面表態,英國脫歐公投是「一世代僅有一次的投票」(once in a generation vote),直接否定二次公投的可能性。

據英國法律規定,英國國會必須回應所有超過10萬名民眾連署的請願活動,並考量是否有舉辦一場辯論(debate)之必要,儘管目前英國政府還未決定是否會就此請願活動舉行辯論,英國外交和聯邦事務部(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通常稱作Foreign Office)已在8日以郵件方式回應,指出超過3300萬的選民已在上月的脫歐公投中表達過意見了。

這份請願活動是就6月23日脫歐公投的支持率未過6成(只有51.9%選民選擇脫歐)及當日投票率未達規定的75%等2項因素,要求政府舉辦二次公投,但政府回應表示,《歐盟公投法案》(the European Union Referendum Act)內並未對最低投票率作出規定。

英政府官方聲明稿提到:「這項法案已於國會經過一番辯論及嚴格審查,上下議會也一致通過該法案。這份公投法案對脫歐公投的舉辦過程及方式訂出規範,包括公投舉行的日期、選票上出現的問題等,但它並未對結果(脫歐支持率)或是投票率門檻設下限制。」

「首相卡麥隆及其政府當初皆已明白表示,這是一世代只會進行一次的投票,並且無論結果為何,皆予以尊重。現在我們必須儘速準備脫歐程序,而政府承諾會替英國人民協商出最好的脫歐協議。」

留歐派保有一線生機?

逾半數英國選民希望有二次公投機會的現象,可能大大提振了留歐派人士的士氣,他們至今還未完全放棄英國留歐的可能性;部分支持留歐的國會議員將會試圖透過國會投票方式,確保另一次公投的機會,且隨著支持二次公投的民意水漲船高,他們成功的機率將可大幅提升。英國保守黨籍的衛生大臣杭特(Jeremy Hunt)已表態支持就脫歐協議舉辦二次公投,不過政府否決了他的提議。

BBC分析:二次公投可能性不高

《英國廣播公司》(BCC)從2011年英國時任聯合政府通過的《歐盟法案2011》(the European Union Act 2011)內文出發,再次探討二次公投的可能性。

英國國內認為二次公投可能性存在的一方,以《歐盟法案2011》內設置的「公投之鎖」(referendum lock)為依據,主張英國於脫歐前勢必得再次舉行公投。2011年時任的英國聯合政府通過了《歐盟法案2011》,法案內文創制了一個「公投之鎖」,目的是當英國政府通過提案決定將更多權力交付歐盟時,須先舉行公投確認民意才能正式批準生效,「公投之鎖」提供了舉行該公投的法律依歸。

不過BCC分析,目前仍不清楚是否真有任何法律明確要求英國於脫歐前須進行二次公投,即便真有法律明文規定,《歐盟法案2011》內的「公投之鎖」也可經議會程序予以撤銷。

《歐盟法案2011》隱含二次公投必要?

BCC指出,正是因為《歐盟法案2011》內文提及,「任何修改或是會取代現有歐盟主要條約(treaties)的新條約於正式批準生效前,皆須經過一次的公投表決」,因此才會讓部分人士主張英國脫歐前必須舉行二次公投。

英國牛津大學法學教授帕夫羅斯(Pavlos Eleftheriadis)便主張,英國未來與歐盟談判的任何脫歐協議、貿易協定等,都會取代現有條約,因此根據《歐盟法案2011》規定,將有舉辦一次全新公投的必要。

「根據《歐盟法案2011》規定,我們幾乎可以確認有就英國與歐盟關係舉行新一輪公投之必要。」帕夫羅斯說。     

脫歐後可能不再適用「公投之鎖」

但BBC認為,帕夫羅斯代表那方提出的論點可能站不住腳。英國劍橋大學教授艾略特(Mark Elliott)指出,《歐盟法案2011》裡的「公投之鎖」有一項使用前提—當英國還是歐盟成員國時,於此前提下提出的提案才須依「公投之鎖」規定舉行公投,也就是說,英國於脫歐後與歐盟談判出的新一套規範雙方關係的協議將不適用「公投之鎖」。

「公投之鎖」可輕易被廢除

此外,即便真如帕夫羅斯主張,《歐盟法案2011》規定英國須舉行第二次公投,「公投之鎖」的要求也可因國會將《歐盟法案2011》作廢而失效,亦即只要英國上下議會一致同意廢除該法案,就可取消「公投之鎖」限制;而上下議會協力完成這點的難度不高。

法案的通過與廢除在英國皆非難事。今年6月初眼見選民公投資格註冊日將於7日截止,卻因過多選民於最後時刻湧入註冊,導致官網大當機,英國政府宣布緊急通過立法,將註冊時間延長至9日;而現任英國財政大臣奧斯本(George Osborne)也曾在過去輕易於國會推翻英國前首相布朗(Gordon Brown)的「財政責任法案」(Fiscal Responsibility Act)。

BBC指出,只要英國政府與國會一致認同,應該徹底執行23日的脫歐公投結果,那麼幾乎任何法律阻礙皆可被消除,畢竟法律是由國會所制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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