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熱發電座談會》地熱鑽井技術成熟 法規、環評是問題

2016-06-24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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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冰以躉購電價為例,表示沒有深層地熱的電價,躉售電價功能為創造市場,應於最開始的時候開出高獲利空間,鼓勵廠商投資,當廠商數量多技術成熟,市場競爭下自然降價,如此才能快速發展地熱發電。「如此一來政府花費成本最低,不論是時間還是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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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5年時間投資宜蘭2億鑽兩口井1MV模擬可行性。莊瑞雄、高如萍。(郭佩凌攝)
「台灣再生能源的基載電力哪裡來?─談地熱發電」立院座談會,立委莊瑞雄(右)、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如萍和與會者對談。(郭佩凌攝)

《溫泉法》?《礦業法》?水利署盼釐清

針對地熱發展實際層面,作為法案影響是什麼?水利署代表表示,在地熱發展障礙及努力方面,《溫泉法》早在民國88年發現不敷使用,故再草擬《溫泉法》,讓產業發展及水資源保育達成平衡;《溫泉法》92年開始,水利署負責水及原物料供應端,《溫泉法》有很多使用端,包含養殖、生物科技等多層面,最近幾年出現地熱議題,表示《溫泉法》卡到地熱發展,一種是抽到水資源利用,一種是熱交換。對此,蘭陽地熱公司建議持續用《溫泉法》來管理地熱,但《溫泉法》需要修正。

目前《礦業法》正在修改,地熱潛能地方大多分布在農民用地,回歸《礦業法》便不能開採農民用地。蘭陽地熱公司表示,不支持用《礦業法》管理,是希望保障開發,地熱不比煤礦,並不是一個可以恢復的礦脈,希冀歸回《礦業法》是為了保障採礦權。

「台灣再生能源的基載電力哪裡來?談地熱發電」政策建議。(郭佩凌攝)
「台灣再生能源的基載電力哪裡來?談地熱發電」政策建議。(郭佩凌攝)

四磺子坪地熱發電廠 調查深度已達900米

大屯火山群是台灣唯一火山型地熱,發電潛能占全台約70%,早在去年新北市政府便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於新北市金山區四磺子坪籌建10MWe ( 百萬瓦 ) 地熱發電廠,作為全國大型地熱開發之先驅,目前已於105年5月27日完成可行性評估報告及先期規劃作業報告初版。

新北市經濟發展局 莊銘池專門委員:新北市地熱的政策與推廣目標。(郭佩凌攝)
新北市政府便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於新北市金山區四磺子坪籌建10MWe ( 百萬瓦 ) 地熱發電廠,作為全國大型地熱開發之先驅。新北市經濟發展局專門委員莊銘池報告「新北市地熱的政策與推廣目標」。(郭佩凌攝)

新北市政府24日針對四磺子坪地熱潛能區進行報告,表示由於「目前國內地熱未有一個環評規定,故對現在發展進行有影響」,並預估半年左右時間完成招商,而躉購費率及年限、環境影響評估、併聯規定限制、溫泉法競合規定為其開發過程中遭遇的困境;能源局表示,目前台灣地熱調查深度約在730M左右,四磺子坪現在進度已達900米,「大屯山作為地熱能源區非常理想」,希冀未來在潛區塊上能做公告。

「台灣再生能源的基載電力哪裡來?談地熱發電」立院座談。(郭佩凌攝)
「台灣再生能源的基載電力哪裡來?談地熱發電」立院座談會,討論地熱發電的現況。(郭佩凌攝)

座談會上,針對再生能源為500MW是否要做環評引起爭議。環保署代表表示,每次公聽會環評都是建法,聲明環評是透過社會參與得到共識,而不是阻礙經濟發展,若計畫不做環評,用其他法規因應,好像做環評便會對環保署造成限制。環保署代表:「環保署暫審查占三分之一其實很低,若補不出來環評,怎麼過呢?」

為何要做環評?地熱公司回應表示,環評委員要求資料成本,要求提供的資料難以達成,「為何試驗行計畫交由能源局處理?」認為是推卸責任,表示環保署工作不是消除民眾疑慮、配合民眾意願而已,應有足夠的擔當去負責維護,台灣環境不應該把是否需要環評推託給民眾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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