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程序正義」 反對與竹教大併校 23位清大教授提告

2016-06-06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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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大與竹教大併校案爭議不斷,23位清華教授6日聯名向新竹地院提起民事訴訟,指控校方違反程序正義,訴請撤銷併校案決議。(資料照,陳明仁攝)

清大與竹教大併校案爭議不斷,23位清華教授6日聯名向新竹地院提起民事訴訟,指控校方違反程序正義,訴請撤銷併校案決議。(資料照,陳明仁攝)

清華大學在4月12日的校務會議中通過與新竹教育大學合併案,但23位清華教授6日聯名向新竹地院提起民事訴訟,指控校方違反程序正義,訴請撤銷併校案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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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大在4月12日的校務會議上表決通過與竹教大合併案,當時結果為51票贊成、26票反對,但爭議餘波盪漾。23位清華教授連署,並推派5位教授向新竹地院民事法庭遞狀提告,指控當時擔任校務會議主席的校長賀陳弘「斷章取義,引用錯誤條文誤導與會人士,根本有違反程序正義原則。」

連署教授表示,4月12日投票當日場面混亂,無程序正義可言;他們陳述當天情形,指出當日發票時,主席有提醒校務會議代表先不要投票,在校務會議錄音檔的最後,主席才明確宣布開始投票。但在發票到投票的一小時,已有數張不明的票放置在票匭,這些票被校監督會認為是無效票,扣除掉無效票,不太可能通過門檻標準;且過程中又拒絕代表清點人數的請求,就算通過票數門檻,也無從查證有效參與者的投票人數,因此合併案應為無效。

材料系教授周卓煇表示:「清大師生希望過程公開透明、合乎誠信原則、合法、及對社會有利的條件下,進行合校的程序,苟且權宜的做法只會留下日後無窮紛擾,絕非清華師生之福。」化學系教授游靜惠甚至直言:「校長使出所有不正當手段,想用不合法的低門檻,足證他能力不足以擔當校長重任,應該下台。」教授說,令人不解的是,竹教大在此案中是被消滅的團體,竟只以校務會議2分之1為通過滅校的門檻,明顯違法。總而言之,本合校案違法多端,法院應撤銷合校案決議。

對此,清大教務長戴念華回應,合校案已通過校務會議,尊重這些老師提告的權利,會持續與不贊同併校的老師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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