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立院電價凍漲決議屬「建議性質」 綠委批在野黨惡搞: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2024-05-0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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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1)日表示,藍白為何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就是政治動機,想要打擊政府跟台電。(資料照,蔡親傑攝)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1)日表示,藍白為何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就是政治動機,想要打擊政府跟台電。(資料照,蔡親傑攝)

立法院會昨表決通過國民黨團所提電價凍漲公決案,不過,民進黨指相關提案院會多決議為「建請行政院研處」,為建議性質。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1)日表示,藍白為何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就是政治動機,想要打擊政府跟台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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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表示,昨天立法院用決議方式取代法律,推翻過去修法,電業法49條非常清楚,2017年立法院修法完成,明定各項電費相關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需要有完整計算公式,並由中央機關核定後公告;也規範任何辦理電價收費事項審議及核定,應當邀集學者專家、民間團體、政府機關組成審議委員會。

吳思瑤指出,相關計價公式行之有年,這樣的執行下完備電價調漲或調降相關程序,一切依法辦理,立法院不能用決議取代過去立法,這是違反自己法律的決議,電業法49條清楚說明,電價這些作為屬於行政機關權力,立法權不能超越行政權,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吳思瑤指出,早在國民黨跟民眾黨提出凍漲電價2個決議案時,就透過各種方式跟2個黨團溝通跟說明,硬要做這種民粹提案法律效力大有問題,為何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就是政治動機,想要打擊政府跟台電,用民粹立法帶風向,讓民眾以為只有國民黨跟民眾黨關心人民荷包。

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指出,當初這樣修法,就是希望電價審議回歸專業跟明確法治程序,不要受到太多政治干預,這是清楚原則,在野黨是人數多數,但可以因為這樣逼行政部門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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