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約炮怕被父母發現,竟謊稱自己遭輪姦?一場史上最荒謬審判,毀了這群少年的人生

2018-12-05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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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身陷囹圄之中,為自己不曾犯下的罪行贖罪,這應該就是人世間的煉獄吧…日本喧騰一時的案件「御殿場事件」改變了四位少年的一生。(示意圖/pixabay)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身陷囹圄之中,為自己不曾犯下的罪行贖罪,這應該就是人世間的煉獄吧…日本喧騰一時的案件「御殿場事件」改變了四位少年的一生。(示意圖/pixabay)

我們常聽到「法律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會還我公道」,身在民主法治的國家,總認為透過法律訴訟,能在必要時刻保護自己權益,但真是如此嗎?對這群少年來說恐怕不是…他們無故被指控為強姦犯,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浪費了十數年人生最精華的時間在打官司,最後甚至還被判刑。而這一連串荒謬悲劇的源頭,是這位少女撒了一個彌天大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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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殿場少女強姦未遂事件

2001年9月16日,於日本靜岡縣御殿場市,15歲高中少女井上小百合在午夜時悄悄地進了家門,被等門的母親憤怒質問她為何晚歸,少女卻始終不願吐實。然而在母親數度追問下,井上小百合終於開口:自己在回家的途中遭到數名不良少年的侵犯。

(圖/取自youtube)
15歲高中少女井上小百合,在學校參加完社團活動後,遭數名少年集體猥褻(圖/取自youtube

根據井上小百合的證詞,那天在學校參加完社團活動後,於回家的路上她遇到了許久不見的初中同學平田健兒。在初中同學強力的邀約下,他們前往「御殿場市中央公園」與另外幾名不認識的少年會合在公園中聊天。然而在談話間,井上小百合越感不對勁,這群少年似乎對她另有意圖…

在言不及義的閒聊後,少年們越顯不奈,終於露出了原有的意圖!忽然間,眾人一擁而上的抓住了井上小百合,將其拖往公園涼亭旁的草地,褪去其衣物對她上下其手,並欲加以性侵。

然而,由於當天井上小百合月事來潮,眾人只好作罷,但在放走她之前,少年們以生命安危威脅她不得報警。最後,在逃離公園的路上她躲進了一間超商,在廁所中擦去了身上的泥土,悄悄回到了家中。

得知女兒遭性侵的媽媽,帶著井上小百合去報案,開啟了長達十數年的爭訟。

案情逆轉:家長們的逆襲

在事件兩個月過後,警察來到了最先被指認的平田健兒家中。在警方軟硬兼施的曉以大義後,平田承認了參與猥褻小百合,以及性侵未遂的指控,警方還拷問平田的日常交友情況,並拿出同學名冊給他指認,警方就依著這些資料拼拼湊受,最終逮捕了川井佑二、勝俁貴至,堀內聰太、勝亦信仁、平田健兒等十人,並在偵訊時讓全數少年都承認罪行。但這些少年真的有做嗎?如果沒有,為何要認罪?因為警方對他們說:「如果你馬上認罪的話,頂多判個一兩年還能交保,但如果不認罪的話,不但官司要打好幾年,家裡還要負擔龐大的律師費…」面對這樣的勸誘,這些少年屈服了。

然而,案情在審判時卻有了驚人的轉變…

(圖/取自youtube)
最先被井上小百合指認的平田健兒(圖/取自youtube

由於涉案的少年皆未滿20歲,依日本《少年法》規定,少年犯罪後首先要被送到少年法庭,由它來決定實施刑事追訴還是採取「監管保護」。2002年3月8日,法院開始對 十名少年進行審判,原以為可以順利結案的檢方,卻碰到了意想不到的情況:所有少年在法庭上全部翻供,否認涉案!

事實上,十名被告少年被起訴後,有多名被告家長都都提出了具有相當說服力的不在場證明,如:

川井祐二:當天上班工廠的打卡記錄,明確地寫著「20:24分下班」,根據受害者的證詞,當天到達公園的時間約8點20分,而工廠與公園足足有三公里遠;另外,當日的電視台從9點開始播放了好萊屋電影,當時川井與母親以及母親男友三個人一起看了這部片子。

勝俁貴志:當天晚間8點到10點正好和其他七名同學,一起在御殿場站前的居酒屋裡吃飯,不但有當天的合影照片,甚至還找到了幫他們拍照的服務生作證。

堀內聰太:當晚在父親經營的壽司店內打工。店員和客人們都看到聰太在店裡幫忙,並且從未離開過店裡。

這時候,案情看似有了極大的逆轉空間,但最後卻出現了極為反常的結果。檢方以「被告的同學也是不良少年、家長提出之證據是為了包庇孩子、打卡和照片也可能是偽造的」等等理由,拒絕深入調查所有不在場證明。本來看見一絲希望的少年們,心頓時涼了一半,然而更糟的還在後頭…法庭也完全無視了家長們提出的不在場證明。

最終十名被告中,六人被處以「監管保護」,而另外四名年紀較長的高二生:川井祐二、勝俁貴志、堀內聰太、勝亦信仁被家庭法院認為惡行重大,全部移交至普通法院進行刑事追訴。少年們的希望不但徹底破滅,還將面對更為嚴峻的處境…

無法面對的真相:關鍵性的證據與證人

同年5月30日,靜岡縣地方法院開始審理四名少年,井上小百合也在隔離的房間,出庭應訊。本以為四名被告會俯首認罪,沒想到案情又再次出現了戲劇性的逆傳!根據被害人井上小百合證詞,在被猥褻後,她曾逃到公園附近的超商,但根據辯方律師傳喚當晚值班店員:「那天根本沒有人到便利商店來求救,店員也從未見過井上小百合。

(圖/取自youtube)
御殿場一案一審時的審判 長高橋祥子(圖/取自youtube

此時,辯方律師也拿出了一項令人意想不到的關鍵證據:井上小百合的通聯記錄。根據紀錄,案發當晚她曾多次寄發簡訊,並在案發前後有多次通話紀錄。然而,在辯方律師的質問下,井上小百合始終不願說出通話對象,最終辯方律師再次傳喚了新的證人:一名19歲男性。

(模擬詰問)

辯方律師:「請說明一下,9月16日晚上你的行蹤。」

男性:「當天我從交友網站上認識了井上小百合,於是兩個人就約好了晚上見面。差不多9點多,我在JR富士站接她之後,兩個人一直在車裡幽會,一直到午夜前才分開。」

井上小百合頓時啞口無言,案發當晚,她非但沒有遭到一群不良少年猥褻,反而是前往他處跟網友約炮。正當被告們相擁而泣,眾人也以為檢方終於要撤銷告訴時,案情再次有了戲劇性的轉變。

第三次開庭時,井上小百合又再度為法庭投下了一顆震撼彈!

戲劇性轉變:記憶錯亂的少女

井上突然改變證詞,聲稱因害怕被家人發現自己出門見網友,以及被加害人威脅才會說謊,自己實際被侵犯的日期應該是9月9日,而非9月16日!檢方當庭申請了訴因變更,而法院也竟然採納了更改後的證詞。(上周才被性侵未遂,下禮拜還能開心地去跟網友約炮?

之前在法庭上公然說謊,現在連案發日期都能說改就改,這樣的轉變令律師無法接受,案發時間的變動,令他們手上的有利證據變得毫無用處,辯方頓時陷入困境。

(圖/取自youtube)
井上突然改變證詞,稱自己實際被侵犯的日期應該是9月9日,而非9月16日。(圖/取自youtube

雖然井上小百合的證詞與之前差不多,但仍有一些細節上的差異,像是關於生理期的時間、與網友約炮的證詞、案發當時的天氣狀況以及案發地點的情形,但每當辯方律師想要調閱相關證據或是傳喚證人時,都遇到了困難,不是關鍵的監視錄影機故障、就是證人突然三緘其口,似乎有人從中作梗。然而,辯方依然在井上小百合的證詞中找出了破綻。

(模擬詰問)

辯方律師:「請問妳還記的當天的天氣嗎?」

井上小百合:「但我記得在回家的路上,好像開始下毛毛雨了。」

辯方律師:「那麼這些少年們把妳推倒在草坪上的時候,你記得草坪是濕的還是乾的?」

井上小百合:「不記得了,不是很清楚。」

井上小百合的證詞之中,對於案發當晚的天氣情況印象不深,然而根據辯方查證,2001年9月9日晚間,受到颱風接近影響,當晚御殿場市可說是風雨交加,但井上小百合卻毫無印象,令人存疑。新的事證令辯方振奮不已,這段期間也為少年們找到了有利的不在場證明,沒想到第四次開庭後,檢方卻以各種理由拒絕出庭讓井上出庭,就這樣案件被擱置了3年,直到2005年再次開庭時,等到的卻是一張罪名成立,外加兩年有期徒刑的判決書…

看不清的真相

御殿場事件,從一開始的偵查到審判,其中都有許多令人存疑之處。

1.移轉普通法院:於少年法庭時,檢方並不願調查不在場證明的真實性,院方也未採納。然而先不論不在場證明可信與否,將未成年的未遂犯直接交付普通法院進行刑事追訴,於日本實例也算少見。這似乎與日本在2000年前後發收多起未成年犯下殘忍的刑案有關,法官預借此案殺雞儆猴的意味濃厚。

2.關鍵證據與證人都被消音:在井上小百合更改案發日期後,依然堅稱有前往商店求救,但辯方想要查閱監視器畫面時,商店表示案發當天機器剛好故障,什麼也沒錄到;而辯方想要比對男網友與井上小百合更改的證詞時,男網友卻有如失憶般,什麼都不記得了。後經日本媒體報導,男網友與井上發生關係時,井上還未滿18歲,依日本法律會遭到起訴,檢方便以此施壓,要他噤聲。

3.案發當日氣候問題:在一審最後,天氣疑點似乎並未成為判決重點。隨後,辯方向東京高級法院提起上訴,便對當日天氣展開深入調查。根據御殿場消防隊的記錄顯示,9月9日晚間在颱風影響下天候不佳,市內也因此發生多起交通事故,而且在保險公司的備案記錄中,也無一例外地寫著「天氣:大風有雨」。然而,法院卻認為辯方提出的種種證據,都無法直接證明案發地點當時確實有下雨,因此駁回上訴被。但仔細想想,「全市刮颱風,公園不下雨」的機率是多少?

雖然,辯方想再次提起上訴,但最終仍被東京最高裁判院駁回。不論多少努力、多少證據,似乎都無法挽回真相…2010年8月7日,最後一名被告勝亦信仁刑滿釋放,四名少年已成青年,算一算,10年的歲月,在本應無憂無慮的年少時光,卻耗費在漫無結局的爭訟與牢獄之間。有人說他們運氣不好,也有人批評日本司法制度腐敗,但不論何者,他們失去的時光與名譽都無法回復…

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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