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應徵,是未來想自己開店」許多面試官不錄用,但3大原因告訴你:這種人不用可惜了

2018-03-2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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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員工獨立制度的好處

①具有高度工作熱忱的人會受到「員工獨立制度」的吸引進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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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徵才媒體、網站或店內海報上強打「員工獨立制度」,使得應徵件數增加。而且會有具有高度工作熱忱的人來面試,而這些是過去徵人很難吸引到的人才。

②獨立店鋪的營業額增加

這是多數引進員工獨立制度的企業都可見到的現象,大體上成為獨立店鋪後,營業額立刻成長5∼10%,部分店鋪甚至成長近20%。理由很簡單,增加的營業額會直接變成自己的所得,工作熱忱自然比過去當上班族店長時代要高很多。

就結果來看,QSC水準的提升和店鋪活化也促使業績成長。

③費用率下降

理由與②相同,店長自己當了老闆就會有成本意識,不會再做無謂地花費。比方說,將以往離峰時間出勤的員工班表縮減一個小時,或原本每個月請業者清理一次隔油池〈廚房排水〉,現在改為自己每天勤於打掃……開始會從經營者的角度削減過去不曾放在心上的無謂花費。

④成為同事們憧憬的對象

員工就算獨立出去,也要請他們回來參加店長會議等。不同於一般受雇的店長,獨立店鋪的店長意識比較高,在會議上的發言水準也高。而且收入較為寬裕,所以生活水準也會提高。看到身邊就有這樣的人存在,員工會萌生「我也要在這家公司努力打拚,以後成為獨立員工!」的抱負。

當然,員工獨立制度也有害處。

引進員工獨立制度的害處

①獨立出去的員工收入增加後便開始怠惰

這種情況出乎意料地多。收入增加,有一些經費可使用後,有人就開始花天酒地。不久連店裡也很少去了,使得店鋪管理散漫,由盈轉虧。

②總部的營業額和利潤減少

由於支付金額較一般員工時期增加,店鋪的利潤相對減少。經營形態大致有兩種,「加盟形式」和「業務委託形式」,我會在下一節詳細說明。若是「加盟形式」,營業額就不會列入總部計算,因此總部的年營收規模會縮減。總部的利潤就是每個月的權利金〈店鋪月營收的3∼5%〉和食材、備用品等的銷售利潤。如果是「業務委託形式」,雖然營業額會列入總部計算,但假設原本付給員工的月薪是30萬日圓,獨立後以業務委託費名義就要支付50萬日圓,總部的利潤當然會減少。

作者簡介| 三ツ井創太郎

大學畢業後立刻進入餐飲企業服務。經過廚房、前台、店長等歷練後,以最年少之姿晉升餐飲部門的統括負責人。為多店鋪建構組織、開發業態、建立加盟總部等,長達十年以上。爾後進入在東證一部上市的管理顧問公司船井綜合研究所株式會社,擔任餐飲部門的團隊負責人,協助個人店鋪、上市連鎖店等為數眾多的餐飲企業。以長年在餐飲業界現場培養出的「實用知識」為武器,而非紙上談兵,為個人店鋪、大型外食企業等國內外廣大的客戶提供諮詢服務。

本文經授權選摘自台灣東販《餐飲經營學:人的問題99%靠制度解決》
責任編輯/陳憶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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