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議會選區劃分依據總人口數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捍衛「票票等值」信念

2016-04-05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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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美聯社)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美聯社)

「一人一票,票票等值」被視為是民主國家常見的投票原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4日以8票支持,0票反對的票數,駁回《厄文維爾訴艾伯特》(Evenwel vs Abbott)一案,要求美國各州議會的選區還是必須根據總人口數來劃分,而非僅依據具選舉權的人口數進行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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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都有依據

美國聯邦憲法規定,國會眾議院選區以居民人口劃分,但對各州議會選區並無明確要求。

根據最高法院1964年的一項判決,各州應按「一人一票」(one person, one vote)原則劃分人口相當的州議會選區,但判例中並未説明的是,劃分依據是居民人口還是選民人口。

為此,2位德州選民上訴聯邦法院,認為其所在選區擁有58萬4000名合格選民,但卻由於總人口數較少只能選出一個議員,相鄰選區僅有37萬2000名選民,照樣還是選出一個議員。

認為此種劃分方式有違「一人一票」原則,令他們的選票價值只有相鄰選區的一半,因此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各州改以選民數量劃分選區,此舉也獲得一個名為「公平代表項目」(Project on Fair Representation)的保守團體支持。

不具選舉權不該被歧視

大法官金絲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在判決中闡明,選區的代表應該為所有的居民服務,而非僅僅為那些合法的選民或登記參選的選民服務。

亦即,州議會選區的劃分應該依據人口普查的總人口數,無需依據選民數目,金絲柏格認為,不具選舉權的美國人民在很多政策辯論中也同樣具有重要的利益,不能被排除在外。

目前美國所有的州,都是根據全州的總人口數來劃分選區,聯邦國會選區亦然。

總人口數中包括數百萬無權參與選舉的民眾,例如兒童, 合法移民和無證移民,監獄的囚犯和被剝奪了公民權的人,除了囚犯之外,大多數不具投票權的美國人大多居住在城市中,他們的權利也是美國社會應該重視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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