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中舜觀點:讓離岸風電脫去政治化回歸「正常化」

2018-12-28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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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議題爭議許久,作者認為離岸風電被高度政治化,應回歸原點或者正常的科技政策規劃常軌。(示意圖/makunin@pixabay)

離岸風電議題爭議許久,作者認為離岸風電被高度政治化,應回歸原點或者正常的科技政策規劃常軌。(示意圖/makunin@pixabay)

已被高度政治化的離岸風電   

歲末年終本該是個溫馨的時節,然而對於執政黨來說,似乎仍未從11月大選與公投挫敗中回神過來。特別是在本次選舉中影響致為關鍵的能源議題上,仍是舉步維艱。除未來非核家園將何去何從外,另一個爭議點,自然是近日沸沸揚揚的離岸風電籌設許可,其攸關開發商是否可拿到今年5.84元/度躉購電價,能源局到底該不該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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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台灣離岸風電開發案看似涉及諸多方方面面、利害關係人眾多,但明眼人很清楚,總歸一句:不過就是看高層「要或不要」而已。而影響政府決策的關鍵卻也不多,一者是所公告的價格短期內能不能被民眾所接受,另一者為廠商的承諾,在中、長期裡是不是真能兌現並帶動台灣經濟。當把「時間」因素考慮進去,答案即呼之欲出:執政黨是否真要拿自身2020的政治籌碼來幫外商2025的承諾做背書?現階段看來,顯然不是政治的最上策。

一念之差的糾結  從攜手合作到針鋒相對?

回顧兩年多來台灣離岸風電發展,只因政府想要「速成的國產化」,從捨向來的「全競標」到特設置不競價的「遴選制度」(結合小部分的競價)起,一路讓步,最終竟把原本的買家市場操作成了「賣家市場」,任由外商予取予求卻毫無還手之力。甚至還發生針對5.84元同一個價格,部會首長前手才大聲疾呼要廠商拿出數據來,後手自己就開記者會開釋該價格為何合理的荒謬景象。相信這絕對不是最初政策規劃者及多數國民所樂見的結果。

20181204-太陽光電產業回應經濟部108年度太陽光電躉購費率聯合聲明記者會,離岸風電產業代表合影。(甘岱民攝)
離岸風電產業代表合影。(甘岱民攝)

但從外商的角度,來台開發離岸風場也有一言難盡的苦衷。首先最是糾結於政府國產化的要求,其不僅依法無據且高度取決於主管機關自由心證,加上台灣在相關領域工程基礎薄弱,更是增加了整體計畫的不確定。再者政府對於場域天候與水下資料的付之闕如,必須完全由廠商自行蒐集探勘,亦不利於計畫的風險控管。若是再加上如雙邊合約、專案融資與電力市場等各項制度並不完備,則平添了財務評估的困難。而各機關的本位主義與繁瑣程序,在在挑戰業者的耐力與智力,也助長了尋租的可能。

離岸風電正常化  是產業加速器抑或揠苗助長?

平心而論,無論是從能源自主或是減少秋冬空汙,發展離岸風電之於台灣確有其必要性。對外商來說,台灣市場除可維持產線外,尚能作為進入亞洲其他市場的橋頭堡。這本是樁一拍即合的好姻緣,卻因彼此期望過高、準備不週又缺乏市場的導引,演變至今宛如一場搶親鬧劇。既使近日真能達陣,未來勢必也將紛擾不斷,既然吃力卻不討好,又是何苦呢?

正如歐洲商會在最新版白皮書所建議的:「將台灣離岸風電專案計畫循序漸進的成功發展列為優先策略;鼓勵本地供應商充分競爭的市場中發展,而非在受人為保護的市場環境發展。」由此可知,2016年才在苗栗外海完成設置兩支離岸風力機;而台電的國產化示範機組招標,甚至多次流標才最終放棄國產化,臺灣的離岸風電發展,根本不該貿然進入大規模商業佈局的高達10GW的開發量。政府實應回歸原點或者正常的科技政策規劃常軌,放棄不切實際的國產化進程,解開對於開發商的種種束縛。同時導入市場機制,以競標取代遴選。如此不僅能讓開發商發揮各自所長,亦藉由效率市場選擇出具競爭力的自主產業,更可消弭因補貼所潛藏的政治風暴,終能讓商業的歸商業、政治的歸政治。

*作者為台灣能資源永續與低碳經濟學會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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