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蔡瑞月舞蹈研究社」爭議要小野、蔣萬安道歉才罷手嗎?

2024-04-23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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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蔡瑞月舞蹈研究社古蹟外觀。(資料照,陳明仁攝)

台北市蔡瑞月舞蹈研究社古蹟外觀。(資料照,陳明仁攝)

台灣文化古蹟傳承交流,能否用KPI等量化數據來考核?今天「蔡瑞月舞蹈研究社」會發出求救聲,很大原因在於台北市政府不斷扭曲文資法原初精神,持續的自我中心硬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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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台北市市定古蹟蔡瑞月舞蹈研究社,和北市的合約6月即將到期,北市將以公開招標方式古蹟委外經營,但蔡瑞月文化基金會行文給北市,應落實文資法中,相互無償、平等簽合作的規定。

細看中間最大爭議,第一為台北市政府在政策執行過程如何超越本位主義,做到互為主體性?第二為如何讓政策對象能發揮主體性,能達到原先的政策目標?第三為如何減少因不合理落實方案,讓「蔡瑞月舞蹈研究社」被迫組織抗爭,導致各種社會資源的虛耗?

目前台北市政府以專業官僚主義為本位,壓迫到「蔡瑞月舞蹈研究社」背後的「文化主體性」,未做到「互為主體性」。而「蔡瑞月舞蹈研究社」本質上有三個層次的文資價值,第一、是歷史的價值:在舞蹈層面,蔡瑞月舞蹈研究社在當時不僅是舞蹈研習創作的重要場域,也扮演著國際舞蹈新知的窗口,所以她在台灣舞蹈史具有開創性跟獨特性。 第二、藝術價值:此古蹟之藝術價值在無形文化資產的舞蹈作品,以及這些舞蹈作品在此空間內的不斷展演,所激盪出來的場所精神。第三、人物型古蹟價值:台北市現在大約有二、三十個人物型的古蹟,如李國鼎、林語堂、嚴家淦、殷海光等名人故居。而蔡瑞月舞蹈研究社在1999當年是第一個以其人其事的文資價值而被指定為古蹟的,可以說是人物型古蹟的一個起點。

最重要的是「蔡瑞月舞蹈研究社」,不只是一個古蹟空間而已,而是具有傳承、創造台灣舞蹈文化與教育資產,而這個空間已孕育超過四千名台灣舞蹈人才,已在台灣這塊土地上開枝散葉,讓歷史真正活在古蹟之中。

台灣文化資產保存、台灣古蹟價值也是知識分子運用一些知識方法,去介入改變政治和政策決定,去行動阻止「蔡瑞月舞蹈研究社」被台北市政府錯誤迂腐的規定所限制,甚至被迫「被消失」!

重視「蔡瑞月舞蹈研究社」活生生、有血有肉有情感有記憶之「價值」,遠比用回饋金、投資報酬率及其他衍生收入的「價格」重要,請問台北市文化局長蔡詩萍,你要用多少錢衡量「蔡瑞月舞蹈研究社」的文化價值?

說到底,蔡詩萍應該用其聞名於世的自戀特色風格,拿來守護「蔡瑞月舞蹈研究社」,就不會有這樣的低級錯誤問題浮現檯面。事情一定要弄到即將上任的文化部長小野、台北市長蔣萬安必須出來為此爭議道歉,才要罷手嗎?

*作者為政治工作者、教育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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