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23條」刊憲生效,香港又多了一套國家安全法。
「北京圓了一個心願,放下心頭大石,但這是永遠不會完的,」熟悉中共執政思維的劉銳紹說。「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質是維護政權安全,中共領導人永遠有種莫名的恐懼,有了『23條』不表示他們的恐懼消失。」
政治學者陳家洛分析指,香港已進入「一國兩制2.0」時代,國安法律是「再教育」香港人的過程。「由2020年中開始,政治清算的巨輪已經啟動,坐監的坐監,移民的移民,公民社會畫上句號。它營造一種有形無形的蕭殺氣氛,令你自己嚇自己,破壞人與人的信任,人民無法團結起來監督公權力。」
「23條」賦予行政和執法部門更大權力,特首可訂立國安附屬法例、界定「國家秘密」、宣佈禁地等,警方可延長被捕人羈留時間最長16天,限制被捕人諮詢個別律師。港府則重申,西方的國家安全法律也有同類條文,是「國際慣例」。
港府表示國安得到有效保障,香港可以集中精力拼經濟,特首李家超稱「23條」立法後香港維持原有生活方式不變,「馬照跑、舞照跳,資金自由進出」。
但陳家洛預料,香港在新格局下很難回復真正的平靜。
法律頒布生效後不到一周,一位國安案件囚犯被拒絕因行為良好獲扣減刑期的待遇,提前釋放遭撤銷。
李家超其後間接證實此事,並稱不獲減刑從今以後將成為「一般做法」。他又提到執法部門」執法必嚴」,必須加強情報收集能力,抵禦間諜活動和各國情報單位滲透等。
保安局長鄧炳強則表明,潛逃海外者將是首要執法目標,並強調「23條」是防禦性法例,「當然最好不用,但不會掉以輕心認為真的無需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