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經國時代「加害者」心聲首曝光!校園線民嘆體制逼人:我真的不喜歡、做不來…

2022-05-04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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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司法在威權統治體制下是獨立的,怎麼可能把國家透過軍情警構築的事實照單全收?怎麼輕易不過問國家不法侵害人權的行為?於是我們認為這案件必須被撤銷,也要了解我們司法系統是否也參與了威權統治的機制、進行貢獻、成為是其中協力的一員。」徐偉群說。而縱覽整個體制之惡,葉虹靈也認為未來推動轉型正義教育相當重要,必須讓台灣人定下核心價值:「國家不能以緊急安全為由逾越憲法紅線,這是我們要一代代傳下去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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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無論政權怎麼轉換,台灣人民都要捍衛民主價值…」

關於該如何處理體制中的「加害者」,促轉委員陳雨凡說,《促轉條例》有明文規範促轉會應處理對「加害者」究責,也因此,促轉會在任務總結報告也會提出對《促轉條例全文》修正草案的建議,以專章處理加害者識別、調查、責任追究。就目前促轉會構想,「加害者專章」草案會先定義誰是加害行為人、讓未來主管機關有機會去識別出來,「我們以加害者『行為』來認定,不會只因為他在威權時期有公務員或政黨身份就被指認為加害者。」

至於認定標準,加害人行為必須有主觀維護威權統治的意圖、故意且自願實施,每一種行為樣態的建議處置也不一樣,如果加害行為是殺人、酷刑或非人道待遇,促轉會建議取消「追訴權」時效限制、讓被害人也可以依相規法規提刑事告訴──陳雨凡說,取消「追訴權」並非台灣獨創、國際法規早有先例,問題是如今連加害者都過世許多了,很難真的去追訴,所以歷史評價也是必要的,揭露加害人也是一種處置;處置方面也加入「主動陳報」機制,如果加害人願意主動說明當年發生什麼事,經調查屬實可免除刑事與行政責任,「但揭露仍是要做的。」

「加害者」不只行為當事人,經促轉會民調,大部份民眾都認為高層決策者與執行者兩種人都該被究責,72.1%民眾認為下指令長官該被究責、64.9%認為做成違反判決法官應被究責、高比例也認為領津貼密告的線民該被究責。

所謂平反不只加害者究責,被害者的平復也是一大要務,也因此促轉會持續撤銷過往不法判決,520農運捲入妨害公務的邱煌生便說:「當時政府給我們陷害,而我們這些受害者很多也過世了,我們要求政府不行只有平反我一個,所有受害者通通要平反。」然而陳雨凡也說,當事人心情低落、覺得國家對不起他等創傷,不是單純撤銷罪名就會平復,也因此必須有下一步,是政治暴力創傷療癒。

例如阿美族政治受難者黃勳東,雖然其判決已被促轉會公告撤銷,黃勳東一直沒有收到他的平反──促轉會員王增勇說,黃勳東當年從監獄被釋放後就被不斷約談、被迫離開部落一再搬家,不只收不到撤銷通知,黃東勳也在病床上說部落還是認為他是犯錯的人、家人沒原諒他、他不敢回家。雖然黃勳東最後癌逝來不及回家,王增勇說,促轉會還是覺得必須讓部落的人知道發生什麼事,因此在部落述說這些故事、讓部落的人知道這些人真的沒做錯事,「我們覺得這就是促轉會要做的事,把他們斷裂的關係連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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