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改進這般現象,楊適瑋說,應該是規定加班上限為100小時,但若有特殊例外會超過這上限,「該給多少就該給多少,(加班費)不該有上限,這才是保護勞工底下雇員最好的辦法。」
李慶鋒:嘉獎都是透過剝削換來的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表示,所謂嘉獎都是透過剝削換來的,超時工作又不給加班費,以嘉獎、補休取代,讓他「很好奇年輕人怎麼會願意投入警察工作」。
姚文智:預算每年16%沒被領走
「所有問題恐怕台北市是最嚴重的。」民進黨籍立委姚文智指出,台北市抗爭件數多、員警出勤人力負擔極重,卻沒能領到相對應的加班費,台北市政府獎金預算其實不是不夠給:「這3年來,台北市政府在獎金預算也不是沒有,但發放只有84%……預算既然可以編到每年有16%沒被領走,這些錢,為何沒辦法把他發到真正需要補貼的、辛苦的人身上?」
對於警消訴求,姚文智表示應好好檢討加班費制度,除此之外也要「真正治本」,處理員警員額、全體銓敘與薪給制度等,姚文智也說,希望警政署長近期能在立法院討論。
高志鵬:需要時間補足人力,真正治本
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則同意消促會理事長楊適瑋的觀點,認為政府之所以規定加班上限為100小時,本意是為保護員警、避免超時工作,未料成為不給加班費的「擋箭排」,造成雙層剝削、讓警察「做功德」。高志鵬表示,現階段改革應將請領加班費上限拿掉,此外,也需要時間補足人力,真正治本避免員警超時加班。
至於主管機關方面的回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專委黃悅茵、警政署人事室副主任張淑芳承諾,將依循程序辦理、之後會進行通盤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