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任昌觀點:無股小貧無房大貧,上班族薪水真的過低!

2018-01-27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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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勞動成本」走勢相對於「固定資產成本」走勢,是變得更賤價!(示意圖,Adikos@Flickr)

作者指出,「勞動成本」走勢相對於「固定資產成本」走勢,是變得更賤價!(示意圖,Adikos@Flickr)

經濟持續成長,受雇人員薪資(compensation of employees)僅微幅成長;再納入物價指數後,則呈現實質薪資萎縮現象!為何我要討論這個議題?因為它間接地牽涉學術倫理,也直接地牽涉學術道德(知識份子的學術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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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人員薪資包含工資(wage)、薪資(salary)與其他獎金,「受雇人員補償」(compensation of employees)是國家會計系統(SNA 2008)用語,主計處將它翻譯為「受雇人員報酬」,中國大陸則翻譯為「雇員報酬」。SNA是聯合國、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歐盟委員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等五個單位共同制定。透過網路搜尋“SNA 2008”或“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 2008”,即可免費下載之;它的英文版厚達700頁,簡字版則400多頁。

先利用三張圖形說明,台灣的受雇人員薪資是否過低?是否相對於其他國家萎縮?圖1與圖2的數字來源是行政院主計處,圖3數字來源是OECD網頁

ameibugai圖1- 台灣的GDP所得面分配比率變化,單位百萬台幣。(作者提供,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圖一:台灣的GDP所得面分配比率變化,單位百萬台幣。(作者提供,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從經濟學課程談起

經濟力量,甚至可形容為「國家力量」、「區域力量」、重要性、影響性等概念的指標是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簡稱GDP;GDP的實質成長情形(扣除物價成長的影響),就是經濟成長。GDP的第一個英文字母G代表毛額(Gross),意味必須扣除來自他國的貢獻,它的概念相當於毛利(Gross profits)等於收入減去成本。例如,一雙皮鞋賣得1,000元(最終產品價值),其中的100元是進口牛皮的成本,這雙皮鞋對台灣的GDP貢獻是900元。GDP的第二個英文字母D是為了強調特定區域內的(Domestic)產出,以台灣而言,就是必須台灣地域內產生(Made in Taiwan)。GDP的第三個英文字母P代表產品或產出(Product),包含財貨與服務(goods and services)。

GDP的分析面向與統計方式有三種:生產面、支出面、所得面(分配面)。我現在僅針對所得面進行分析,說明台灣的上班族薪資是否過低?辛苦的成果流向何處?

將GDP依照所得面(分配面)拆解是:受雇人員報酬、營業盈餘(包含租金、利息、股利)、固定資本消耗與生產及進口稅淨額(間接稅淨額),如圖1所示。以2016年為例,受僱人員報酬是7兆5,071.55億台幣,營業盈餘5兆9,978.65億元,固定資本消耗2兆6,728.32億元,間接稅9,568.86億元,以上數字的總和是17兆1,347.38億元台幣,就是台灣的最近一年GDP(國內生產毛額)。將這個數字除以台灣的2,349萬人口,得到72萬9,381元就是每人GDP,大約是2萬美元。

當然,從GDP算到GNP(國民所得毛額),算到NNP(國民所得淨額),算到NI(國民所得),仍然需要進行約10%的折扣調整。但以上數字可以傳遞一個概念,將72萬9,381元的每人GDP除以12個月就是6萬多元。以上都是主計部網頁可以下載的資料,但我很驚訝為何每次主計處據實發布新聞稿的時候,都會被媒體加上驚嘆、懷疑的標題?平均數值比一般大眾預期高,是因為正偏分佈(positive skewness)的結果,亦即少數的極高所得者將平均數值拉高。

回到我們原來的議題。圖1說明受雇人員薪資總額成長可觀,但它相對於其他要素卻是萎縮的,如圖2所示。

ameibugai圖2- 台灣的GDP所得面分配比率變化。(作者提供,來源:OECD)
圖二:台灣的GDP所得面分配比率變化。(作者提供,來源:OECD)

為誰辛苦?為誰忙?

圖2說明:台灣的受雇人員報酬占GDP的比率從1990年的51.07%最高點,下降到2010年的43.8%最低點,最新的2016年比率是43.81%。其他國家又是如何?圖3是我下載自OECD網頁的資料,我篩選國家的條件是提供1981年至2016年完整資料的國家,但特別加上僅有1992至2015年資料的中國。

圖3說明:在2016年,瑞士與丹麥的受雇人員報酬占GDP比率超過60%,其他國家則超過51%;中國在2015年的比率是51.84%。挪威在2007年的比率最低,是47.38%。以上數字都遠高於台灣在近年停滯的43%,所以,台灣的薪資低,也比先進國家低,更低於目前的中國(較短的粗紅線)。

ameibugai圖3- 部分OECD國家的受雇人員薪酬佔GDP比率。(作者提供,來源:OECD)
圖三:部分OECD國家的受雇人員薪酬佔GDP比率。(作者提供,來源:OECD)

從2013年開始,各家新聞媒體已經注意到這個現象,而有「經濟成長大餅,勞工沒吃到」,或「經濟成長果實多被企業及大股東拿走」等新聞標題。然而,卻少有人和國際比較(林建甫例外),更從未有人清楚說出經濟成長是被固定資本消耗(compensation of fixed capital)排擠的事實,請看圖2。

經濟的固定資本消耗和會計的固定資產折舊不同,前者是當期價格的機會成本,後者是歷史成本的攤提。過去20年房地產價格的持續性上漲幅度,遠高於經濟成長,這是造成圖2呈現的態勢,也是造成受雇人員薪資停滯的原因。用簡單的比喻說明,「勞動成本」走勢相對於「固定資產成本」走勢,是變得更賤價!。

身為一個社會科學研究者,我當然是一直思考低薪資與高房價的問題,但激發我寫這篇文章的直接原因,是剛剛聽到前立法委員沈富雄在廣播節目的談話。沈富雄在美國與台灣都居住數十年,他在廣播節目中說明,台灣的住宅財產稅率僅約美國的十分之一。

為這篇文章結論如下。沈富雄認為,央行的匯率政策導致台灣產業被過度保護,產業升級慢,促成薪資停滯;我對沈富雄的看法保留,但我具體闡述以下事實:台灣受雇人員報酬占GDP的比率低於已開發國家,也低於中國(圖2與圖3);前述比率的走低是被其他生產要素排擠,少部分被營業利益占去,大部分被固定資本消耗占去。以上事實的啟示是:沒持有績優股票的人會走向「小貧」(因未能搭上圖2的營業盈餘走勢),沒持有房地產的人會走向「大貧」(未能搭上圖2的固定資本消耗走勢)。

房地產上漲是因為地段、地段、地段!是因為學區、因為公園、因為捷運,主因是公共建設的貢獻,是所有納稅人的共同貢獻。歐美住宅財產稅約是房價是值得1%,如此高稅率的理由是根據前述的邏輯:推升房價的主因是公共建設,使用者與既得利益者應該付出合理成本。相反的,在台灣持有住宅(固定資產)的成本低,導致住宅的淨現值高!住宅高價就帶動所有不動產高價,導致為計算GDP而須設算的(imputed)固定資本消耗高。

固定資本消耗是在會計年度內,投入生產活動之固定資產價值減損,包括正常損耗、正常退化,以及一般的意外損失,它是使用資產的當時價值設算。前述對映的原文如下: “Consumption of fixed capital is the decline, during the course of the accounting period, in the current value of the stock of fixed assets owned and used by a producer as a result of physical deterioration, normal obsolescence or normal accidental damage.” (SNA 2008, Section 6.240 and 10.25)

為何我說以上議題間接涉及學術倫理,也間接涉及學術道德(知識份子的學術責任)?因為這涉及知識分子是否願意「講真話」,以及是否願意「講謊話」的議題。我正在收集更多資訊,下次再一併分享;更重要的是,以上論述是個人的大膽推論,需要更多、更嚴密的具體佐證,我需要努力於驗證我的大放厥詞。

*作者為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金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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