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瀚興觀點:杜絕補償的超前部署?談疫苗受害者修法問題

2021-06-23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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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依照論理法則、同一、不矛盾、排中律,系爭「相關」、「無關」、「無法確定」,三者涇渭分明,為何將原屬無法確定範疇的「醫學實證未支持關聯性」,納入「無關」,命題豈能周延地排除「無法確定」之部分?此其三;接著,且依照《同審議辦法》第17、18、19條規定,注射死亡而相關者最高賠償600萬、無法確定者最高350萬、但無關者至多喪葬費30萬元,天差地別,怎能說改就改,給國家「省這種錢」?此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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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末,既然AZ疫苗在各國多有類似糾紛,甚或停止施打,乃「公知事實」,無庸舉證,即可知與傷亡有蓋然關聯,依照大法官會議解釋第216與137號意旨,法官仍可不受,比法律位階低的審議辦法拘束,依法獨立裁判,此其五。綜上五者,乃系爭審議辦法修正之弊,臺已有多起長者,疑因AZ疫苗死亡之際,若仍以上開辦法,拒絕賠償,有司不會「外慚清議,內疚神明」?

以史為結:西元897年1月前教皇福慕,被繼任的教皇德範六世審問,其間福慕一言不發,既然毫無辯解,則屬辭屈理窮,被判有罪,原因無他,福慕是「往生者」,死者當然無法自辯,荒謬絕倫!同理,疫苗接種之死者,雖無法說話,難道不能,為其伸冤?疫苗定有風險,本應擴張救濟途徑,生死皆無憾,若巧設障礙,否決補償,生者怎不痛,死者又豈能安?還望有司,摸摸良心,儘速修正惡法。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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