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家觀點》中國正系統化改革金融監管制度

2017-12-18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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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做法,最主要在預防中小、微型企業在去槓桿化、整體市場資金緊縮的過程中受到衝擊,就如同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所揭示的三項任務,除了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風險之外,服務實體經濟位列第一項重要任務,大陸官方也因此特別重視中小企業在改革過程中不能受到資金緊縮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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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監管機關評估,真正要改善、解決的是先前在QE過程中,大企業取得資金太容易:「結果近2年來大量資金在某個領域空轉,無法流入實體經濟。」而另一方面,中小微型企業仍需要金融業的資金來扶植,因此大陸監管機關祭了「定向降準」、「定向降息」兩種做法,防範中小企業因為去槓桿化而拿不到資金。

以「定向降準」為例,亦 即倘若銀行放款給中小微型 企業,根據大陸的分類標準,相關放款業務量已達到一定的規模時,就可獲得降低存款準備率的獎勵,今年 9月底的定向降準特別明訂是明年1月才生效,在此也施展了施政的藝術,藉此鼓勵還沒有達標的金融業者,可以把握11、12月距年底之前最後的2個月,作最後衝刺來爭 取定向降準的資格。

除了設置「國家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更高的架構來統合目前分立的三會之外,近來中國金融監管趨勢的另一重要變革,在於中央政府及黨中央已高度重視長期存在的「上令無法下達」的問題,亦即中央有政策,但政策到了地方,卻經常因為地方政府各有山頭,因此不僅無法順利執行中央政策,甚至地方政府還凌駕於中央政府之上,對金融業另立一套管理方式,而該委員會的成立,也有助於解決這個問題。

此外,在第五次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裡,有一段文字也具有深刻的意涵,那就是「黨管金融」:「監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集中統一領導」,這段文字,已明確的表態,除了未來一行三會將完全由共產黨來掌控之外,由於黨是最高領導,因此不僅中央政策由黨訂定,接下來也必須在地方政府落實執行,在黨的領導之下不能有地方各行其政的情況發生:「地方政府要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之下,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強化屬地風險處置責任。」

「黨管金融」原則確立

這種「黨管金融」的最高原則一旦確立,諸如P2P、地方政府債台高築、影子銀行等問題都能逐漸解決,因為這些問題的惡化,很多是來自於地方政府的過度縱容。

過去十幾二十年來,在大陸市場很流行的一句經濟術語,是:「一放就亂、一亂就收、一收就死!」因此大陸監管機關在進行改革時,正如同在今年7月25日,官方所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將特別採取「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對資金會緩收而非一次收太快,以避免在改革過程中產生難以因應的衝擊。

在這份中國金融穩定報告裡,也特別提出了管理的方針,包括提高和改進監管能力、強化金融監管協調,統籌監管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統籌監管金融控股公司及重要金融基礎設施、推動建立更為規範的資產管理產品標準規制,補齊監管短板,避免監管空白,且要探索金融機構風險市場化的處理機制,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

儘管改革的過程中,市場和實體經濟必然會受到影響,但整體來看,改革的結果應是正向的,因此對大陸中國金融市場的發展,應該是「短空長多」。

*作者為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講座教授、政治大學金融學系兼任教授。本文經台灣金融研訓院授權刊載,精彩全文詳見《台灣銀行家雜誌》2017年1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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