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司法迫害如何重啟審查?促轉條例將再討論

2017-03-1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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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與民進黨立院黨團13日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討論《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會中決定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未來將不納入促轉會。(資料照,盧逸峰攝)

行政院與民進黨立院黨團13日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討論《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會中決定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未來將不納入促轉會。(資料照,盧逸峰攝)

行政院與民進黨立院黨團13日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討論《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轉述,促轉條例未來將採框架式立法,針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未來是否將納入促轉會,今天會議與會代表認為,不當黨產處理部分未來應獨立運作,因此,促轉會未來委員會席次將從9席降為7席,主委、副主委及2名專任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立法委員同意,另外3席則由國史館、文化部與法務部推派代表,至於早期司法迫害案件是否該重啓調查、是否透過非常上訴等機制救濟?未來還要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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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目前進入二讀,徐國勇表示,今天行政立法協調會就促轉會未來運作有諸多討論,由於促轉條例採框架式立法,其中涉及戒嚴時期不當黨產追討部分,有鑒於黨產會已在進行當中,因此今天與會代表認為,黨產會應獨立運作,不再隸屬於促轉會之下。

促轉會委員減為7人 立委與監委不得出任

在促轉會委員組成方面,在黨產會另行運作下,促轉會的委員會人數將從9人減少為7人,其中4名委員,包括促轉會主委、副主委與2位專任委員,係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審查通過,其餘3名委員,將由法務部、文化部、國史館館長擔任,有鑒於促轉會係獨立機關,3個部會若由首長出任促轉會委員,未來是否應限制其參加政黨活動,今天行政立法協調會並無共識。另外,今天會議原則上同意,立委與監委不得出任促轉會委員。

不過,徐國勇強調,國史館、法務部長本來就不會參加政黨活動,未來是否應要求文化部長也停止參加政黨活動,這部分必須再研議,但也可透過指派常任文官解決上述問題。徐表示,促轉會是二級獨立機關,調查戒嚴時期促轉案件可能與立委、監委職權構成衝突,因此與會代表認為立委與監委不宜出任促轉會委員。

促轉期間:民國34年10月5日到81年11月16日

在促轉正義期間該如何界定部分,徐國勇表示,今天會議原則同意,促轉期間從民國34年10月5日國府來台,到民國81年11月16日外島完成解嚴前,所有違反人權的司法迫害事件,都在促轉追究範圍。

不過,針對戒嚴期間的司法迫害案件,例如白色恐怖時期的匪諜案未來該如何救濟平反,今天會議並無共識,徐國勇表示,由於促轉條例採框架式立法,未來可能透過另訂辦法方式,處理上述司法迫害的救濟平反。

徐國勇表示,戒嚴時期的司法迫害案件都已司法定讞,目前刑事訴訟法並沒有提供被害人家屬非常上訴與再審的機制,未來若要重新啟動訴訟程序,促轉會方面是否該提供律師與法律諮詢等協助,個案部份未來必須由促轉會委員會討論認定。

徐國勇強調,戒嚴時期的司法迫害案件,「不管這個人是否是匪諜,如果未經起訴與正當程序審判等司法救濟程序,在民主國家都是程序的不正義,未來類似個案是否透過促轉會協助下重啓審查,未來還要再討論。」

另訂政治檔案法 政治檔案定義仍無定論

徐國勇表示,由於政治檔案的公開在促進轉型正義過程扮演重要角色,今天會議決定《政治檔案法》將另外訂定,不過,政治檔案定義是否該局限於狹義的政治檔案,今天與會代表有很長的辯論。

徐國勇表示,以國民黨早期接收日產的黨產文件為例,上述檔案與人權無關,但卻是促進轉型正義一部份,國民黨黨史基本上就是威權統治歷史的一部份,政治檔案與國民黨黨史勢必會有一些牽連,因此,《政治檔案法》的政治檔案定義,文字部分還會再討論。

徐國勇表示,總統蔡英文去年520上任,當時曾宣示戒嚴時期司法迫害案件,2年內完成真相調查報告,因此促轉條例未來也將賦予促轉會2年內完成調查報告的任務,然而,促轉真正的關鍵在於政治檔案,尤其國民黨黨史檔案部份必須解決,目前距離2年的目標挑戰頗大,總統府方面也成立「真相調解委員會」,但這不是行政院職權,行政院不便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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