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經緯觀點:沒有正義的轉型正義

2016-11-2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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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林昶佐立委就任後很快就提議刪除《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的罰則條文,以便民眾可以在護照上粘貼「台灣國護照貼紙」。護照加上透明封套,願意貼什麼都行,需要多此一舉拿它來發揮。讓原先沒問題的事成為問題,除了作秀之外,我想不出他能替選民爭取到多大的權益,況且已有變更護照導致被拒絕入境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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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亭妃立委在國防委員會質詢國防副部長軍中蛙人訓練太苦,她應該看看美國特種作戰司令威廉·麥克雷文2014年在德州大學畢業典禮上,談到他在海豹部隊訓練的情形,比起她在質詢出示的相片,真是小巫見大巫。軍中訓練不足,結局可能就是命喪戰場,不先做功課,不了解真相就隨便拿幾張照片亂講,作秀事小,害軍人未經嚴格訓練而戰死事大。

綠委王定宇近日也洋洋得意在臉書上發文,表揚自己推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份條文修正案,取消因擔任共諜退休給與。因該條文修正而受影響的軍人屈指可數, 6個月的努力浪費在民眾無感的無聊條款。

這些都是在國會玩弄名詞,浪費寶貴質詢時間的作秀人士。

笑話百出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基本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既沒有界定與涵蓋「轉型」,也沒有「正義」。簡單說就是民進黨自訂的「清算鬥爭」之法。

第七條定義「不當」從「推定」產生,除黨費、捐贈、與競選費用補助金之外,都是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及「政黨本質」,所取得之不當黨產。豈有法條限制法人機構經費來源?如果不符合該條例所制定之財產來源,就推定為「不當」黨產,與聯合國國際公約確認的無罪推定原則對幹。這種條例即使通過,也會因為違憲而失效。「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及「政黨本質」沒有意涵,只是玩弄名詞自嗨而已。

司法只能管合法、非法,不能管道德領域的正當或不當,無主物先占在道德上屬於不當卻不是非法,法律無法把倫理或道德觀念併入法條。

第十四條到第十七條賦予促轉會調查權力,集檢調單位精英成立的特偵組都發生調查爭端,更何況倉促成立的促轉會如何具備公正超然的調查能力。

執行過渡司法的機構及人員必須完善周到,不適當的成員或調查,會惡意用機構名義施暴侵犯人權。波蘭議會在1997 年通過了清洗法,規定參選及公職人員必須表明過去與秘密員警的合作歷史,其聲明有專門清洗法院進行核實。今日在波蘭「清洗」不僅是復仇手段,還變成政治工具,把共產黨歷史攪進和解,弄得人心惶惶集團對立,重演美國麥卡錫主義之惡果。

聯合國宣言提到過渡司法的目的是為了加強人權、使個人免於恐懼和貧窮、解決財產爭端、鼓勵經濟發展、促進負責治理以及和平解決衝突。現在新的執政黨假借「正義」之名,行「清算鬥爭」之實,製造新問題,進行黨派清算,挑起族群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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