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榮鵬觀點:台灣觀光要的是那一道耀眼的「觀國之光」!

2016-09-2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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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展觀光,僅靠政府三百億救急應急不是辦法。(圖為百萬觀光產業自救會大遊行/陳明仁攝)

台灣發展觀光,僅靠政府三百億救急應急不是辦法。(圖為百萬觀光產業自救會大遊行/陳明仁攝)

新政府上台數個月以來,小英政府非常辛苦的忙著到處滅火與回應抗爭。可惜的是台灣觀光產業整體發展的對策上看不出應有的遠見與中長期觀光產業發展的規劃。相較於大陸自改革開放後,大陸觀光產業發展階段與產業定位卻是非常清楚的,從國家的戰略高度來看,觀光發展的三大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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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觀光政策究是「國家機制」亦或是「市場機制」

大陸官方規劃的觀光發展,以三大階段為主題,進行一系列觀光策略與定位劃定。各階段分別為:

第一階段:先「國際」後「國內」的觀光發展模式。

第二階段:「國際」和「國內」旅遊「並駕齊驅」模式。

第三階段:「全面發展國內旅遊」、「積極發展入境旅遊」與「有序發展出境旅遊」模式。

反觀台灣的觀光策略與定位劃定始終以「市場自由經濟」及「完全競爭」角度為基礎,讓市場任意發展。回頭細數,從大專院校大量開放設立,導遊與領隊成為國家考試,皆未設立專業門檻或總體戰略考量。或可說是「尊重市場機制」,但在市場機制看來則是「無略」之舉。不論是從觀光教育人才培育、產業發展定位或從國家觀光產業發展均缺乏國家「戰略」。使得今天病兆百出,也只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這種治標不治本的做法,最終還是「累了官員、苦了百姓」,而國家觀光與經濟發展卻依然裹足不前。

九月十二日觀光產業大遊行提出的12項訴求,包含:貸款展延、紓困專案、補貼業者、發放消費卷、免稅獎勵等等,政府主管單位的回應是來個3百億,再加個3億的紓困與稅捐減免,輔導轉業與協助學習其他語系等,當然無法解決燃眉之急,政府又有多少財政可以負擔?殊不知「補貼政策」所依賴的價格機能,必須是存在於自由市場機制,進而影響市場成形並創造競爭條件。但是,兩岸觀光並非自由市場,大陸對台的觀光政策之定位是「有條件開放」,如此即是「政治問題」亦是「國家戰略」;補貼政策之成本效益的最終結果,又是少數群體獲益。這又是另一個與執政者主張的「公平正義」背道而馳的錢坑政策。

二、世界之大,豈能僅以「立足台灣」放眼天下?

大陸領導人鄧小平於1985年曾說先讓一部分地區和一部分人民先富起來,進而帶動和幫助其他落後區域的人民逐步達到共同富裕的水平。所以觀光發展初期的順序就是「經濟產業」→「支柱產業」→「戰略性支柱產業」。現階段大陸觀光產業之定位就是「戰略性支柱產業」。因此台灣不能仍抱著看天吃飯,隨著大陸官方「宏觀調控」,而台灣官方陷於被動的「對外無力回應、對內無盡補貼」的惡性循環。最終百姓仍是無感,而國家觀光產業的競爭力因此停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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