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運動終身受冤誣:《曹汝霖回憶錄》選摘(2)

2019-08-11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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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揣想,東海本擬借上海和會,抑制合肥勢力,故南方代表,初提陜西及參戰借款問題,都是針對合肥。若合肥不理,即以破壞和會之責,委之合肥,公之世論。乃合肥測知其用意,即令陜西畫界停戰,參戰案件送閱和會。南方代表,乃提議裁撤參戰軍,同時提到國會問題,到此反關於東海自己地位問題。適發生學潮,攻擊我們,即利用此機以剪除合肥羽翼,斷其日援之路,本非初意。又不敢直接下令罷免,於是繞了大圈子,達成目的,惜百密不免一疎,不先設法令我辭職,竟下辭職照准之令,反授合肥以口實,斥為命令造謠,成為政府笑話。令下之日,合肥即來團城氣呼呼的說,沒有辭職,而捏造辭職照准之令,命令亦造謊言,天下尚有公論是非嗎!東海為人敦厚,以前舉動,亦許不是出之他意,這次命令,他尚能辭其責嗎?此次學潮,本已平息,那班破靴黨,以沒有達到目的,又利用街頭演說,鼓動起來,擴大到各處,惟恐天下不亂,東海知而不加制止。尤其對你們,為他冒大不韙,借成日債,這種舉動,真所謂過河拆橋,以後還有何人肯跟他出力?他對我作難竟累及你們,良心何在,豈有此理!說罷不等我答復,竟悻悻然而去,可見此老心中之忿懑,滿腹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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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1915年5月25日,“二十一條”簽字時中日代表合影。左起:(中方)外交次長曹汝霖、外交總長陸征祥、秘書施履本;(日方)參贊小幡西吉、駐華公使日置益、書記官參贊高尾。
圖為1915年5月25日,“二十一條”簽字時中日代表合影。左起:(中方)外交次長曹汝霖、外交總長陸征祥、秘書施履本;(日方)參贊小幡西吉、駐華公使日置益、書記官參贊高尾。

後來政府下了一道命令,告誡學生,且說我們都是公忠體國,為國家効力,沒有對不起國家之事,爾學生切勿輕信謠言等語。這是官樣文章,為我們洗刷,但與免職令自相矛盾矣。繼以錢能訓辭總理,任龔仙舟(心湛)為總理,以表示錢引咎,且與段有接近之意。以東海素稱為德高望重,為北洋元老,猶不免使用權術,可知政局之複雜陰陽。以我平凡向無機詐之人,何能適應此環境。自愧無能,從此退出政界,未嘗再問政治,自號覺盦,竊比古人年至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那時我年已近五十矣。

此事對我一生名譽,關係太大。學生運動,可分前後兩段,前段純係學生不明事實,出於愛國心,雖有暴行,尚可原諒。後段則學生全被利用,為人工具。那位演說之人,盡其毒舌之所能,任意造謠毀謗,學生幼稚心理,以為名人演說,一定可靠,牢記在心。甚至我子女上學,亦受同學之揶揄,可想中毒之深。俗語說,真金不怕火燒,話雖如此,然在此澆薄社會,子且不能信其父,何況他人,我若不於此時表明真相,恐我之後人,亦將誤會。

故我寫此事,不厭其詳,但求真實,信不信由人,我總憑自己的記憶,將此事之真實性,儘量報告出來,亦可使我良心稍安而已。

《曹汝霖回憶錄》書封。(新銳文創提供)
《曹汝霖回憶錄》書封。(新銳文創提供)

*作者曹汝霖,字潤田,祖籍浙江,民國初年高級官員,新交通系首領。五四運動時期,被指為賣國賊,住宅慘遭燒毀。抗日戰爭時期,曹汝霖不與日本人合作,拒絕擔任偽職,後被動掛上偽華北臨時政府最高顧問、華北政務委員會諮詢委員等虛銜。1966年,曹汝霖在美國底特律逝世,享年高齡89歲。本文選自新注本《曹汝霖回憶錄》(新銳文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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