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深元觀點:就部長致檢察官公開信,與邱太三商榷一二

2016-06-20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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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邱太三致全體檢察官公開信,呼籲檢察官莫當害群之馬。(顏麟宇攝)

法務部長邱太三致全體檢察官公開信,呼籲檢察官莫當害群之馬。(顏麟宇攝)

新任法務部長邱太三上任還不到一個月,在17日寄送與全體檢察官的公開信中指出:「辦案團隊中不容有害群之馬,少數操守有問題,缺乏敬業精神的檢察官,會讓全體檢察官長期的努力毀於一旦,所以各位一定要有道德勇氣貫徹自清自律,以維護檢察官良好形象」,引發基層檢察官不滿,足見其對現今檢察實務問題存在甚多誤解,筆者有些話看在眼裡,不得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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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察官的害群之馬不在收受賄賂,而是在利益交換

檢察體系目前的重點應該不是在有「害群之馬」而需立即鏟除的問題。現在基層檢察官會收錢的應該已經幾乎沒有。但是不收錢,而利用檢察官職權而收取有形無形的不當利益或作利益交換的,例如重案放水不辦,或輕案重輒濫權追訴,迎合部分人士需求、交情以換取升遷的情形,恐怕還是存在。而這種收取看不到的無形利益,其實往往比收錢的更為可恨。一般收賄只是個案,個案結束即結束,而收取無形利益者,彼此之間的上下利益聯結無窮無盡、無聲無影、錯綜複雜,日漸蠶食檢察根基,最終都將重傷檢察威信。這種看不到、摸不到的利益交換,這才是部長您最需擔心的事情。

而每年的檢察人事遷調,不管是檢察官調升一、二審主任檢察官、一審調升二審檢察官,或各級檢察署檢察首長的遴派圈選,所有部長圈選的人選,都是一種傳遞給基層檢察官的無聲言語,是在告訴或暗示基層的檢察官,目前「精準」的「價值」是什麼?部長乃至於檢察首長是不是真的心口如一,所有檢察官都能從雀屏中選的人選中準確地讀取隱藏其中的訊息,然後再很心力交瘁地去決定究竟該去迎合這種價值,還是繼續堅持作自己?一來一往、一上一下,檢察士氣低落,自此而起。如果部長您不清楚或不想碰觸這類問題,那恐怕司法改革已經劃錯重點、射錯靶,難以令人期待。

二、檢察官職前及在職訓練不足,司法官學院難辭其咎

當法律系已經連續十餘年成為全國文法商第一志願多年的情況下,能通過全國錄取率最低(據說近年錄取率只有千分之6)、重考率最高,堪稱全國最難的司法官考試的準司法官,您能說他不是台灣的頂尖法律人才嗎?如果您覺得他們還不是人才,那您該質疑的是台灣的國民素質為何僅僅能教育、考選出如此素質的準司法官?既然這麼頂尖的法律人才,都全部送交到您轄下所掌管的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去研習,二年之後,為何表現出來的專業能力仍然無法滿足外界期待?您們的訓練課程到底是有用、沒用?師資到底是行還是不行?該進行的淘汰有沒有在進行?一流的人才交給司法官學院訓練二年,還是訓練不好,那這就是您們訓練單位的問題了,不應該再推給個人承受。

再者,除了二年的培訓之外,檢察官實際上崗工作之後,司法官學院平常提供了檢察官多少後續的專業支援及訓練?現在當紅的食安法、通訊監察的判讀等,司法官學院有開過任何課程嗎?司法官學院願意下來負責在職訓練嗎?還是仍然陶醉在目前尚能同時訓練法官、檢察官,是宇宙超級強大管的超級海的全國獨步的培訓機構美夢裡?真正去落實檢察官的職前、在職訓練,才是正鵠。

三、案件質量負荷過大,品質難以兼顧

一流法律人才訓練出來之後,為何他所作的偵查作為,乃至於起訴、不起訴、簽結,外界仍有疑義。部長有沒有想過一般基層檢察署案件的數量之多、質量之重,及案件的管考壓力有多大?檢察官也有家庭,也有自己的生活,於是案件負荷愈大,工作品質就愈差。我不客氣的說,在這種案件壓力下,我想就算是羅秉成等優秀律師毅然決然地轉任一審檢察官,如果在台北地檢署的話,我想不到半年案件恐怕就破三百件,遇到不理性的民眾,一樣也是會被告、也會被罵恐龍,結案品質照樣無法兼顧,年底考績恐怕也是乙等(按現在則為職務評定不良好,相當於過去的丙等)。這些種種的問題部長您到底是看到了沒有?

四、案例類型、偵辦方法日新月異,部分檢察首長恐已跟不上時代

人心變化之快,已經不是三、四十年的那種民風純樸的年代可擬,犯罪態樣也與三、四十年前大不相同,現今檢察首長多為民國七、八十年代初任檢察官,那時案件類型多為一般傳統類型案件,現在盛行的掏空、背信、證交法、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甚至現今當紅的食安法、通訊監察、境外公司查察等,恐怕首長都很陌生,再加上檢察首長派任檢察長前,他們甚至已經一、二十年來不曾親自偵辦過任何案件,只是單純在二審公訴蒞庭,他們突然派任檢察首長之後,請問是要如何期待他能勝任帶領署內幾乎均是全國第一、二志願學校畢業、碩博士以上學歷的檢察官去辦案?專業智識不足以服人,單憑年資,如何適當領導統御?檢察首長的遴派,難道「年輕化」、「辦案實力」不應該是首要考量嗎?

部長您還沒接見任何基層檢察官傾聽他們的問題,就發電子郵件給檢察官,想嚇嚇那些收錢的檢察官,叫大家發揮道德勇氣制止他們。我想告訴說的是:這些人今天既然敢收錢,就不是您随便說一、二句話就能嚇的到的,而且他們背後的關係,可能是直通高層,去打聽一下前高院法官貪瀆案的法官之前的交遊狀況吧!他們是直通到何一種層級?如果您真想要想拔掉他們,就要有動搖檢察根本,甚至牽連一些重量級政治人物的勇氣。發電郵說要除去害群之馬,並不會讓多數不是害群之馬的人士氣變好,只是讓收到信件的檢察官,認為部長是在說他是害群之馬,士氣更加低落,於事無補。惟有改善檢察工作環境、確認檢察官定位,才能改變現狀。所以,恕我才疏學淺,我還是不知道這封電郵有何意義?與其聽部長說這些,我想還是看您將來到底做些什麼!

*作者為律師,曾任法務部調辦事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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