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曬茶場面積不足 以臨時使用申請要點解套

2016-01-20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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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曬茶場面積不足 以臨時使用申請要點解套

改善曬茶場面積不足 以臨時使用申請要點解套

記者扶小萍/南投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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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久以來困擾茶農的曬茶場面積不足問題將有解了,南投縣長林明溱11日下午會同立委許淑華,邀集農糧署及茶農在縣府國際會議廳舉辦「南投縣重點茶區茶產業輔導座談會」,決議縣府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14條規定,研議劃定茶產業專區,並研訂「申請農業用地作臨時曬茶場申請要點」,簡化流程方便茶農申請使用,以符合產業需求。   
圖說:茶區曬茶場面積問題可望解套。(記者扶小萍攝)
林縣長表示,南投縣茶產量居全國之冠,茶區也最大,長期以來茶農認真提高茶葉品質,但囿於法令,存在曬茶場面積不足問題,農民將農地作為曬茶場,實為因應農業生產之需,多年來未獲解決。為改善農業生產環境,協助茶農解決曬茶場問題,縣府特邀許立委、農糧署及茶農一起面對面尋求解決。   
茶產業是南投縣重點產業,也是中央積極輔導產業,符合「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14條規定,縣府盼藉由劃定茶葉生產專區,並依地方自治精神,訂定「申請農業用地作臨時曬茶場申請要點」,以專案管理方式,簡化流程,依實際農民需求審核,滿足產業需求。   
許立委表示,多年來茶農不斷反映受限法令,曬茶場不足,影響茶葉生產,林縣長為協助茶農解決問題,特別召開此座談會,尋求放寬曬茶場面積,林縣長提出劃定茶葉生產專區,訂定自治條例由縣府依農民使用現況認定等構想,應可符合農民需求,未來除配合縣府向中央爭取外,也會從立法面爭取放寬法令限制。   
農糧署雜糧特作科長蘇登照表示,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合法化對於茶產業相當重要,近年來法令規定已有修正,針對茶農如有超過660平方公尺的土地作為曬茶場使用需求,目前可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14條規定申請專案核准,符合規定者,可依實際需求先向縣府提出申請,經縣府初審後,送該署複審通過,即可合法使用。另對於縣府訂定自治條例部分,該署除尊重縣府對農業規劃及施政,也會全力協助縣府朝便民方向努力。   
議員游宏達、名間鄉長陳文德及多位鄉民代表都出席參與,與會茶農表示,曬製1,000公斤茶菁約需160坪曬茶空間,目前規定僅200坪,無法滿足實際需求,影響甚鉅。在熱烈討論後,茶農對於林縣長提出方案都表認同。
本文經轉授權自台灣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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