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官吳宗憲質疑「公衛文」案北檢違法偵查在先,配合政客辦案

2024-01-11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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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郁文出庭指檢方偵訊無故中斷錄影、選擇性辦案等。(圖/程敏攝)

王郁文出庭指檢方偵訊無故中斷錄影、選擇性辦案等。(圖/程敏攝)

高虹安助理費案繼續開庭準備程序,北院昨傳喚王郁文出庭。與上月高虹安出庭時不同,辯方律師提出勘驗申請,嚴厲批評檢方的紀錄不實、偵訊中無故中斷錄影、選擇性辦案等誇張情事。今日,王郁文出庭並就此向法官闡明情況,同時提出證據勘驗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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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郁文當庭向法官陳述,整個偵訊過程中,檢察官態度明顯偏袒,企圖引導及影響她的回答內容,甚至直接向她表明「我就是要起訴高虹安貪污!」,被告和辯護人進一步確認「這一定要起訴是上級的決定嗎?」,檢察官竟回覆「是!」。偵訊結束後,被告和律師認為後續一定要檢視此對話,並讓法院知道北檢對助理威脅恐嚇要求認罪之過程,並早已遵從上意、預設立場,並對於有利於被告之事證多所忽略。沒想到,這段對話竟因北檢無故中斷錄影而完全消失!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前檢察官吳宗憲今(11)日對此案表示,按刑事訴訟法第100-1條第一項規本文定「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另按檢察機關及司法警察機關錄音錄影資料保管辦法第三條本文規定:「訊問被告或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應全程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白話文來說,就是開庭時一定要全程錄音錄影,不能中斷,實務上若真有需要中斷時,訊問人也該說明清楚並記明筆錄。
 
吳宗憲進一步表示,公衛文當天的錄影檔案有兩個,並不是經過裁切,而是書記官曾經受檢察官的指示中斷錄影。北檢自己理虧違法,公訴檢察官卻在退庭前稱:「偵訊過程影片中斷之16分鐘是在與被告及辯護律師做法律上定義之溝通,無關案件內容,不明白被告聲請勘驗法律意義,且被告相關描述有引導輿論塑造檢方引導辦案氛圍之虞」。竟合理化自己違法作為,還將錯怪到被告身上,這實在不足取,更何況是面對如此高爭議性的政治案件,承辦檢察怎能不謹慎。

國名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前檢察官吳宗憲批北檢偵辦、蒐證過程理虧違法在先。(圖/吳宗憲提供)
國名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前檢察官吳宗憲批北檢偵辦、蒐證過程理虧違法在先。(圖/吳宗憲提供)

相關爭議亦引起網友批評,「因確實無當時長達16分鐘之錄影作為客觀事證,應由該當事公訴檢察官與王郁文小姐,當庭對質並核對事發先後順序,即可得知何人說謊」、「公務人員就是怕出事,什麼都用保留性敘述講,然後邏輯一推就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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