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結依貪污罪起訴 高虹安:無視被告有利證據,先射箭後畫靶!

2023-08-14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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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14日依貪污等罪起訴新竹市長高虹安,高虹安發布聲明質疑是「先射箭後畫靶」。(圖/新竹市政府資料照)

北檢14日依貪污等罪起訴新竹市長高虹安,高虹安發布聲明質疑是「先射箭後畫靶」。(圖/新竹市政府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臺北地方檢察署今(14)日偵結,依貪污等罪起訴。高虹安今天發佈聲明指出,本人感到萬分遺憾與不解,並認為本案徹頭徹尾就是一個典型的政治偵辦與起訴,承辦檢察官不應罔顧當事人提出之諸多有利證據及最高法院穩定見解,以「先射箭後畫靶」方式強行起訴,令人質疑這又是一樁政治介入司法的惡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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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偵查過程資訊不斷外洩,高:檢調立場昭然若揭

高虹安在聲明中指出,本案從檢警偵辦之初,相關偵查過程的資訊即不斷外洩,就連在偵訊中所選擇的便當種類,都會遭洩漏給媒體或是特定人士大做文章,試圖操作輿論風向、形塑高虹安的罪犯形象,完全違背偵查不公開,相關偵查人員的立場昭然若揭。

高虹安指出,回顧四月份應訊時,短暫開庭時間中,承辦檢察官盧慧珊曾於庭中說本案有多處需要訊問、說明跟釐清之處,後續五月時,本人也請律師再次發函表達願意再次出庭說明案情,卻不見承辦檢察官再次要求說明跟詢問案情,被檢察官說「犯後態度不佳」的被告,會主動請求承辦檢察官訂庭期和傳訊嗎?檢察官今日所做出起訴究竟是依據何種事實和心證,訊問過程中也未曾說明和給予本人答辯權利,本人所提出之重要且有利證據,起訴新聞稿中也隻字未提,顯示本案起訴早有定見。

高虹安並強調,有關檢控高虹安與助理共同詐領加班費、薪資等情事,完全是錯誤且曲解事實。本案中所牽涉之辦公室助理皆有實際工作、加班與勞動行為,何來詐術運用?檢察官於訊問過程和今日的新聞稿中亦表達,助理皆有工作及加班之事實,又怎能罔顧事實,羅織冠上詐領之罪名?

觀諸立法院各委員辦公室之助理工作繁重,以致人事聘用費用報滿已成常態,助理費之預算執行率長年高達97 %,且多數助理實際工作時數,甚至遠超過其加班時數上限,亦屢見不鮮,相關指控對於實際付出勞動者而言並不公平。

高指控檢方刻意迴避被告有利事證

高虹安指出,此外,針對國會辦公室零用金制度,在此鄭重澄清絕非本人原創或設計,乃依據黃姓行政主任過去任職之李俊俋立法委員辦公室經驗,由其主動建議而來,其認為辦公室零用金制度運作合乎規範,並無不法,甚至向立法院人事處和其監察院任職丈夫再三確認。本人於任職立法委員期間,絕無強制要求助理繳交任何數額捐款,更無保管與支配零用金款項。

檢視該份檢察官視為犯罪依據的爆料電子檔案資料,不但容易竄改且錯誤百出,亦未包含我本人的任何簽名認定,就算採照此檔案而言,相關花費也都支應於辦公室公務開銷,並非支用於高虹安私人。而本人實際用於辦公室公務之支出費用,光是可列舉之部分,就已超出檢察官所指控貪污詐得之46萬元甚多,偵查過程皆已提供相關資訊與證物供承辦檢察官參考,然這部分描述卻完全未見於地檢署新聞稿中,顯見承辦檢察官盧慧珊刻意迴避被告有利事證。本人絕非如檢察官所指控之絲毫未支出辦公事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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