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勸募停看聽!高市社會局舉說明會 謝琍琍:合法勸募確保善款被運用

2023-06-09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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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辦理「112年度公益勸募說明會」。(圖/高市社會局提供)

社會局辦理「112年度公益勸募說明會」。(圖/高市社會局提供)

為增進各團體對於勸募規定的瞭解及申請公益勸募的知能,高市社會局於今(9)日辦理「112年度公益勸募說明會」,特別邀請衛生福利部黃淑惠專門委員講授「公益勸募法規適用與申請案件實務解析」,現場團體互動提問踴躍,透過對於法規及作業程序深入的瞭解,促進勸募團體合法募集愛心捐款,讓民眾捐款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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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募團體基於公益目的辦理勸募,必須事先提出申請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勸募團體基於公益目的辦理勸募,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許可後才可進行相關勸募活動;可發起勸募活動的團體包括: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除了申請獲得許可才能辦理之外,勸募團體收受捐款應開立收據並公開徵信,勸募活動結束後,也必須公告募得財物使用情形與成果,讓捐款人瞭解善款運用狀況。

高市社會局長謝琍琍提醒民眾捐款要記住「公益勸募停看聽」,停–停止衝動性捐款;看–查看勸募許可文號;聽–聽勸募計畫如何執行;民眾亦可於衛生福利部公益勸募管理系統查詢是否為合法的公益勸募;謝琍琍強調,公益勸募是許多團體推動福利服務的資源能量,合法的勸募可確保各界善款得以被妥善運用,讓各界愛心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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