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欠稅3千萬遭法院裁定管收 嘉分署執行官3度拘提不放棄

2023-04-2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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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麥寮鄉許姓男子欠稅3,047萬餘元,嘉義分署行政執行官第3次終將許男拘提到案。(圖/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雲林縣麥寮鄉許姓男子欠稅3,047萬餘元,嘉義分署行政執行官第3次終將許男拘提到案。(圖/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雲林縣麥寮鄉許姓男子欠繳綜合所得稅新台幣3,047萬餘元,經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92年3月1日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嘉義分署行政執行官歷經多年追查義務人財產,終於在第3次拘提時開啟3道門鎖將許男拘提到案,行政執行官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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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分署行政執行官追查許姓男子財產,但僅獲償659萬餘元,尚有2,951萬餘元缺額,嘉義分署執行人員2度拘提許男,許男刻意隱匿其,終於在第3次拘提時開啟3道門鎖將許男拘提到案,因其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而故不履行,隱匿處分財產又四處躲藏逃避執行,行政執行官詢問許男但其仍堅不繳納後,旋即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許男在80年間,與其配偶黃女領取生雜漁等補償費9,202萬元,但未辦理8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國稅局補徵綜合所得稅1,777萬餘元及罰鍰1,297萬餘元,共計3,074萬餘元,之後移送嘉義分署強制執行。

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許男在稅單送達後,自其帳戶提領金額超過663萬元,但他卻未用來清償欠稅且資金流向不明,足以證明有隱匿、處分財產之情事。許男於欠稅期間從事蛤蜊養殖,一季有150萬元的收入,每年可分得經營淨利之70%,雲林縣政府也將養殖之補償金直接匯入許男配偶黃女帳戶內,均可證明許男應有能力履行義務。

嘉義分署多次通知許男報告財產或繳納但其皆不予理會,執行人員到他住處現場執行時也避而不見,家屬則推諉表示不知其去向。許男刻意隱匿行蹤,嘉義分署執行人員分別在110年10月及111年9月兩度持拘票拘提許男未獲。執行人員鍥而不捨查到許男可能藏匿處。於112年4月25日至該處按門鈴並呼喊未獲屋內人士回應,執行人員推測許男極可能躲藏於屋內,執行人員於是找來鎖匠開啟門鎖並通知警察到場協助,鎖匠開啟3道門鎖後,發現許男果然與其妻女躲藏在內室中,執行人員當場執行拘提將許男帶回分署。因許男對於滯欠稅款拒絕繳納或提供擔保,也不提出可供執行的財產,行政執行官立即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經法官漏夜開庭,裁定准予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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