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各區公所案件平均執行率僅41% 議員謝彰文要求改善

2016-04-29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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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各區公所案件平均執行率僅41% 議員謝彰文要求改善

桃市各區公所案件平均執行率僅41% 議員謝彰文要求改善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桃園市升格後各鄉鎮市改制為區,桃園市議員謝彰文29日在議事堂上針對各區公所的業務執行,除要求行政效率的提高外,也希望加強為民服務態度的改善。
謝彰文也指出,桃園市各區公所理地方小型建設工程及設施補助計畫年度預算5000萬元中,全部申請案件共有87件,其中申請案件最多的是中壢區有23件,次為觀音區及平鎮區巷,分別為12件及11件。
在所有的申請案件中,除大園區公所以外,12區公所申請案件的平均進度為41%,大溪及龍潭工程控管完成度是100%,執行能力值得表揚。而平均執行進度在20%以下的有四個區公所,分別為楊梅(20%)、新屋(20%),龜山 (13%),而復興僅申請一件,工程進度居然還在紙上談兵沒進度。
地方小型建設工程及設施補助預算執行情形,各區公所的執行率平均只有36%,明顯偏低。在12個區公所中,預算執行率除了大溪及龍潭外,居然有六個區公所預算執行率都低於30%,其中八德(26%)、桃園(21%)、龜山(9%)、楊梅復興新屋預算執行率都為零。
謝彰文指出,申請內容多為簡易工程,包含滅火器、廣播系統、簡易綠美化工程、配電盤斷路器損壞、冷氣設備、冷氣水塔、飲水機、音響、健康器材、休閒運動器材、水溝蓋修復…等,這些工程及補助項目執行並不困難,真不了解工程期程控管及預算執行率為何會創新低。
本文經轉授權自台灣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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