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40年來沒照顧家人,為何父親死後還能分遺產?律師教3招,合法比手足領更多

2024-04-3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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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麼多年沒接觸,大哥也不想要自己直接到戶政調出來的戶籍謄本資料上,弟弟的戶籍地址去找他談(畢竟要從何談起?對方是個什麼個性的人?兩個幾乎從未相處過的人,真不知道要如何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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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這位大哥就來找我討論以下問題了:

「他沒養過爸爸一天,憑什麼分遺產?」

「畢竟這些年來,都是我在陪伴爸爸,照顧他的身體,陪他看醫生,送他最後一程,處理大小事......那個人,什麼都沒做啊!」

「王先生,我想法律上,畢竟兩位都是父親的兒子,因此都是法定繼承人,都有繼承權。就像未來,如果母親身故了,你也有繼承權一樣。」我想這些法律規定與道理,王先生也知道,他只是不平,憑什麼對方可以分配一半?

「而你真正在意的是:如何才能多分一點?對嗎?畢竟這麼多年來,在父親這邊,你的付出確實也是比弟弟多。」我直接道出他心中的想法。

對!我也沒有不分給他,我只是覺得平分不公平。」王先生爽快地回答我。

「比較可惜的是,父親沒有趁還在世的時候,透過贈與、遺囑、保險、信託...等任何法律上的工具,安排分給你多一點。因此,我們今天就還是要先從兩位平分遺產的基準點,來討論這件事。」我和王先生分析目前的情況。

「我和爸爸都沒想到,他會走得那麼早啊!所以就沒有先安排了,而且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和爸爸開口,結果就這樣了。」王先生的口氣透著無奈,但也是許多子女們的心聲。

我瞭解,因此,我們必須要找幾個,你可以從遺產多分配一些的理由,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方向:

一、死因贈與:

父親是否曾在生前和你約定過,什麼財產在他過世之後要留給你?

而更重要的是,如果有說過,是否有留下相關的證據?證人也可以。

二、代墊的扶養費:

父親在世時,你是否曾為父親出一些醫療費用、機構、看護、生活費...等等開銷?以及處理身後事,給付喪葬費、塔位的費用?

你是否還有保留相關收據?

在符合一定的條件下,這些款項,你是可以要求弟弟共同分擔的!

三、照顧費:

民法有明文規定,如果爸爸曾受過監護宣告,而你是監護人,監護人是可以請求報酬的。因此這也可以提高一些,你可以要求分配的金額。

再者,即便你沒有請看護照顧父親,而是自己照顧,但是法院也曾有認同「親屬間基於親情的照顧付出,這樣的勞心勞力,也可以用金錢評價,比照一般看護人員的費用」因此可以向弟弟要求償還的案例。

「以上是現況下,幾個我們可以討論的方向。」我和王先生說明著,而他也若有所思的點點頭。

「但具體而言,我們可以爭取到哪些款項?還是要討論細節,還有你手上到底有哪些資料?是可以當作證據使用的。」我跟王先生補充著,畢竟畫虛無飄渺的大餅,不是我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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