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許多3、40歲的女性寧願單身也不結婚?她離婚後道出關鍵原因,經濟條件不是主因

2024-02-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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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常常跟自己講,我要戴著「看他優點」的眼鏡。我常半開玩笑說,我先生「不叫不動」,但是「一叫就動」。我如果只看前半部,很容易生氣:「奇怪,你怎麼沒看到家裡有這麼多事情沒做?」可是他的優點是,我一跟他說,他就會說:「好,我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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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不叫不動」是讓我生氣的,但我告訴自己,更應該常常看到他的「一叫就動」。這樣想,就會覺得他其實已經很棒了。幸福,是自己創造的感受。

當我用愛的眼光來看他,就處處看到他的可愛。他也有很忙碌的工作,但是回到家,他能很快「切換頻道」放鬆自己,做喜歡的事,看球賽、看雜誌、研究攝影,就連看 Discovery 都津津有味。他也是一個容易喜樂的人,隨便看個笑話,就開心得不得了,沒什麼事會讓他憂慮到睡不著覺。

而我的腦袋裡總是有一個長長的「to do list」,讓我不容易放輕鬆。我跟自己說:「嘿! Rose,你要學學你老公。」我不僅不再糾結誰比較主動做事,而是帶著欣賞的態度來看他,我就愈看到他的好,也更看得到他對我的包容。

婚姻裡最需要的就是「愛的眼光」,它是創造美好關係的起源。而婚姻裡所謂的目標,沒有其他,就是美好的關係。

婚姻是盟約,不是契約

不管再忙,我們都常常記得跟對方說「我很幸運有你」,能一路走到現在,我們還是彼此最好的夥伴。

現在很多人選擇不婚,是因為覺得自己過得好好的,如果伴侶「不能為自己加分」,反而成為負擔,不如不要有。我也曾有過這種自私、不成熟的心態,好像在一個關係裡,自己不需要改變,而是對方要能把我的缺角補起來,這才值得我投入。就像是一個契約,雙方是有條件地付出,並且有對價關係。

然而一個愛的關係,就是兩人相互接納、影響、成長、成熟的歷程。沒有人是完全的,也都是自私的,唯有決定委身在一個沒有到期日、不能反悔的「盟約」裡,我們才會放棄自己的任性,真正學習去愛人。

《聖經》裡對愛的定義非常棒:「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愛人不容易,第一就是要忍耐,有慈心,不然常常愛不出來。而且愛,只在於自己的態度與行為,上面沒有一句是要求對方的,這和絕大多數人面對愛的態度很不同。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不是因為可以相信對方一切的行為都是好的,而是選擇相信,愛我們的主掌管一切,才可以面對不完美的人,仍對人生有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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