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曾赤身裸體百萬年,是誰發明了世上第一件衣物?考古學家揭課本絕對沒寫的故事

2023-12-03 10:30

? 人氣

世上第一個穿戴衣物的人,生存於大約10萬7000年前,終結了長達百萬年的裸露時代。(示意圖/取自Flazingo Photos@flickr)

世上第一個穿戴衣物的人,生存於大約10萬7000年前,終結了長達百萬年的裸露時代。(示意圖/取自Flazingo Photos@flickr)

如果把人類在地球上生存的時間壓縮成一天,

那麼衣物是發明於下午2點34分(10萬7000年前)。

(非洲某處)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10萬7000年前

第一件衣物出現

我們的人族祖先剛從黑猩猩和倭黑猩猩家族分支出來時,身上就只有一種依附於毛皮上的吸血寄生蟲,學名為Pediculus humanus capitis,也稱頭蝨。這種生物在人族身上住了至少600萬年,至今都還存在人的頭髮上。不過,把我們當成宿主的並不只有頭蝨而已,在過去這600萬年間,還有另外兩種吸血寄生蟲也已相繼入侵,那就是陰蝨和體蝨。

大約300萬年前,人族祖先曾和大猩猩睡在同樣的地方,雖然可能不是同時,但還是因而染上了陰蝨。後來體蝨也出現了,但這種寄生蟲是依附於衣物,並不會寄生於毛皮,也因此,現在以人類為宿主的蝨子種類,是其他靈長類身上的三倍。

這段演化史聽起來髒穢不堪,但其實暗藏一線光明。多虧了這些寄生蟲,生物學家才得以回答這個看似不可能找到答案的問題:人類是在何時、何地,又是因為什麼原因開始穿戴衣物?

衣物是用有機材料所製成,不像石頭或骨頭會留下化石遺跡,所以長久以來,在源起方面都沒有定論。一直到近年來,許多考古學家都還是相信,人族的毛皮是在衣物發明後變得毫無用武之地,因此才逐漸消失。畢竟衣物的確可以視為拆卸式毛皮,所以學者才會認為人族是在某個時間點,開始改用可以隨需提供溫暖的衣物,來取代永久性的毛皮。這樣的假設聽起來很有道理,不過近來基因學家卻發現這理論錯得離譜。

2002年,佛羅里達自然歷史博物館(Florida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的哺乳類負責人大衛.里德(David Reed)分析了一般頭蝨和體蝨的DNA,發現二者並不是同時從單一物種分支出來的,其實應該是頭蝨直接演化成體蝨才對。里德認為,這可能是因為智人開始穿戴衣物後,也無意間為頭蝨提供了新的寄宿地點。他追溯蝨子趨異演化的時間點後,得到一個驚人的發現:人類祖先一絲不掛的時間長得令人吃驚。

誰終結了長達百萬年的裸露時代

里德表示,世上第一個穿戴衣物的人,生存於大約10萬7000年前,不過根據基因學家艾倫.羅傑斯(Alan Rogers)的判斷,人類祖先的皮膚早在約莫120萬年前,就已從猩猩般的淡粉紅色,轉變成可提供紫外線防護的深色調,也就是說,人族的毛髮在當時就已經很稀疏了。

在毛髮已經疏落,衣物又還沒發明的情況下,人族怎麼有辦法生存那麼久呢?更重要的是,究竟是誰終結了長達百萬年的裸露時代?

我把這個人稱為雷夫(Ralph),名字是取自時裝品牌Ralph Lauren(雷夫.羅倫),因為證據顯示,雷夫鑽研衣物時,把時尚感和功能性看得同樣重要;至於性別我其實也不清楚,就只是丟硬幣決定稱做「他」而已。

雷夫是現代智人,大約10萬7000年前誕生於非洲(可能是南非)。許多研究人員相信,如果用時光機把雷夫送到當今的世界,現代人可以學會他的語言,而他也可以學會我們的。學者認為雷夫擁有現代人類的心智能力,能完全掌握象徵性思考,就認知層面而言,和我們並沒有差異。如果生長在現今的社會,要成為優秀的銀行家、服務生或律師,應該也都沒問題。

雷夫的外觀的確和現代智人很像,但樣貌上還是有些許奇特之處。我曾問過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的考古學家史蒂芬.邱吉爾(Steven Churchill):雷夫如果走在現代的人行道上,會不會引人側目?他表示和當今的男性相比,雷夫的「臉看起來更陽剛一些」,主要的差別在於他的眉弓很凸,這個特徵在現代人臉上很罕見。我們每個人的眉弓高低各不相同,但即使非常高,也不會超過鼻子;相較之下,雷夫的眉弓則毫不受限,而且跟臉一樣寬,顯得十分剽悍。內分泌學家認為,之所以會有這種看起來很嚴厲的特徵,是因為其睪酮素分泌得比現代人多;因此,眉弓凸出可視為侵略性的象徵。近來的研究顯示,一直到大約80000年前,我們的眉弓才開始慢慢內縮,當時的人開始重視眉毛的活動度,也因此能隨時表現出當下的情緒,而不再老是一臉生氣的模樣。邱吉爾說,雷夫的面相嚴肅會令人害怕,「但除此之外,我並不認為他有什麼地方和現代人很不一樣,會引人注目。」

智人無毛又沒穿衣服,究竟如何生存

雷夫發明衣物時,應該已經是所屬社群當中年紀較長、較有影響力的成員了。他平時會用長矛、投矛器和投石索打獵,只不過通常都不太成功。他會使用多種複雜的石器,包括用來刮獸皮的刀、手斧和矛狀尖刀,此外,也懂得利用有機材料將藤蔓編成繩子,用獸皮當做睡墊。雷夫會與其他智人及古代人族的群體鬥爭,可能只是因為害怕,也可能是為了搶奪資源與食物。

雷夫打獵時如果剛好獵到疣豬或者是鹿,會先分送給親人,再跟社群分享;要是當天大家都空手而歸,沒肉可吃的話,他會改吃植物的根或莖部,而且可能有所抱怨。傍晚時分,他會在營火旁與人閒聊,晚上則會講星星的故事,和孩子玩耍,盡情歡笑。

他在做這一切時都沒穿衣服,不過他並不冷。

智人之所以會怕冷,是生理反應的緣故。用考古學家伊恩.吉利根(Ian Gilligan)的話來說,就是因為顫抖和血液供給重新分配的機制「緩慢又沒效率」,所以多數哺乳動物都有毛皮。舉例來說,兔子可以生存在零下49度的環境,但如果把毛剃掉,則只能容受到零下32度。正因如此,人族毛皮消失和衣物發明之間的那百萬年空白,才這麼令人訝異。陸地上的其他哺乳類如果沒有毛皮,多半都生活在地底下,或是跟大象一樣,因為表面積和體重比很低而得以維持體溫;至於靈長類家族中,則沒有任何物種的毛髮像人一樣少。智人明明是恆溫動物,卻無毛又沒穿衣服,在這樣的情況下,究竟是怎麼生存的呢?答案其實跟人族毛皮一開始消失的原因相同,也就是「火」。

無毛又沒衣服穿的人族在火的幫忙下,生存了近百萬年。有了火以後,衣物出乎意料地變得可有可無,除非是在極冷的嚴寒地帶,否則並不一定要穿。人種學家曾對數個狩獵採集文化進行觀察研究,可以證明這個論點。

打扮自己是人類學的通則之一

葡萄牙探險家斐迪南.麥哲倫(Ferdinand Magellan)第一次沿南美洲的南岸航行時,水手發現當地的山終年積雪,冰河也直接流入大海,但雅加(Yahgan)和阿拉卡盧夫(Alacaluf)部族的人卻不穿衣服,而且似乎活得很自在舒適。他們保暖的方法是將動物油脂塗到身體上,並大量使用營火,用量大到水手把該地稱為「火地群島」(Tierra del Fuego,英文譯為Land of Fire,字面上解讀即為「火之地」)。雅加和阿拉卡盧夫部族經常和有穿衣習慣的鄰族奧納人(Ona)交戰,所以他們並不是不知道世上有衣服這種東西,顯然只是認為沒必要穿而已。塔斯馬尼亞(Tasmania)的原住民也是如此,他們所在的氣候區遠比雷夫生存的地方冷,但也幾乎不穿衣服。

穿戴衣物並不是人類學上的「普世通則」,不像用火那樣,是所有人類文化中都存在的現象,不過打扮自己卻是通則之一,舉凡身體彩繪與改造、刺青、穿洞都不例外。從與世隔絕的巴布亞紐幾內亞部族到華爾街的銀行家,目前已知的所有人類文明都有自我裝扮的現象,普遍度極高,所以人類學家認為歷來和現代的所有智人文化都有這項特徵。雅加人不太穿衣,但會披精緻的斗篷、戴手鐲和項鍊,而且會彩繪臉和身體。人類學家認為,「個體化」和食物及遮蔽處一樣,是人類的基本需求。

人類內心深處的這項需求顯示,雷夫之所以會發明衣物,大概並不是因為需要取暖,也肯定不是為了維持符合現代西方社會標準的莊重外貌,而是因為心中有一股打扮慾,也就是會讓人想戴項鍊、耳環或刺青的那股慾望。換句話說,雷夫最初發明的衣物,其實可以說是時尚單品。

虛榮心是推動技術創新的有力因子,許多發明一開始都只是源於一己的私心,並沒有什麼實用價值,雷夫絕不是唯一的例子。這種類型的發明是以提升使用者的地位為主要目的,所以人類學稱為「名譽型技術」(prestige technology)。從陶器、布料,到大部分的金屬製品,人類史上的許多偉大發明一開始都很難產製;與其他可用於替代的器物相比,在使用上也沒什麼優勢,但卻因為難以製作變得罕見且昂貴,所以十分搶手。一直要到製程改良之後,紅銅和青銅等製品才開始有實用價值,而雷夫的發明可能也是如此。

雷夫最初做出來的,大概只是領帶這種不怎麼實用的東西,但卻確實滿足了人類內心深處的需求。後來,衣物隨著時間發展進化,成了智人在北半球嚴寒高緯地帶的生存必需品。智人在50000年前抵達歐洲時,可能已經會穿戴繁複的皮草和有內裡的外套了。根據考古遺址的骨骸來看,他們喜歡獵捕貂熊,這種動物的肉不多,但毛皮可用來禦寒,很受到珍視。在考古學家找到的衣物圖像中,最古老的是24000年前的一幅雕刻,刻的是一個人身穿一件有帽子且功能性極強的大衣。

雷夫發明的究竟是什麼

不過在衣物發明史上,實用性是到晚近才開始受到重視。無論雷夫發明的究竟是什麼,應該都比較近似於領結那一類的東西,而不是上衣這種實穿的衣物。智人常會悉心打理外表,希望能塑造出使人害怕的模樣,所以雷夫可能是要去打仗,需要有東西可以穿戴;也或許他是要主持什麼起始儀式或典禮,所以要想辦法讓自己顯眼一些。他的衣物可能和雅加人偶爾會披的蓋肩斗篷一樣簡單,也可能更為奢華、更不實用。根據相關的民族學記錄,人類在衣著上有許多不切實際到很好笑的選擇,譬如假髮、領結和生殖器護盾等等,所以,要想確切猜出雷夫發明的究竟是什麼,簡直是癡人說夢。

可以確定的是,無論雷夫究竟發明了什麼,這個東西最後都成了流行,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是不可或缺的用品。由於人類的毛皮退化,蝨子流離失所許久,一直寄生在人的頭髮上,但衣物發明後,幾隻頭蝨大概注意到了這種可脫卸式毛皮並決定勇闖新天地,希望能回歸遠古時代賴以為生的環境,結果就一直寄宿到現在了。

作者介紹|柯迪·卡西迪Cody Cassidy

柯迪·卡西迪是暢銷科普書《然後你就死了》的合著作者,該書被譯成十幾種語言出版。他花了三年時間,以人類史上最偉大的「第一次」為研究目標,進行各項科學研究與學者專家採訪。為了解開這些歷程事件,他嘗試像世界上第一把刮鬍刀的發明者那樣用碎黑曜石刮鬍子;穿越義大利東北部的奧茲塔爾阿爾卑斯山脈,追溯古代神祕謀殺案受害者的最後足跡;用腐壞的粥釀造啤酒;並複製古代的弓箭發射等實驗,讓後人知道這些史前發現對我們來說為什麼有意義。目前住在舊金山。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時報出版《史上最偉大的第一次:誰吃了第一顆生蠔?誰講了第一個笑話?誰劃下了手術第一刀?科學解謎人類史上最值得玩味的大發現》。(原標題:是誰發明了衣物?)

責任編輯/蔡惠芯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