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了不只要養,還要「教」!設立家規前,新手爸媽該知道的3件事

2018-04-1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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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是知道的,在一般的概念上,父母要負責建立保護與引導子女的規則,直到他們長大成熟。我只是不知道得多早開始,這過程得持續多久。後來我發現這是為期十八年的工作,前面十年尤其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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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孩子十歲以前你為他們建立健康的界線,並使他們確實遵守,以後孩子進入青春期,你們親子關係的品質會更好。

健康的界線是出於關心孩子的身心安好,不是代代相傳的專制規定,我們希望子女平安健康地長大,具備良好的決斷力。我們最終的目的是,希望他們成為負責任、能自律的成年人,對這世界做出正向的貢獻。

但是幫助孩子走在這條路上是個挑戰,隨著文化變遷,每一年都會帶來新的挑戰。事實上,文化本身即不時增加新的安全規定,當你們抱著新生兒離開醫院的那一刻,就面對界線的事實。這是香凝提醒我的,她說因為如今幼兒須坐在特別設計的汽車座椅內,繫好安全帶才能上路。

(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事實上,文化本身即不時增加新的安全規定,當抱著新生兒離開醫院的那一刻,就面對界線的事實。(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從哪裡開始

在美國,父母要把新生兒從醫院抱回家之前,必須向護士或院方相關人士證明,他們有合格的安全座椅也會把嬰兒固定好,才可以離開醫院。聯邦法律(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規定汽車行駛道路時,車內如有兒童須固定在安全座椅內,直到身體高度足以繫上正常的座位安全帶。在我們第一個孩子出生時並沒有這條交通規則,但基於今天關係到兒童安全的殘酷事實,必須制定這樣的法律。

你們的小寶寶從醫院回家途中可能會哭一下,但應該不會抗拒被置於安全座椅內,不過我敢跟你擔保,等他們大一點就不見得願意被侷限了。幼兒就其身心發展而言,會更喜歡運用他們的意志力,更渴望自由活動,不願意服從你的規定。幼兒不了解或不在乎行車安全,不會乖乖坐在安全座椅內,這時得靠父母強迫了,那麼該怎麼做呢?

你必須自律,你得執行本國法律所定的界線,因為你知道這是為了孩子的性命安全。香凝最喜歡對孩子說的兩句話:「你要讓我把你抱上去坐好,還是你自己上去?」或「在我數到五以前,你能上去坐好嗎?一、二、三……」像這樣隨著孩子年齡調整策略,也是讓孩子有機會參與決定,是親子「雙贏」的一個例子。

無論用什麼手段,最終孩子必須入坐兒童安全座椅。所以,勸說不成的話,父母就必須小心翼翼又充滿慈愛地運用大人的體型和力量,幫助孩子坐進去。不要在怒氣中硬把孩子塞進安全座椅,一不小心會弄傷孩子。

振作起來!孩子一般在四歲以前就能自己坐進安全座椅並繫好安全帶,無需父母協助,或只要父母稍微幫一下,這樣父母就輕鬆多了。不過,隨著孩子獨立性提高而來的是另一種不便——孩子未獲得你的同意就能自行解開安全帶。香凝分享她的親身經歷:「我們不得不把車子停下來好幾次,提醒孩子把安全帶扣好,否則我們不開車。這樣做通常有效,尤其如果是要載他們去吃冰淇淋的路上。當然了,如果無效,我們就得回頭運用父母的權柄(希望我們是以慈愛的方式運用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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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怒氣中硬把孩子塞進安全座椅,一不小心會弄傷孩子。(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為什麼要花這麼多篇幅講汽車座椅,因為這是一切的起點——從你們開車載著寶寶的第一天起,那是他們人生第一次體會界線的好處,尤其是有關安全和遵守法律的界線。服從法律或規定對於小孩成長為負責任的公民十分重要。

我的大學和碩士學位都是主修文化人類學,然後才投入心理諮商的研究。我發現世上沒有哪一個文化是沒有道德規範的,每一個文化裡都有小孩子可以做和不可以做的事情,成年人也是一樣。在教導孩子接受一般行為標準規範上,父母扮演最重要的角色。

嬰兒無能力決定如何活著,沒有父母的規則,一個孩子是無法存活到成人期的。嬰兒時期必須完全由父母執行規則並控制孩子的行為,意思是做父母的絕對不會容許小寶貝爬到火堆裡,不管跳躍的火焰有多麼吸引孩子。等小寶貝學會走路以後,父母必須管住他不可衝到馬路上,免得被車子撞,父母也必須把藥品和有毒物品收藏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從需要父母完全控制的嬰幼兒時期開始,父母就得隨著孩子成長,一步步地幫助他們培養自律能力。每一個小孩都必須走上這條邁向成熟之路,每一位父母都必須把這份責任扛起來,這個重責大任需要智慧、想像力、耐心,和大量的愛。但願本章幫助你們做更充分的準備,至少要勝過當年第一個孩子報到前的我們。

讓我們從一個簡單的事實著手:父母年紀比孩子大!比較年長的人理當比較有智慧,因此,父母應當訂下他們相信對孩子最好的規定。今日忙碌又疲憊的父母常發現,任由小孩晚睡或吃垃圾食物比較容易,確實有一些父母濫用權柄,但養育一個小孩長大卻從不給他們最需要的界線限制才是更危險的。在一個健康又有愛的家庭裡,父母會為了孩子的益處而使用權柄,他們決心維持高標準的倫理道德,落實仁慈、愛心、寬恕、表裡一致、辛勤工作和尊重別人等品德。孩子順服這樣的父母,必能在健全的權柄之下獲得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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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年長的人理當比較有智慧,因此,父母應當定下他們相信對孩子最好的規定。(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在談如何訂定健康的規則以前,我想先點出另一個重要問題:

父母必須從孩子身心發展階段去分辨什麼是適當行為,什麼是偏差行為。

所謂發展上適當的行為,就是為了探索、發現周遭世界而做的事,好比一歲的小孩玩食物,弄得桌面和身上到處都是;或是兩歲的孩子對許多要求都說不,因為他或她正在學講話;又或者三歲的孩子坐在澡盆內把水濺得浴室溼答答的,因為拍水很好玩。還有些小孩可能會用家用品在房間裡堆出一個城堡,畫圖時不小心畫到桌上,或是騎小腳踏車時因為太靠近父母停放的車,不小心把車刮花了。

以上行為會令你不高興,你當然應該趁此機會教育孩子什麼事不可以做,不過這類行為並不真正算是偏差行為,只是在發展上可預期的,因孩子正在探索、發掘他們周遭的世界,他們覺得這樣很好玩。他們的身體和認知能力正在成長,他們的肢體會越來越協調,也越來越能夠學習遵守規則、符合期待。這些都是發展上的事實,所以聰明的父母要有耐心,而且要先從發展層面去思考,不要立刻認為是偏差行為。

父母持續教孩子遵守規則、符合期待,孩子也越來越能夠分辨什麼是對的行為、什麼是錯的行為,這樣過了一段時間之後,父母就能更有把握辨別偏差行為了。

真正的偏差行為是孩子故意違反規則,這時就必須細察探究,父母要問的是「為什麼我的孩子要這樣做?」著名的精神分析學者先鋒阿德勒(Alfred Adler)提出四個可能的原因:引起注意、爭取權力、進行報復,以及自認無能。我會補充一個原因:孩子需要愛。當孩子的愛槽貯量變低時,比較會出現偏差行為。(延伸閱讀:哪些人會性格扭曲?)如果你了解那個偏差行為背後的原因,就比較會做出正向的反應。

(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當孩子的愛槽貯量變低時,比較會出現偏差行為。(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阿德勒建議如果你從自己的情緒反應去看孩子的偏差行為,就比較能夠判定孩子內心的狀況。如果行為背後的動機是引起注意,你會發現你覺得很煩;如果背後的動機是爭取權力,你應該會生氣而開啟權力鬥爭模式。如果是為了報復,你會覺得受傷,也許會羞辱孩子;如果行為背後是孩子自認無能,你可能感到無助、情感被切斷。

你越能摸清楚自己的感覺,就越能了解孩子的偏差行為並用比較有效的方式去反應,不至於只用哄騙、權力壓制、羞辱,或迴避的方式對待你的孩子。

好,讓我們把注意力轉到給孩子建立健康的界線上。父母給孩子立界線和規則,為的是讓孩子身心健全發展,立界限的時候必須配合後果的概念,就是當孩子忽視界線時會嘗到自己行為的後果。孩子需要學習所有的行為都有後果,順服的行為帶來正向的結果,不順服的行為帶來負面的後果。這過程牽涉到三件事:立規則,訂結果(好的和壞的),以及有紀律地執行。以下就來檢視這三件事。

立規則

遵守或不遵守,這就是規則的本質。規則使家庭生活有準則可循,有些事情在我們家是不可以的:坐在飯桌前嚼口香糖,在廚房運球拍球,蠟燭沒吹熄就離開,在沙發跳上跳下,虐待狗。在我們家要做這些事:工具使用完畢後要歸位,玩具不玩了要歸位,離開房間時要關燈,髒衣服要丟進洗衣籃,要離開飯桌時必須說:「我可以離開了嗎?」每一個家庭都有規定,但不是每個家庭都有健康的家規。

好的規定具備四種特質:刻意的、互相的、合理的,全家一起討論過的。刻意的規則就是大家刻意思考過的,可不是因為大人的挫折而臨時定出來的,是經過考慮—為什麼需要訂這條規則,有什麼目的,實際上對家裡每一個人有什麼好處—才定出來的。

刻意立的規則意思是,並非因為「反正我們家就是這樣規定」。舉個例子,我們曾經有一條規定:坐在飯桌前不可以唱歌。有一天,凱洛琳問我為什麼有這條規定?我說:「以前我們家就是這樣規定的啊。」凱洛琳回答:「以前我們家也這樣規定,但是,圍坐飯桌時唱歌並不是壞事啊,那是一種表達喜悅的方式,我希望我們的孩子對於全家圍坐飯桌的時光留下美好的回憶。」我想不出一個好的答案,於是就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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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需要訂這條規則,有什麼目的,實際上對家裡每一個人有什麼好處才定出來的。(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好的規則需要顧及雙方。因為我們在不同的家庭成長,因此各有各的家規,我傾向於把我們家的規定帶進婚姻裡,我妻子也帶來她的規定,這些規定若不和,我們就會因此起爭執。解決這一類爭執應該要以互相傾聽的方式,彼此尊重,找出兩人都贊同的解決方法。舉個例子,如果你認為孩子故意打嗝是非常沒教養的,可你丈夫卻覺得很可愛,或許你們可以這樣規定,在家裡和汽車裡不准,但是在院子裡可以。當父母對於規定的意見分歧而當著孩子的面吵起來,孩子會困惑並且最後也會加入戰局。

健康的規定也是合理的規定,有其正向的功用。但有一個問題是:「這個規定對孩子有益處嗎?對孩子一生有正向的影響嗎?」當你們制定規則時可以考慮的一些實際問題如下:

1、這個規定是否使孩子避免危險?
2、這個規定是否教孩子一些正向品格特點如:誠實、辛勤工作、仁慈、分享等?
3、這個規定是否保護財產?
4、這個規定是否教孩子責任感?
5、這個規定是否教孩子有禮貌?

以上都是需要考慮的因素。我們希望保護孩子避免危險,我們不希望小孩子被汽車撞、不希望孩子碰毒品,我們希望教孩子符合我們價值觀的正向品格特點,我們希望孩子尊重他人財產。因此,不准在院子裡打籃球的規定可防止他們打破鄰居家的窗戶。我們希望他們學習顧好自己的東西,因此入夜後要把腳踏車收進屋內,是一條有目的的規定。

健康的規定也是向全家人說明清楚的規定。不曾說出來的規定是不公平的,你不能期待一個孩子符合他完全不曉得的標準。父母有責任確保孩子了解規則,孩子漸漸長大,會需要知道為什麼父母這樣規定。

定家規的時候應當詢問其他父母、學校老師、親友們的經驗,找相關書籍和雜誌文章來看。為了盡可能訂出最好的規則,父母需要從各方吸收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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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盡可能訂出最好的規則,父母需要從各方吸收智慧。(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訂結果

瞥見路邊的交通標誌上寫著:「超速罰款250元。」我的腳就離開加速器,我可不想平白送出250元美金啊。違反民事訴訟法通常會導致負面後果,近年來,惡行的後果常被冗長的法庭程序延後,最後判下來的結果常很輕微,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社會問題,我相信也是人民違紀行為在這幾十年逐年上升的一大原因。需要迅速又明確的嘗到違紀行為的後果,方可有效提高人民守法的動機。

這原則用在家庭裡也是一樣,順服是從嘗到不順服的苦果而學到的。若要教導兒女順服,那麼違反規定的後果應該令違例者覺得不舒服,這樣才會有效。

後果有兩種:自然的與邏輯上的。自然結果就是,不必父母做什麼就產生的結果,例如,如果一個孩子拒絕吃父母準備的晚餐,那他自然得餓肚子(自然的後果)。這種飢餓是可以容許的,因為遲早孩子會請求吃晚餐,這時父母可以提醒孩子剛才他不肯吃飯,所以現在肚子餓的話就只好等明天吃早餐了。如果你認為這很殘忍,那麼你可以給他一片餅乾,告訴孩子如果下次再不吃晚餐的話,只有比這更小塊的餅乾可吃。少吃一餐不會對孩子造成傷害,卻可教他們晚餐就是我們家有東西吃的時間。父母不必為了孩子不吃飯而哄騙、用權力壓制、辱罵或把孩子推開,只要容許孩子不吃,確定孩子的選擇,然後等待教導的時刻到來(一次或多次),把握機會教育孩子。

另一些情況,或許讓孩子嘗到邏輯上的後果─就是違反規定的行為連帶產生的結果─反而更好。例如,一個孩子不把他的電子設備或玩具收好,隨便亂放,而你們訂的規則是玩好以後必須「歸位」,如果不歸位,明天就一天不能玩那個玩具。如果他違反規定就失去特權,那種失望應足以使孩子學習把東西收好。

我要強烈建議你們,制定規則的時候要同時訂出結果,要讓孩子知道規定是什麼,以及違反規定的結果是什麼。例如,規定是不可以在屋子裡丟球,如果違反,結果就是那顆球要收在汽車後車廂裡兩天,不准拿出來玩,如果打破東西,要從零用錢裡扣賠償金。這規則很清楚,罰則也很清楚,要讓每個人都知道規則和結果,這樣一來,如果孩子違反規定,爸媽都知道要做什麼,孩子也知道他要面對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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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規則的時候要同時訂出結果,要讓孩子知道規定是什麼,以及違反規定的結果是什麼。(示意圖非本人/photoAC

溫和但堅定地執行結果

這裡的關鍵字是前後一致如果今天執行管教,下次卻輕輕放過,會令孩子困惑,他會問:「這到底是不是規定呢?不遵守的話會有後果嗎?」身為父母不可以讓自己的情緒狀態來決定要不要管教孩子。這就是為什麼先設定邏輯上的結果很重要,不要等到孩子違規時再來想:「現在我該怎麼做?」你已經知道怎麼做,只是執行的時候要溫和而堅定。

我與羅斯.甘伯(Ross Campbell)合著的《兒童愛之語》,書中鼓勵夫妻以愛「包裹」他們的管教,也就是說,當你準備執行行為後果時,要先用孩子的主要愛語溝通,然後再管教。例如,如果孩子的愛語是「肯定的言詞」,那麼當他們違反不可在屋裡丟球的規定時,你可以說:「馬可,我希望你知道我非常以你為榮,你很少違反規定,真的很棒。但是你知道你已經違反了不可以在屋裡丟球的規定,所以你知道接下來會怎樣,對不對?」馬可很可能說:「我知道,對不起,我忘了。」父母就說:「我可以了解,但是這顆球必須放在汽車後車廂兩天不准拿出來。幸好沒有任何東西打破,我為你感到驕傲,你大多數的時候都遵守規定。我非常愛你。」馬可難過地把球交出來,但是他感到自己是被愛的,且學到了違反規定必嘗到後果。

為你的孩子設立清楚的界線,這件事必須一再被強調,不僅是為了孩子的安全,更為了建立孩子的自我價值感、品格和決策技巧。有太多父母容許孩子輕易地推倒他們的界線,爸媽忙碌了一天後常常累到無力處理孩子抗拒界線,他們會想:「何必把自己搞那麼累呢?」於是妥協,讓孩子高興怎麼做就怎麼做。

每一次界線淪陷,孩子就覺得安全感少一點。孩子下意識地推進其實是希望那牆堅固不動,若牆用力推就倒,孩子的世界就更混亂了。有個十五歲的年輕人在我的諮商室說:「還有誰堅持任何立場嗎?只要情況容許,好像做什麼都可以接受,我希望大人們給我們更多指引。難道他們這輩子沒有學到什麼可幫助我們避免錯誤嗎?」這個年輕人對於界線的重要性理解得比他父母更多。

我希望這一章能幫助你們為孩子立界線,做為父母最重要的事,可能莫過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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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你的孩子設立清楚的界線,不僅是為了孩子的安全,更為了建立孩子的自我價值感、品格和決策技巧。(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談心時光Talking It Over

1、假如你們正等待孩子出生,那麼該是購入汽車安全座椅的時候了,當你們把寶寶從醫院抱回家時需要用到。或是有人問你們需要什麼禮物時,把這訊息傳達給對方。

2、和配偶一起回想童年時期遵守的規則並列出來,討論打算給你們的孩子訂哪些規則。

3、你們認為還有哪些規則對於養育子女也很重要?

4、和配偶一起討論如果孩子違反這些規則,邏輯上的結果會是什麼。

5、小時候爸媽是否跟你們討論過如果違反規定會有什麼結果?若是沒有,還記得當你違反規定時,爸媽的反應是什麼嗎?

6、你曾經覺得爸媽的管教不公平嗎?若有,是什麼使你覺得不公平?

7、環顧一下你們的家,互相問:「有沒有什麼東西需要保護,免得我們的小孩子受傷?」

8、作為一個成年人,你看自己是一個遵守規則或違反規則的人?你認為你的身教會影響兒女嗎?

作者|蓋瑞.巧門(Gary Chapman)

是全球翻譯成49種語言、銷量超過1100萬本《愛之語》(The 5 Love Languages®)系列的作者,也是「婚姻與家庭生活顧問公司」主任。他常到世界各國主持婚姻研討會,他的廣播節目在四百多個電台播放。對人們充滿熱情,並幫助他們形成持久的關係。

近期著有《咦?不是你去刷馬桶嗎:結婚前早該知道的12件事》。想知道更多關於他的介紹,請上網站

作者|香凝.沃登 Shannon Warden

是威克森林大學(Wake Forest University)的助理教授,她在研究生輔導計劃中教授,同時也是北卡羅萊納州克納斯維爾浸信會教會婦女事工諮詢和主任。作為一名專業顧問,香凝自1998年以來一直為兒童,家庭,年輕人,女性和夫婦提供諮詢服務,並自2003年起擔任蓋瑞.巧門博士的助理。香凝與史蒂芬.沃登(Stephen Warden)結婚,他們育有三個孩子。

本文經授權轉自格子外面出版《因為愛,所以有了黑眼圈》(原標題:兒童需要界線)
責任編輯/蔡昀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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