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資料顯示,包含B型肝炎疫苗、五合一疫苗、肺炎鏈球菌疫苗等常見疫苗,也有採用CoP的方式取得上市許可。不過何美鄉強調,此次EUA有時空上的限制,「你(通過EUA的疫苗)離開台灣就沒有用、超過核准期間也沒有用。」給予EUA的選項,是要在疫苗不足的情況下有額外的選擇。
避免醫療倫理兩難
專家建議採新型態三期試驗
此外,陽明交通大學公衛所兼任教授、首任疾管局局長張鴻仁也指出,疫情下採用傳統臨床試驗方式,若大規模進行會引發醫療倫理問題,「比方說小孩的百日咳疫苗,你會在他身上作研究、給他安慰劑嗎?」張鴻仁說,他反而認為,與市面上既有疫苗比較效力,已成為新型態的3期臨床試驗。
這一點,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會長翁啟惠看法與張鴻仁異曲同工,他在生策會網站上聲明最後一段這麼寫,倘若國家緊急情況需要通過EUA,「建議可以以國際核可疫苗做比較標準,針對療效被國際認可的biomarker指標,如施打後產生有效抗體的效價及細胞免疫反應做為評估依據。」
高端疫苗申請EUA,目前有待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的科學委員會進行討論。目前看來,台灣取得國際疫苗進度不理想的現實下,社會大眾對提高施打率以控制疫情有高度期待,此時政府將國產疫苗視為備用疫苗,大膽採用非傳統3期的作法亦有專家支持,但審查過程務必專業、透明,以待審查結論出爐後,接受社會各方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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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譚偉晟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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