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腦科學找出犯罪高危險群,再關起來矯正治療,這種「預防犯罪」方式真的可行嗎?

2017-12-26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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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測藉由這些措施,可將殺人等惡行重大的犯罪發生率降至約二五%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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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選基因是「預防犯罪」還是「侵害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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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pakutaso

雷恩描繪的近未來社會,就是政府繼龍布羅梭計劃的成功後接著進行的「全國孩子篩選計劃」。這項計劃是以所有十歲孩子為對象,針對他們的生理機能、心理、社會關係和行為等進行評定,然後將這些資料與幼兒期的資料彙整並分析,藉以預測他們將來的犯罪可能性。

這項計劃一旦運作成熟後,父母就會收到這樣的報告:「你的大兒子長大成人後成為暴力犯罪者的可能性有四八%,犯下殺人罪的可能性為一四%。」當然,不可能強制將什麼罪都還沒犯的孩子送至設施收容,但對於具有危險因子的孩子,父母可以申請讓他們進入相關治療院所,接受為期兩年的治療,降低孩子長大後成為犯罪者的機率。

若以犯罪生物學基礎來思考,就算十歲開始矯正,效果也有限。因此,針對遺傳問題與嬰幼兒期的家庭環境,政府或許可以制訂這樣的法律:「必須先取得許可才能生小孩」,就像車子對社會來說是一項有益處的發明,但同時也存在著危險性,所以必須考取駕照才能開車。同樣的,新家庭成員對於社會來說是必要的存在,但同時也可能威脅到社會安全,所以發想出「父母認證制」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父母認證制的口號就是:「父母的正確行為能引導孩子的正確行為」,亦即孩子的人權與保護之責比什麼都重要。

關於如何取得認證一事,則是規定男女於懷孕前必須學習關於養育的基本知識,從生殖機能結構、胎兒期的營養補充、如何抒壓、嬰兒的欲求,以及成長期孩子的教養方式,還有與青少年的相處之道等,最終目標就是教養孩子成為有責任感的公民。倘若透過認證制徹底教育父母的話,便能防止因為香菸、酒精造成胎內環境汙染,導致腦部出現器質性傷害等不幸案例發生。

父母認證制就是除非通過考核取得認證,否則不准生小孩。可想而知,勢必會引發歧視學習障礙者之類的大問題,但縱使如此,假設每個人都強烈希望建立「安全的社會」,將來就算導入這樣的制度也不足為奇。

用腦科學「管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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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pakutaso

恐怕大部分人聽到「運用腦科學監視社會」一詞都很反感吧。那麼,不妨看看以下資料。

犯人出獄後再犯成了英國的一大頭痛問題,於是二○○三年施行名為「為保障公共安全的監禁」(IPP)計劃。這是一種針對未判終身監禁的被告,若有再犯之危險性而處以無期徒刑的制度。截至二○一○年為止,共有五千八百二十八人被判處IPP(終身監禁),其中有兩千五百人服刑期滿,卻只有九十四人出獄,不到四%。因為這項計劃,超過刑期繼續留監的犯人大幅增加。

英國又於二○○○年,無視精神科醫師們的抗議,針對「具有危險性的嚴重人格障礙」(DSPD)制訂一項法律,明訂就算沒有犯罪,只要警方認為具有危險性便可依法逮捕,送往相關設施進行檢查與治療。

即便現在,也會公然將侵害「人權」的可能犯罪者予以隔離,為什麼呢?因為先進國家公民對於「安全」的要求異常嚴格,因此尊重犯罪者人權(過於小看犯罪)的政治家往往在大選慘遭滑鐵盧。無論是DSPD法還是IPP,都是由英國首相布萊爾領軍,主張「自由主義」的工黨制訂的。

雷恩列舉上述事實佐證,主張問題不在於侵害犯罪者(或是可能犯罪者)的人權,而是施行非科學的粗糙方法「侵害人權」。既然如此,更應該活用神經犯罪學的最先進研究成果,運用正確的科學方法管理犯罪,無論是對於社會還是犯罪者本人,才能有效改善目前狀況,不是嗎?

當然,這是個非常沉重的問題,但隨著腦科學的急速發展,我們總有一天還是必須面對現實。

作者介紹│橘玲

日本當代最著名的經濟小說家兼政論家

本圖/文經授權轉載自好優文化《殘酷:不能說的人性真相》
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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