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保單該怎麼處理?專家揭2項一定要更動的重點,保障往後權益別輕忽

2021-06-08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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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保單該如何處理?(取自pixabay)

離婚後保單該如何處理?(取自pixabay)

雖說現代人離婚率不斷創新高,似乎也感到稀鬆平常、見怪不怪了;對於日前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Bill Gates)與其結縭27年的妻子宣布離婚,還是讓人深感詫異和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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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現年65歲的比爾蓋茲在個人推特(Twitter)上發表兩人聯合聲明:「經過長時間的思考與努力後,我們決定結束婚姻關係,過去27年以來,我們扶養3個優秀小孩,並且建立一個基金會,幫助所有人過上健康、充實的生活。」 

坐擁1,460億美元(折合新台幣4兆元)的比爾蓋茲,過去曾經肯定保險是「21世紀家庭理財的最佳方式」,他認為,保險是送給自己與家人最實際的禮物,「一旦企業發生風險時,不論是放在銀行裡的存款、基金或是股票等,都無法保住員工家庭的安寧,包括父母對於孩子的責任,只有保險才能夠做到。」以比爾蓋茲的現況來說,其與妻子離婚後,保險規劃自然也需要更新調整。 

一般來說,夫妻通常互為對方保險的要保人、被保險人或是受益人,一旦兩人離婚,保險應該如何分配?小花平台保險顧問提醒,夫妻雙方一旦已經協議要離婚了,最好立即釐清手中保單相關權利義務,舉例來說,如果夫妻一方為要保人、另一方為被保險人,離婚後可能會有道德風險,建議將要保人和被保險人改為「同一人」,才不會到時萬一忘記繳交保險費,因為無法收到催告通知,影響日後個人的保障權益。 

首先是「要保人」的變更 

小花平台保險顧問建議,如果要保人和被保險人是不同人,被保險人無法行使要保人的保單權利,一旦決定離婚,最好先確認保單的要保人是誰,以免無法行使保單權利。另一方面,最差的情況在離婚後仍未變更要保人,而被保險人對於自身權益感到疑慮時,可以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主張「不同意自己為被保險人」並向保險公司提出撤銷契約。 

針對這個部分,小花平台保險顧問也提醒,各家保險公司各有不同的規定,可能有不同的處理作法,需特別留意。 

其次是「受益人」的變更 

一般來說,受益人「通常」僅限於被保險人的配偶、直系親屬及法定繼承人為主,如果想指定其他關係人、非血親或是陌生關係的人為受益人時,從實務上來說,保險公司可能不會同意,因為擔心有「道德風險」,諸如:詐領保險金等。 

有關離婚,小花平台保險顧問指出,保單受益人不會因為離婚就「自動」更改或是直接變成失效狀態;如果離婚之後沒有再婚,也沒有進行受益人變更,那麼前妻或是前夫的受益人資格就還在,一旦被保險人發生意外事故時,前妻或是前夫還是能夠領走保險理賠金,「在決定離婚的當下,應該趕緊做出決定是否要變更受益人,以保障個人權益。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受益人是未成年子女,已協議離婚的夫妻只要有一方提出擔心理賠金可能被不當挪用時,另一方可以直接向銀行提出申請辦理「保險給付信託」,保險金將直接撥入信託專戶,子女只能依照預先的安排使用保險金,如此就無需擔心子女未能妥善運用大筆保險金了。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小花平台(原標題:比爾蓋茲稱保險「最佳家庭理財術」 離婚後保單規劃需重新計算)

責任編輯/焦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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