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讓人用「我是為你好」當理由傷害你!因為他們本來就不值得被原諒!加害者會忘記,但被害者卻永遠受苦

2019-10-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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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律和道德,不該有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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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八年十二月三日,湖南省沅江市發生一起凶殺案,十二歲的少年殺死了自己的親生母親。面對親人的痛苦和疑惑,他顯得若無其事,從嘴裡擠出了幾個字。他承認自己錯了,但不是什麼大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

十二歲少年殺母的所作所為,不是挑戰了禁忌,而是摧毀了禁忌。

他不能被歸類為禽獸,因為自然界禽獸同類相殺相食儘管普遍,卻都要限定在狹窄的生存空間(食物短缺、生態鏈瓦解)才能成立。他也不能被歸為人類,因為人類應是有最低底線的,面對至親不至於痛下殺手。他卻像屠宰牲口一樣殺了母親,還在家欣然地待著,淡定地說謊……那麼,他是什麼?

是的,他是「惡魔」。同樣,一個成年人,打著教育的旗幟,欺負一個毫無反抗之力的孩子,他心安理得地對弱者施暴,並不是什麼「嚴父」的苦心或善良,而是「惡魔」的本性。

韓劇《請回答一九八八》裡,女主角小時候家裡很窮,她的母親好不容易賺到學費,卻被她的父親偷偷拿去借給一個欠了賭債的朋友。大年三十,明明說好晚上陪全家人一起守歲,到晚上七點多時,她的父親卻約朋友去打麻將……真的很難說,這樣的父親,是善良的人。在他們身上,我相信都有「惡魔」的一面。

我的父親,在我胳膊被摔斷時,不是帶我去看醫生,而是逼我跪著然後打我耳光,並且打到我不哭為止;在我的腳被燒紅的烙鐵燙傷時,不是在聽我傾訴後給我找藥,而是指責我嬌氣,只想找藉口偷懶;在我被學校裡的同學誣陷而遭老師人格羞辱時,不是安撫我受傷的心,而是挖苦我懦弱。至於什麼時候看我不順眼就揍上一頓的事,幾乎是「家常便飯」了。那時,我的背上常常布滿了瘀青。哪怕是我左眼受傷差點瞎掉時,他也依然無動於衷,覺得我小題大做了。他的理由是:這樣可以讓我變得堅強。

後來說起這些事時,他竟然說他從來沒有打過我。是的,加害人可以忘記自己犯下的罪行,因為痛的不是他。受害人卻不會,因為我是那樣一步一步地在心驚膽戰和打罵交加的折磨中熬過來的。

中國電視劇《琅琊榜》中的男主角林殊見靜妃,靜妃替其把脈後,淚流滿面:「要解這火寒之毒,是得挫骨抽筋,穿心扒皮……這九死一生,別人看著的,卻只是你的一臉冷漠淡然,心智超絕,得麒麟才子者得天下,可是,有誰真正知道,你究竟是怎麼熬過來的?」是的,大家可能會看見一個外表冷漠或陽光樂觀的我,但怎麼會知道我是怎麼熬過來的?

也許,外表「灑脫」的你,也是如此。

香港作家張小嫻說,就算親情,也是不平等的。要是你擁有愛你的父母,這份愛,被你虛耗了,還是會為你守候,永不會死心。然而,當孩子需要父母的愛,父母狠狠把他丟開,許多年後想要再愛這個孩子,卻不一定如願。孩子是會死心的。這份親情,在他最想要、在他幼小孤單偷偷哭泣的長夜裡沒有給他,是不能奢望以後可以彌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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