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柏宏寫真書《旅活柏事》選摘(2):跑遍世界

2016-08-21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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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是我熱愛的運動,是我和自己獨處的娛樂,是我忙碌中最能夠放鬆的調劑」(圖/尖端出版提供)

「跑步是我熱愛的運動,是我和自己獨處的娛樂,是我忙碌中最能夠放鬆的調劑」(圖/尖端出版提供)

短短二十多年的人生,最讓我持之以恆的事情就是「跑步」。跑步是我熱愛的運動,是我和自己獨處的娛樂,是我忙碌中最能夠放鬆的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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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學五年級時就是一個很愛跑步的小孩,是會在假日早上趁著太陽還沒完全出現,早上五點半在公園裡晨跑的那種,回憶起來連我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議,怎麼會有一個小學生做這樣的事情。雖然我不記得我跑了多遠多久,但我總是記得那時候可以自己一個人「跑」出門,愛往哪裡就往哪裡「跑」,然後汗水淋漓地回到家,好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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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尖端出版提供)

國中和高中雖然花了很多時間在念書,但也從來沒有荒廢跑步,每週至少會有三天在學校跑完步才放學,那時候總覺得精力無窮,操場一二十圈卯起來跑,邊跑邊和同學聊天,在為了升學而努力的階段,是練體力也是紓壓。

大學時期拍第一部戲,為了導演下的減肥令,我也每天跑步持續三個月(外加游泳與重訓),當時的課業壓力並不大,但對於要成為一個演員的壓力卻不小。那時候我總在想,要成為一個演員,一定要做些從來沒有過的嘗試,即使我再喜歡跑步,「每天」跑確實不是件容易的事,持之以恆的鍛鍊,是身體上的,更是心志上具挑戰性的角色功課。

二十六歲第一次參加馬拉松,雖然只是二十一公里的半程馬拉松,但是無論是距離或時間,都是我從來沒有挑戰過的程度。在準備馬拉松的一個半月內,我一邊拍戲一邊鍛鍊,除了跟著跑步教練的指令每週執行不同的練跑「菜單」,還加入針對長程路跑的肌肉訓練課程。那陣子一收工就去練跑,不論在哪個城市工作,我都必須找個適合的地方,一跑就是一小時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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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從一開始就給自己設下了兩小時完賽的目標,對於首次參加馬拉松的跑者並不容易,但我就是一股腦地想挑戰自己,希望跑出一個漂亮的成績。比賽當天,起跑前下起滂沱大雨,三萬人陸續從起點衝出,溼滑的路面、寒冷的天氣加上萬頭鑽動的路況,使我沒辦法專心自己的配速。最後我並沒有跑到我的理想成績,而是多花了五分鐘的時間,讓我小小的失落了一下。

後來我逐漸理解,馬拉松並不是一場比賽,而是一場對自己的試煉。熱愛跑步如我,當面對超出體力的鍛鍊、長時間長距離的考驗,以及不熟悉的路況,若能夠克服這些困難,就是最大的收穫!我很慶幸有那段時間的訓練,也很喜歡那段時間的自己,那樣專注的狀態,是我可以很驕傲地說自己過著「跑者」的日子。

跑步除了排除身體裡的廢物,更可以排除腦袋裡、心靈上的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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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尖端出版提供)

每當我戴上耳機,聽著重節奏的音樂,彷彿進入另外一個時空,與世隔絕。腦袋裡的思緒飛快,如同我不斷向前踩跨的步伐,一步接著一步,念頭一個接著一個,好像在短短不到一小時的時間,可以將此刻腦袋裡糾結成球的事物,抽絲剝繭般一絲一絲清晰理順。有時同一個事件重複閃過幾回,就知道這是當下最令我念念不忘的事情。有時讀完劇本去跑步,甚至在一邊跑步的同時,也慢慢釐清了角色狀態。

對身體來說,跑步總是起頭難,開跑的前十分鐘,身體機能尚未進入跑步狀態,像是機械需要熱機一樣的過渡期,每個人的過渡期長短不一,通常我是前一千公尺。當身體熱起來進入「跑步模式」時,就會開始忘記所有痛苦,忘記肌肉正在加強收縮,忘記心肺正在加強運作,身體的一切會帶著你直接跨出下一步,而你什麼都不必做,只要跨出去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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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喝酒來比喻,這段時期就是喝醉的前一個階段,傳說中的「茫」,就是微醺的意思,這是跑步過程最神奇的一個階段,也是最專注的階段,讓你不會去計算已經過了多久跑了多遠,你只會意識到步伐正在向前,並且一直想繼續向前。

持續「茫」了很久,就會進入「醉」的狀態,據說這時候是身體有大量的腦內啡分泌,它讓你在腦袋裡產生「幸福感」,也是所謂「跑者的愉悅感(runner'shigh)」。在這個階段雖然不是真的喝醉,但我卻是如同喝醉一般開始邊跑邊唱歌跳舞,有時候整個操場只有我自己,我更會毫不保留地放聲唱歌。

路跑的成就感在於能夠真正的向前,而不只是原處繞圈。在陌生的城市跑步則能讓我藉機認識城市的小巷弄,因為需要認路,所以會專注地看著所經過的人事景物,有時候街角的一塊小招牌,路旁一間咖啡廳的烘焙香,都可能留在腦海,成為我的跑步地圖標記,這些注意力的轉移,讓我不專注在身體的疲勞或心理的失去耐性,而能夠越跑越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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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跑的成就感在於能夠真正的向前,而不只是原處繞圈。」(圖/尖端出版提供)

布里斯本的故事之橋距離我們住的飯店並不遠,我當然趁著一整天的行程開始前,感受城市不同的視角。早晨斜射的陽光,讓我即使吹著一陣陣的風也不覺寒意。後來住在雪梨郊區,我則是趁著傍晚時,沿著飯店外的公路跑向附近的社區

進入社區的巷弄就像進入台北市的民生社區,也像歐洲城市的近郊景色,每戶人家皆是極富特色的矮房,屋前一片花園,種著屋主喜愛的各色草木。有的人家在兩棵大樹間綁上吊床,有的則有完整豪華的 BBQ 設備(但因為怕打擾居民就沒有多拍照片),看著他們的房子就能想像他們過的生活,跑過他們的屋前小徑,就能感受他們日常生活的景致。

在我的生活裡,跑步不只是體力的訓練,更是心志的訓練。當我想改善身體狀態時,我去跑步;當我想改變心情時,我去跑步;當我想好好跟自己相處,我去跑步。跑步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個部分,也是我的身體製造快樂很簡單的方式。在旅行中,跑步無疑是種認識陌生地區的特殊途徑,我喜歡跑步,我也會一直持續跑步,希望未來的我能在走遍這個世界,看遍這個世界的同時,也「跑」遍這個世界。

本圖文經授權轉載自尖端出版《旅活柏事:用自己的故事定義眼中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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