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過日子》沒有死刑便是理想社會嗎?

2016-07-21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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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8日,時年43歲的瑞典男子Kurt Niklas Lindgren在經過九年的刑期之後獲得假釋出獄。Kurt Niklas Lindgren 在瑞典還有另外一個名字,叫做:「Hagamannen」,而這並不是什麼對他的昵稱,相反的,這個綽號的背後,代表著他自1998年起多次的性暴力犯罪行為。「Haga」本是瑞典北部城市Umeå的一個普通小鎮,Kurt Niklas Lindgren到目前為止已知的第一起犯罪行為就發生在這裡。2006年Kurt Niklas Lindgren被控實施了多起性侵,受害者中包括一個案發時年僅14歲的幼女,罪名成立後他被判入獄14年,他也被當時的媒體稱作瑞典21世紀最惡名昭彰的罪犯之一。九年後,他被假釋出獄的消息在瑞典社會激起了強烈的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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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t Niklas Lindgren的假釋官在接受採訪時說,在經歷了九年的服刑生活之後,他相信Lindgren已經有所改變,而且根據犯罪行為心理學的專家評估,他在近期內重新作案的可能性並不大。而在此後的民眾隨訪中,接受調查問卷的民眾裡有30%對此保持懷疑態度,但也有一部分人認為Lindgren應該獲得一次重新開始的機會。Lindgren自己則對記者表示,他希望能考到駕照,然後去找一份工作。入獄前Lindgren就已經有一個同居女友跟兩個孩子,他希望自己可以像一個普通人一樣生活。時至今日,對於他被假釋的決定,仍舊為人議論,而且,沒有人知道,這個故事最後會以什麼樣的結局落幕。

瑞典在1921年首次提出對一些犯罪行為免除死刑處罰,20世紀70年代後,瑞典全面廢止死刑,最高刑罰改為終身監禁。在瑞典,被確認的犯罪行為,會被處以以下的幾種處罰方式:罰款,社會服務(多見於青少年輕微的犯罪行為)緩刑,有期徒刑,終身監禁。以謀殺罪為例,2014年議會通過的最新法案規定,最高刑罰可至終身監禁,最低刑期則不低於十年,但若犯罪行為人年齡低於21歲,則最高刑期不得高於14年。

在瑞典的法律體系中,對未成年人的處罰多數以罰款或者是社會服務為主,即便是情節嚴重的犯罪行為,也多數可以獲得減刑,或者用電子定位腳鐐監外執行等從輕處罰的機會。在瑞典的媒體上,如果犯罪行為人是未成年人,那麼員警或者檢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不可以提到他們的姓名,族別,甚至是體貌特徵。立法如此細緻嚴謹就是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這些犯過錯的年輕人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此外瑞典犯人在監獄中仍舊享受公民福利,比如免費醫療,免費教育,加之瑞典監舍的硬體條件相較其他國家來說,也是相當的優越,犯人基本被關押在單人間內,有獨立浴室,可以看電視,進行體育鍛煉,甚至可以從事釣魚等休閒活動。一直以來很多人都對這樣的制度以及監獄條件稱羨不已,覺得這是人權至上的一種表現。

但即便是在瑞典國內,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贊同全面的廢除斧鉞之誅。報端媒體上也常可看見一些反對的聲音,認為監獄系統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而且將假釋犯人放回普通社區生活的行為,也會給社會帶來更多的不安定因素。比如前文提到的Lindgren,他在假釋後沒多久,在就學的途中遭遇了幾名年輕男子的襲擊,在此事件發生後,有人在FB上為這幾個打人者尋求捐款以應對未來的訴訟,在不到一天的時間裡就募集到了上萬瑞典克朗,雖然後來那三名男子均被抓捕歸案,但最終因為證據不足而被免於起訴。

沒有嚴刑峻法的瑞典,也不是理想的烏托邦社會,瑞典並沒有因為這樣的人性化制度而使暴力犯罪發生的機率降低,所以近來也有很多人在呼籲,應該重新判定刑事犯罪的量刑標準,以及降低監獄內犯人的生活水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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