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並不是最近才出現的現象,千百年來一直存在女性請別人為自己生子的事情。
但隨著體外人工受孕(In vitro fertilization,IVF)等新技術的出現、文化上對於代孕接受程度的提高以及女性傾向於晚生孩子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代孕行業近年來呈現出爆發式增長。
在過去20年裡,這已經成為一個全球性的現象。儘管很難知道通過代孕產子的精確人數,但有統計稱,全球代孕行業總產值在2012年就已達到60億美元。
在英國,養育命令判決(parental orders,指代孕生下的孩子需要通過法庭確定撫養權)的數量從2011年的121起爆增至2018年的368起,增長了三倍。申請養育命令並不具有強制性,實際代孕的數量可能比這個數字更高。
引人關注的案例
代孕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妊娠代孕,需要在代理孕母體內植入精子和卵子。另一種是傳統代孕,實際使用的是代理孕母的卵子。
代孕帶來的好處很明顯。對於那些不能通過自然懷孕生子的人來說,這可以幫助他們獲得「自己的」孩子,免去了領養孩子的複雜程序。
大多數代孕的過程都很順利。但代孕規模的爆增也開始伴隨出現道德方面的爭議,一些處置不當的案例近年來吸引了大眾關注。
比如,2014年,一名泰國代理孕母投訴稱,她為一對澳洲夫婦誕下一對雙胞胎,但對方因其中一個嬰兒患有唐氏綜合症而拒絶接收,只把另外一名健康的孩子帶回了澳洲。
法院後來判決稱這名嬰兒並未遭到遺棄。但是,由於生父曾經被指有性侵兒童的行為,社會又開始普遍擔心這種代孕兒童的生存環境。
代理孕母弱勢群體
還有一些案例讓人擔心代理孕母遭到公司剝削,或者遭受非人的待遇。
一些在經濟和社會地位方面處於弱勢的女性會成為代孕公司招募的對象,吸引她們的是高額的報酬。在烏克蘭,一次代孕獲取的報酬可以達到2萬美金,這相當於該國平均年薪的8倍。
有報道披露了代理孕母遭受的悲慘對待,如果她們不遵守公司的嚴格規定,或者出現流產,代孕公司會拒絶付給報酬。
這種擔心促使很多國家關閉迅速增長的代孕機構。聯合國去年也警告說,商業代孕通常可以被視為買賣兒童。
「醫療旅遊」興起
由於各國歷史、文化和價值觀迥異,世界各地關於代孕的立法也不盡相同。在法國和德國,代孕被視作損害了女性的尊嚴,遭到完全禁止。
但英國把代孕視為一位女性贈予另一位女性禮物的行為,並將此視為「利他主義」。美國加州、俄羅斯和烏克蘭至今仍允許商業代孕,並將此視為追求女性獨立精神的行為。
讓人擔心的是,一些全球代孕目的地國家至今沒有法律對此進行監管,比如肯亞和奈及利亞。這種差異導致代孕行業的「醫療旅遊」現象。
這種現象指的是,如果打算購買代孕的人所在的國家不允許或限制這種行為,他們只要換到一個法律相對寬鬆或者缺乏監管的國家就行了。
近年來就出現過尋求代孕的父親或母親蜂擁而至來到印度、泰國、柬埔寨和尼泊爾的現象,其原因是這些國家宣佈即將關閉為外國人服務的代孕機構。
然而,一個代孕熱點目的地被關閉後,另一個地方就會很快取而代之。
法律難題
剝削利用較窮國家的女性、將孩子作為商品對待,這些是代孕引發的道德危機。更嚴重的是,以代孕為目的的醫療旅遊催生了法律難題。
一些國家將代理孕母視為嬰兒的合法母親,但一些國家卻認可購買服務的人(commissioning parents)從嬰兒誕生那一刻開始就成為其合法父母。這種法律差異意味著,代孕嬰兒可能會成為無國籍人士。
2008年,在一起標竿性的案例中,一對購買代孕服務的日本夫妻在小孩誕生之前離婚,導致這名由印度代理孕母產下的小孩遭到遺棄。
印度代理孕母和購買服務的日本女子都不願意承擔撫養責任。離婚的日本男子想要孩子,但根據印度法律,單身人士不能收養小孩。
最後結果就是,無法判定誰是這名小孩的合法父母,小孩的國籍也難以判定。
如果小孩跟隨購買代孕服務的父母回到自己的國家,那就需要當地政府根據自己的法律判定發生在海外的協議是否合法,並判定購買代孕服務的人是否能成為合法父母。
一些國家會優先考慮兒童權益。這就意味這政府不得不接受現實,對發生在國外的存在道德問題的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國際凖則
跨國界組織「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最近正在探討是否有可能制定統一的國際凖則來規範代孕行為。但是,由於各國對於代孕的不同態度,形成統一的凖則可能很難。
禁止或限制代孕的國家不願意簽署協議放開商業代孕,准許商業代孕的國家同樣也不願簽署禁止條款。
這樣一來,各國政府都會面臨困難局面:全球代孕市場的繁榮正是源於各國法律差異,而這種差異又導致監管缺失。
代孕確實可以給渴望孩子的家庭帶來欣喜,但同時也為剝削弱勢群體的行為打開了大門。隨著代孕的日漸普及,法律和道德的困境會日趨嚴重。在潘多拉魔盒打開的同時,法律沒有做出及時的回應。
芬頓─格林(Claire Fenton-Glynn) 是劍橋大學法律系講師,研究領域是兒童權利、家庭法律以及國際人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