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這傢伙怎麼這麼沒有良心?「一個趙藤雄 造成台灣多大傷害?」

2015-06-18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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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遠雄揚言要對柯文哲提告、北市府要銀行團接管大巨蛋之際,《財訊》專訪柯P,檢視他近半年積極處理的「五大案」,柯文哲仍是火力全開,左批遠雄、右打趙藤雄,亳不留情。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五大案」幾乎占據了所有新聞版面,隨著台北市廉政委員會提出結案報告,已漸近尾聲,除了爭議最大的大巨蛋案,市府與遠雄雙方仍在纏鬥,提告、接管戲碼一一上陣,更讓雙方死結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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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對大巨蛋究竟有沒有解方?他對五大案是什麼看法?上任近半年,他的市長心得如何?以下是訪問摘要:

如果現在市長是別人在當,什麼事都不會發生,但這個國家繼續爛下去。

要想如果重來一遍,以後如何避免、如何做得更好?

問:五大案已經結案,處理這些案子的意義何在?

答: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這些問題不是柯文哲上任才出現,它的確很困擾,我們也可以選擇不去處理它,如果現在台北市長是別人當,會發生什麼事?答案是什麼事都不會發生,一片祥和,但這個國家繼續爛下去。我們把問題指出來,改正後,未來比較好處理。好比遇到一個傷口,你可以吃類固醇,讓它不要發炎;但你也可以選擇清創,把壞死的組織清除掉,在清創過程也許會發現傷口怎麼那麼大,但只吃類固醇的結果可能是個體死掉,把五大案清創後個體會更健康。

問:這個過程中有沒有可能錯殺?

答:有人批評說雷聲大雨點小,這表示我們處理這些事已經非常保守了,我們大都指出問題,較少指責個人;除弊跟興利不是互相牴觸的事,我常講,凡事不以個案討論,要想如果重來一遍,以後如何避免、如何做得更好?

五大案中,從美河市發現鑑價制度有問題,未來台北聯合開發案會有一套新的鑑價制度;松山文創的紛擾才發現,BOT一簽50年、70年根本不合理,要有超額利潤分享機制,定期檢討;包括BOT案形成與決定過程的SOP(標準作業流程),我們有一套新的制度。正面來講,我們在除弊過程中建立新制度。

從五大案,過去政府跟財團的運作關係,所有問題都顯露出來了,鄧副市長講「潘朵拉的盒子打開了」,後面還有一句話沒說的,「再也關不回去了」,從此台灣複雜的政商關係不再。我只見過趙藤雄一次,跟他講最重要的一句話:時代不一樣了。老方法不行了,他以前有一套政商運作模式,以後再也不行了。

問:回頭來看處理這些案子,有哪些是可改進的?

答:有犯錯、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但這是學習階段必須付出的代價。我在台大醫院葉克膜的經驗,測抗凝血劑量要用哪一種方式計算、測量,花了2年討論、測試;很多問題,不要幻想他一次會成功,我們花了3個月討論未來BOT的SOP、鑑價制度,我也不認為它是完美的,改革是需要花時間的,以前的政府有哪些不令人滿意?就是不夠認真、不夠努力。所有這些問題難道是今天才發生的嗎?引用一句蔣經國名言:今天不做,明天就後悔。

你只要想像,下午5點到6點,站在忠孝光復路口,這裡還要裝14萬人,那是什麼光景?安全先解決,然後才是權利金,最後是市容。

問:大巨蛋最麻煩的關鍵是什麼?

答:兩個key point,貪婪的財團跟複雜的政商關係,台灣最大黨是金光黨,跨越藍綠。還是那句話,台灣的選舉費用一定要改,我問過2個題目都沒人敢回答,一是馬英九選過2次市長兩次總統,你認為他申報的費用跟實際相同嗎?第二,那個差額怎麼處理?沒人敢回答。這次監察院公布競選經費,我心中只有2個字,憤怒。連勝文的募款比我還少、支出比我還少,你相信嗎?這是什麼世界!把全民當傻瓜當白癡在耍,這是一個欺騙的社會!這個國家沒有人願意面對問題!

問:遠雄會要你拿出證據?

答:這叫common sense,我很痛恨議會說我是用常識在治理,不是,我們要建立一個用常識就可以理解的國家,我還沒說用專業咧。

問:大巨蛋約都簽了,如何善後?

答:在現有基礎上去善後。都蓋成這樣了,就要求安全第一,我們還沒談到交通咧,交通才是大問題,你只要想像,下午5點到6點,站在忠孝光復路口,這裡還要裝14萬人,那是什麼光景?這先解決,然後才是權利金,還有能不能蓋好看一點,我們的戰略邏輯是一致的,安全、市民權益,最後是市容。

問:但是遠雄緊咬他按合約走,他願意接受你們新的公安標準?

答:這是為什麼要開大巨蛋公安研討會,常常科技走在法律前面,大巨蛋在蓋時,台灣沒有這種大型大巨蛋,它的建築、安全法規,的確沒有這種規定,我也同意,但是,國家要進步,要拿出新的標準,不能當作沒有法規去規範,研討會就是要提出大型公共建築物的公安規則。

問:能夠溯及既往嗎?

答:這不是溯及既往,是解決現在問題,大巨蛋根本還沒蓋好。我處理大巨蛋的邏輯從頭到尾沒改變,就是安全。

一家建築公司應以工程品質自豪,而不是以訴訟能力自豪;一個企業應該以社會責任做要求,而不是以良好的政商關係為後盾。

問:萬一遠雄不願意配合呢?

答:這叫國家公權力,政府是要保護人民權益跟安全,在公安的原則下大家討論,我沒說一定要拆蛋或拆商場,也可能有其他方案;但如果廠商只擺出一種態度說,「我按照契約來」,這是沒有社會責任的企業。我常想,一個趙藤雄對台灣造成的傷害有多大?一家建築公司應該是以他的工程品質自豪,而不是以他的訴訟能力自豪;一個企業應該是以他的社會責任做要求,而不是他良好的政商關係作為他的後盾。當一家企業用這種方式在台灣能夠成功的時候,這是台灣的恥辱。沒有人先簽約再議約的,大巨蛋一開始的設計是合理的,一個巨蛋兩個商場,後來為了增加樓地板面積,又加了商場。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財訊雙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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