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並未公布這位女生具體發表了哪些言論,為何被視為「煽動『港獨』」。但日本《產經新聞》台北支局長矢板明夫4月20日在Facebook發文稱:「據了解,這名女大學生從2019年就到日本留學。大約兩年前,曾在臉書上分享過一些支持香港學生抗議遊行的圖片和文字,其中有『香港獨立、唯一出路』等遊行口號。警方認為這些內容觸犯了國安法。」
前香港立法會民主派議員,目前在美國紐約執業的律師郭榮鏗對BBC中文說,就其所知,此案確是首例香港人在外國發表言論後,在香港遭警察以《香港國安法》罪嫌拘捕的案件。
郭榮鏗說:「最大的擔憂是,所有海外港人,甚至是外國人,都可能擔心,會否因為說了些什麼,或做了些什麼——例如去參加了遊行——在香港過關卡的時候會有問題。」
「在這案子之前,大家也聽到有港人擔心說不敢去遊行啊,在英國不敢幹這幹那,怕回不去香港的,也有。」
另一位具備律師背景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也有同樣看法。他被香港國安警察以《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分裂國家」罪和「勾結外國勢力」罪通緝,又被廉政公署以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或不投票罪名通緝,目前流亡澳大利亞。
許智峯對BBC中文說,不少在海外繼續從事與香港民主自由相關倡議工作的港人,「他們已經覺得得有所犧牲,回去香港的話要承擔風險」,而這位女生被捕「更是確立了這風險真實存在,而且比想象中要大」。
「因為你能看見這位學生是寂寂無名的普通人,不是前議員、社運領袖等等,不是很積極的,大家都認識的香港自由民主運動網上倡議者。都不是。只是一位普通學生。這讓白色恐怖蔓延到全世界。」
「而似乎這樣的趨勢將繼續蔓延。」
《香港國安法》的境外管轄權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36至38條,無論該人是否香港居民,是否身在香港,《香港國安法》同樣適用。
按照目前已知信息,若這位23歲女生被起訴「煽動分裂國家」罪,一旦被判有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郭榮鏗對BBC中文說,這是《香港國安法》的「治外法權」首次被應用,國際社會將密切關注其影響,因為不單是有關香港的言論,任何人髮表了對中國對批判言論,談台灣問題,都有可能被香港警察引用《香港國安法》來抓捕。
總部設在美國的人權觀察組織亞洲區副主任王松蓮對BBC中文評論說,言論自由等公民自由權在香港每況愈下,這位23歲女生的案件是《香港國安法》首次被引用於居民在香港以外言論的案件,「尤其令人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