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守護倖存者與被害者權益,預防性侵事件再次發生

2022-09-13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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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中)、林靜儀(左起)、范雲、何欣純等人於8月30日召開「台中狼師校長市府消極調查?人本要求建立全國通案處理機制」記者會。(資料照,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中)、林靜儀(左起)、范雲、何欣純等人於8月30日召開「台中狼師校長市府消極調查?人本要求建立全國通案處理機制」記者會。(資料照,顏麟宇攝)

對於〈觀點投書:資優班狼師案,人本不敢說的事〉一文,筆者在其中讀到的訊息是鼓勵這塊土地上的人們分裂而非合作,但對於守護倖存者與被害者權益,預防性侵事件再次發生的面向卻幾無著墨,因此為文試圖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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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一個小標「教育摻選舉,性侵變政治,倖存者權益變不見」來看,筆者認為作者主軸在質疑人本在政治及選舉上的操弄,但所謂倖存者的權益,卻非作者真正關切的。但筆者不認為政治、選舉和教育有所分際,台灣社會將政治和選舉扭曲,脫離了生活。但是選舉和政治在在影響了人們的教育和生活層面。只有人人都重新拾起自己作為公民的關心、倡議與監督責任,台灣的民主才得以擴充及深化。

而關於「宣導錯誤的法治觀念」應是指人本訴求台中市府無作為,但作者認為「性平會調查小組的秘密性,未主動公開調查進度,不等於沒有作為」,這其中就有著彼此對於性平會調查小組進度是否落實的落差。筆者於另一篇投書亦有列出,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1條「學校或主管機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應於受理申請或檢舉後二個月內完成調查。 必要時,得延長之,延長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逾一個月,並應通知申請人、檢舉人及行為人。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完成後,應將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以書面向其所屬學校或主管機關提出報告。」但倖存者於4月提出申訴,台中市政府遲至9月2日下午性平會審議調查小組才提出報告,將黃師予以解聘、永不錄用、沒有退休金。這過程中是否有所延滯、疏漏,是需要台中市府再予協助說明。

然而作者即以上述理由,推論出「台中市政府在調查過程中,不能透露案情。人本基金會持續說市府無作為。市府也只能繼續挨悶棍。人本基金會看準台中市政府依法不能透露案情,持續對外界說謊,同時大辣辣的與民進黨合辦活動,其圖謀選舉利益昭然若揭。」的確台中市政府在調查過程中不能透露案情,但是這個過程是否超過法定時間?而人本基金會認為台中市政府無作為,還有因為加害者持續騷擾倖存者家人等原因,並非僅只是要台中市府透露案情。筆者認為所謂台中市府挨悶棍、人本基金會持續對外界說謊這樣的推論是不成立的。甚而關於「持續對外界說謊」這樣的汙衊指陳,筆者認為在台灣的言論自由保障之下,發言者仍必須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人本基金會是可以循法律途徑為自己發聲的。

而最後一句「同時大辣辣的與民進黨合辦活動,其圖謀選舉利益昭然若揭。」筆者不清楚人本與民進黨的合作訂於何時,但因為與某黨合辦活動,就可以推導至圖謀選舉利益,筆者認為這樣的推論稍嫌誇張與煽動人心。若這樣合辦活動就能圖謀選舉利益,那為什麼數十年來,人本那麼努力的「致力於結合家庭、學校、社會的力量,協助教育當局革除教育積弊,共同推動以人為本的教育。」但校園裡的性侵害、不當對待事件仍是不斷的發生。是否代表就是台灣的整個教育體制積習已深,身在其中,不斷受苦的卻是無數無辜的孩子。所以作者所述的「選舉利益」是什麼?不是孩子更美好的未來?更無恐懼的校園生活?還請作者協助釋疑。

至於第二個小標「摸底人本基金會,藏鏡人與蔡其昌是真兄弟」更讓筆者覺得荒謬。作者的推理是人本基金會創辦人的兒子和蔡其昌交情深厚。因此推論出「兄弟要選舉,拿爸爸的基金會來鬧」但這樣的詮釋證據何在?而基金會有其法制和組織運作,有眾多成員,他們有自己的意志和看法,就算基金會創辦人的兒子真的要幫兄弟,難道整個基金會都會買單?這樣的推論實在是太威權和封建了。也顯示出作者並不理解人本教育基金會運作與實踐的內容。

再者,作者認為「停聘校長」沒有法律依據。但根據20220829人本基金會會後新聞稿

【人本基金會號召三十個公民團體、上百位民眾抗議盧市府打假球!庇護狼師!為狼師建立脫罪SOP】:「黃師無法在8月1日屆齡退休,台中市政府竟繼續讓黃師留職停薪、回任該國中擔任教師。」因此黃師在8月1日後已是教師,應適用教師法22條?

關於作者「不論社會各界如何提醒人本基金會「停聘校長」,沒有法律依據,需要經過修法,但人本基金會已經上了失智列車,只能帶著鋼盔往前衝。」的敘述,筆者同樣認為評述過於誇張。且「社會各界」何指?可否具體詳述?

最末一個小標「人本打台中,高雄、台南挫咧等」所述內容,因為筆者尚未理解詳細脈絡,因此不敢有所評論。但以前述作者的邏輯來看,筆者認為這其中的詮釋角度仍有待商榷。而「台南市府、高雄市府應該想著急的跟人本基金會說「麥亂啊」」也是作者自己的詮釋,筆者認為應該提出更具體的說法來讓市民檢視。

至於最後一段,作者提及「人本說台中市政府放任,黃師騷擾證人,此也與刑法相關,若能送檢調,則黃師可羈押,不會也不能騷擾當事人。」筆者認為和作者第一段所述相衝突。就像姓平調查會有其時程。所以當受害者申訴,而黃師騷擾證人,送檢調的時機?送了檢調黃師就會被羈押?筆者認為這中間缺乏太多細節和脈絡。

而作者質疑蔡其昌身為立法院副院長,需處理立法院的問題。但筆者認為這又同樣是威權與封建的思想,而缺少「合作」與「公民參與」的看待。

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臉書貼文。(作者提供)
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臉書貼文。(資料照,取自人本教育基金會)

綜觀以上,作者全文以「此議題中倡議的人本基金會,宣導錯誤的法治觀念,倖存者脫離導致公權力保護,同時在社會道德面上備受一般民眾質疑,恐成為民眾不敢站出來的主因。」為主軸。

但是作者所謂「宣導錯誤的法治觀念」並無所本,而「倖存者脫離導致公權力保護」這句則是令人完全無法理解意思。至於「同時在社會道德面上備受一般民眾質疑」這句,筆者想詢問的是「社會道德面」是指什麼?「一般民眾」何指?有幾個?他們真的都這樣認為?這樣是否太小看每個人的主體和多樣性了?

而「恐成為民眾不敢站出來的主因。」裡指的「民眾」是指「受害者」或「連署者」?若是受害者,以9月7日的相關報導「台中資優班性侵案 議員張耀中再爆4名受害者」可見,是有受害者願意站出來的。而若是連署者,目前則有近三萬人連署、破百團體連署。都顯示民眾是願意站出來的。當務之急,應回歸受害者權益如何彰顯,以及學校體制整體的檢視和盤點,以及如何預防類似事件再度發生。至於分裂、鼓動情緒的論述,筆者認為可以再少一些,而是同樣身在這塊土地上的我們,可以以合作、共好的姿態,去面對這塊土地上所發生的每一件事,並從中得到前進的能量,為下一代共創美好的未來,實是這一代成人共同的責任。

*作者為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中區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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