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雄觀點:陳逸松的兩面性

2022-05-08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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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逸松心虛,當然否認李翼中的指證,並辯說:「我是文人,從來没做過什麼參謀長。我那時候根本不認識李翼中。」〔11〕文人當然可以當特務及抓台灣菁英的參謀長。陳逸松是國民黨的黨員,也是黨內在政壇上非常活躍,擔任國民參政員,更很受陳儀的重視。怎能謊稱不認識同在台北市的省黨部主委李翼中呢?就是他不認識,省黨部主委也會知道他的底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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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陳逸松和劉明曾在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大肆活動,又是有錢的台灣人,就一再有人密告他們兩人。1948年6月更有人向南京保密局舉報:劉明和陳逸松曾在二二八中煽動學生暴動,因此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情報處長姚虎臣特在1948年7月15日寫了一封信回報,詳細說明這兩員的真正身分:「關於劉明參加叛亂一案,頃據陳達元同志電稱:略以該劉明與參政員陳逸松二人於3月4日應邀出助敉亂,經報秉獲陳長官兼總司令核准運用,並於3月6日奉陳兼總司令派為總部別働隊副司令有案。無日均與弟密取聯絡,並著日將工作情形彙交弟轉報長官;迨國軍登陸援救,該員復奉陳兼總司令手令,協助弟緝捕奸逆,表現至佳。白部長返京之日,陳長官且傳派魏副官親到弟寓查取該員簡歷,荐充新任台省府委。所傳參加叛亂,確非事實。」〔6〕 

1948年7月15日警備總部情報處長姚虎臣透露:陳儀派陳逸松和劉明滲透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及封兩人為別働隊副司令,而且他們「緝捕奸逆,表現至佳」。(陳翠蓮教授提供)
1948年7月15日警備總部情報處長姚虎臣透露:陳儀派陳逸松和劉明滲透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及封兩人為別働隊副司令,而且他們「緝捕奸逆,表現至佳」。(陳翠蓮教授提供)

二二八發生後,台灣有識之士立即於1947年3月2日在台北市成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簡稱處委會)的籌備會,為了向陳儀提出改革的要求。軍統局的陳達元少將那時擔任行政長官公署簡任參事,亦即陳儀的參謀。姚虎臣在這封信說明,陳達元得到陳儀的核准,於3月4日派劉明和陳逸松這兩位特務進入處委會進行反間工作。陳儀更於3月6日在警備總部成立別働隊,也派劉明和陳逸松擔任副司令。

以上這兩份史料中,陳逸松在別働隊的職稱不同,一個是參謀長,另一個是副司令。筆者認為姚虎臣所寫是給南京的正式報告,也有明確的日期,比較正確,而李翼中不在情報圈子內,且五年後才寫「帽簷述事」,可能記憶有出入,另外陳逸松也可能這兩個職位都擔任過。

陳儀派陳逸松滲透二二八處理委員會

陳逸松的自述說,劉明通知他,他們兩人也遭受通緝的事情,因此在3月11日左右,他就「直接到陳儀那裡談判,我向陳儀說,『我是依照中央政府的命令出來組調解委員會,怎麼你現在又要通缉我?』陳儀當場答應撤銷通緝。」〔11〕陳逸松可以直接去見陳儀,可見他和陳儀的關係相當密切,而且陳逸松還自己承認,他是奉政府的命令進入處委會,做滲透的工作。

陳逸松天天參加處委會開會,把發生的事情每日向陳達元報告,再由陳達元轉報陳儀。陳逸松是律師,也就參與起草處委會的組織大綱和對政府的要求。3月5日下午二時,處委會決議派陳逸松、王添灯等四人為代表,赴南京向中央政府陳情。同日下午四時,陳逸松主持會議,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組織大綱」及「八項政治根本改革方案」〔12〕。蔣渭川批評:「處委會被陳逸松、劉明及特權人士一手包辦、把持。」陳逸松為處委會的常務委員,委員會下設處理局與政務局,陳逸松更兼任政務局長。劉明則激勵青年積極奮鬥,且聲明願意支付所需資金。〔13〕在混亂中,處委會的處理大綱增加到四十二條,於3月7日完成。其後,國民黨就利用這些處理大綱,誣蔑台灣人意圖叛國及奪取政權,做為軍事鎮壓台灣人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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