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威權時期軍系色彩明顯的老三台,轉化為強調公共性的公廣集團的一員。近幾年來華視這個媒體自身一直成為所有媒體的焦點。只是這個當年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主任王昇催生的媒體,該沒有想到有一天他會遭到「為匪宣傳」的質疑。
2021年正值開播50周年之際,華視成功地搶下中天被撤照後空出的52台黃金頻道。華視風光十足地移頻52年7個月後,台長陳雅琳在11月底帶領主播群登上伸展台走秀,結合培養專業模特兒、藝人的伊林娛樂團隊,宣稱要為主播們播量身打造全新造型,襯托專業形象,「全新時尚出擊」,帶給觀眾不一樣的收視體驗。
果然五個月後,華視新聞台真的帶給台灣閱聽人一次前所未有「不一樣的收視體驗」,把清晨還在半睡半醒之際的觀眾們都嚇醒了。這一天不是13號星期五,而是4月20日星期二。
跑馬燈輪播勁爆「新聞」驚動國安高層
到底華視捅出這個大婁子真的是在「為匪宣傳」?或是個技術性「低級錯誤」?有沒有違反《廣電法》妨害公序良俗之罪、《災害防治法》散播不實訊息之罪,甚至《氣象法》?
當天早上7點華視新聞52台與無線台的晨間新聞一開播,畫面下方跑馬燈就出現一連串驚悚駭人的「即時獨家」,先是「新北市泰山發生規模7、深度10里的地震」、「地牛翻身,造成核二廠緊急停機」、「客機迫降基隆河造成機身斷裂」,接著愈來愈聳動,「板橋車站疑似遭敵特工縱火及施放爆裂物」、「受戰爭影響各地爆發民生用品搶購潮」、「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台北港艦艇爆炸」、「中共備戰頻繁,總統發布緊急命令」……這些「重磅獨家新聞」連續推播了近8分鐘。
跑馬燈輪播這些勁爆「新聞」,驚動了國安高層去電華視新聞部主管,這時華視高層才知道出大事了。後來華視播出道歉說明,稱跑馬燈的訊內容是前一天新北消防局錄製的防災影片,「因路徑設定錯誤,誤植影片內容」。
還好是早上七點晨間新聞出紕漏,如果是股市開盤後、或黃金新聞時段新播出這些比烏克蘭布查(Bucha)慘案更驚人的「號外」,大概已全台大亂、投資人損失慘重,政府也為收拾善後忙到焦頭爛額。當天還不到中午,國會中的反對黨已磨刀霍霍、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撤華視的執照──這當然也是有一報去年中天被下架之仇的意味。
到底華視捅出這個大婁子真的是在「為匪宣傳」?或是個技術性「低級錯誤」?有沒有違反《廣電法》妨害公序良俗之罪、《災害防治法》散播不實訊息之罪,甚至《氣象法》?這些還需要NCC調查、甚至司法機構偵辦,而NCC也已收到多位民眾檢舉。
華視也啟動內部調查,嚴懲失職人員,處分層級達經理,總經理陳雅琳也將向華視董事會自請處分。正如NCC副主委翁柏宗所稱,華視屬公廣集團,應對其有更高期待施。華視自己發布的聲明也說:「華視新聞身為公廣媒體,不容許此等錯失」。
公共媒體高度自我期許的典範
的確,華視這次犯的錯誤已違反了公廣集團自己訂的內規《節目製播之實踐準則》。這個《準則》指出:
新聞媒體在災難與緊急事件中,扮演重要角色,不僅是訊息的傳播者,更肩負防災與危機處理的社會功能。公共媒體為全民所共有,在災難緊急事件發生時更應強化資訊傳播及服務功能。……包括地震、海嘯、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以及空難、戰爭、爆炸、核能災害、示威暴動、重大疫情等危機事件,應善盡公共媒體責任,正確而迅速地報導。
新聞機構傳統上對於新聞編採規範的重視程度往往高於對技術部門規範,但是電視媒體、以及數位匯流之後的新媒體,技術部門對節目製播的影響更為重要。而畫面中呈現出的跑馬燈快訊都是傳遞給受眾訊息的一部分,不只是個不重要附加品,這快訊也需符合「善盡公共媒體責任,正確而迅速地報導」的要求。
公共媒體不能輕乎社會大眾對的期待,更要珍惜民眾對公共媒體的信賴。這種信賴是社會共識與穩定的基石。就像美國公共電視之前長期的新聞節目《麥克尼爾/萊勒新聞時段》(The MacNeil/Lehrer NewsHour),雖然收視率不及商業台新聞,但在重要事件發生時,它是美國民眾會選擇的新聞節目,閱聽人信任這兩位從甘乃迺遇刺時就在新聞第一線的新聞人對重要事件的處理分析。前年過世的主持人之一萊勒(Jim Lehrer),他一生主持過12次總統大選辯論,為了保持自己的政治中立性選擇長期不投票。
這兩個新聞傳奇人物展現出公共性新聞媒體要對自己的高度期許。從編採內容到技術安排,都應有像這樣的高度。但台灣的公共媒體很難給自己這種高標準要求,畢竟它長期以來承受了太大的政治壓力。
逃不出政治桎梏,只好走上伸展台
解不開政治枷鎖,只好追求娛樂性、吸睛度,主播名模化,編輯台變伸展台,「全新時尚出擊」衝收視率。這也是台灣公共媒體的悲哀。
台灣媒體要從黨國箝制下解放出來的過程中,一些當時投身於這項努力的媒體人,以及被逐出媒體、失去對媒體掌控力的政治團體,長期以來還是把媒體當做權力鬥爭的場域,也因此華視內外鬥爭不斷,15年來換了10個總經理,甚至最近才下台的總經理莊豐嘉還得黨內黨外兩面做戰。
此外,華視與其他公廣集團成員長年入不敷出,以華視為例已累計虧損18億,因此需要政部門編預算填補,而預算要經立法院審議,自然又是一場腥風血雨的政治角力。即使政黨數度輪替,掌握政權者依然是想控媒體甚於想捍衛媒體的公共性。去年文化部公布《公共電視法》修訂草案,為了避免董監事與董事長難產,明訂行政院長聘任董事時,可指定一人為董事長。這雖可以避免董事長難產,但等於又讓行政權牢牢地壓在公共媒體身上。
解不開政治枷鎖,只好追求娛樂性、吸睛度,主播名模化,編輯台變伸展台,「全新時尚出擊」衝收視率。這也是台灣公共媒體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