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因言入獄,北京扭曲了中國的聲音——致力於建立公正和自由社會的人必須被聽到

2022-02-2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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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美聯社)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美聯社)

世界各地的人們很容易陷入這樣的印象:中國以一個專制的聲音說話。中國官媒向國外和國內觀眾宣傳的內容主要是熱烈讚揚習近平和中國共產黨的報導,而網路上又充斥了來自愛國主義網民們的排外言論和霸凌。但這種印象基本上是被捏造出來的 — 由於該政權努力壓制與官方敘事相衝突的許多聲音和觀點,例如人權、言論自由和法治等普世價值 — 而產生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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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一項針對過去一年涉及言論自由的拘留和起訴的評估,揭露了中國人民非常不同的樣子,包括他們的抱負、犧牲、多元和勇氣。這份評估同樣揭示了中共作為一個極度沒有安全感的政權,不斷地在多條戰線進行鬥爭,以壓制即使是最溫和的草根異議行動。

中國作為一個大國,再加上中國共產黨為掩蓋其統治不光彩的一面而採取的許多做法,使得要收集因政治或宗教性因素而被監禁的完整數據變得十分困難。原先公開發佈的判決書 自去年夏天開始從司法數據庫消失後,這種困難變得更加艱鉅了。儘管如此,《自由之家》每月發佈的《中國媒體快報》 仍試圖紀錄中國人民因分享資訊或表達他們對政治、社會或宗教議題的看法而面臨司法報復的關鍵案例。過去一年所報導的幾十個案件,即使只佔中國政治犯整體數量的一小部分,卻也提供了一些有意義的見解。

多樣性

因發表不受中共歡迎的言論而遭到懲罰的人,其臉譜多樣性令人震驚。按職業分類,這些人包括藝術家、老師、農夫、和尚、學生、工廠工人、記者和律師。當中也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家、億萬富翁以及前政權內部人士如沈良慶。沈良慶是一名前檢察官,於11月被判處三年監禁,罪名是因其在社群媒體的發文及其所寫的其它關於中共紀檢系統濫用權力的文章。 

關於囚犯身份的其他面向也說明了他們的多樣性。他們之中有漢人、維吾爾人和藏人;男性和女性;毛主義和民主倡議者;基督徒和法輪功信徒。有些人是已經因政治因素而服過刑期的長年維權人士,其他人則是發現自己第一次成為國家鎮壓的對象。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案件在地理位置分佈上 的多樣性。在西藏和新疆等西部偏遠地區,政治監禁的規模更大,處罰程度也特別嚴厲且不符合比例原則。但在沿海大城市如北京、廣州和上海等地,警局和法院才是迫害發生的場所,針對如存檔 被審查的疫情相關新聞、紀念天安門廣場大屠殺的受難者、批評中國領導人,或在部落格上討論如何獲得未經審查的 資訊。完整的事發地點清單還包括廣西、安徽、湖南、河南和湖北等心臟地帶的省份。

對平凡的交流進行嚴厲的處罰

儘管存在此種多樣性,針對網路上或現實生活中的言論而被入獄所援引的法律條款仍存在著共同的主題。多數的控告案件隱晦地承認被告並沒有參與任何形式的暴力,而是因為他們所說的或者所相信的而受到懲罰。例如,當局經常提出「煽動顛覆」、「尋釁滋事」、「侮辱英烈」和「利用宗教異端破壞法律實施」的指控。

這些針對非暴力犯罪行為的懲罰是嚴厲的,並且可以重至終身監禁。許多受罰的言論在更開明的社會中被認為是平凡的:對COVID-19規定的抱怨、對某人所在社區的新冠病毒 病例流行情況的觀察、嘲笑警方的迷因,或者針對某一歷史事件提供不同觀點的社群媒體發文。

根據 @FreeSpeechCN 推特帳戶自地方政府網站發佈的通知追蹤而來的案例,被關押的人之中有些被行政拘留長達15天,這是一種越來越普遍的懲罰,因為他們在大流行期間說了對警方冒犯的言論。但還有許多人被審前羈押數年;被剝奪與家人、律師接見聯繫或者受醫療照顧的權利;受到不公正的公審;並被判處更多年的刑期。

著名維權人士、少數民族或被禁止的宗教團體成員經常容易受到最重的判刑,刑期往往超過10年,而最近幾位高知名度的企業家也在此列。2021年7月,養豬起家、經營中國最大農藝事業的億萬富翁孫大午,在感嘆中國政治改革的缺乏並表達對在囚維權人士許志永的支持後,被判處了 18年刑期;9月,天津法院判處 由法輪功信徒組成的一家三口7至12年有期徒刑,判刑顯然與印製和散發這被禁止的氣功修煉資訊有關;同月,四名西藏喇嘛 被判處長達20年的監禁,因為警方在一台手機裡發現了他們與尼泊爾僧侶的通聯記錄和地震救援捐款。在一些國家,這些(刑期)比性侵或過失殺人等暴力犯罪的受刑人可能受到的懲罰更嚴酷。

許多案件中,被監禁者的動機和願望在他們的行動裡顯而易見:試圖支持被騙取退休金的員工、保存一張備受尊敬的精神領袖的圖片、反擊誹謗自己信仰的不實宣傳、舉報工廠雇用童工、在嚴格審查制度下分享關於COVID-19的最新情況,或者揭露司法體系內的酷刑 及其他虐待行為。這些都是普通公民,他們試圖幫助彼此,維護自己的權利,並且建立一個更為公正及自由的社會。

他們所付出的代價比檯面上受到的懲罰還要大。當女性主義倡議家及記者黃雪琴被拘留時,她前往英國攻讀碩士學位的計劃被打亂;唐明芳因揭露了生產亞馬遜公司設備的富士康工廠過勞情形,而被迫與九歲大的兒子分離,並且在父親過世時,無法陪伴在他身邊;資深維權人士郭飛雄被禁止見他臨終的妻子。在一些案件中,被囚者付出了生命代價。中國維權人士郭宏偉去年四月在吉林省服刑期間因腦溢血接受手術後 死亡,他因曾投訴獄方的腐敗及虐待行為而被判刑13年。五月,「維吾爾人權項目」發表的一份報告記載了自2014年以來,至少18名維吾爾宗教人物、維權人士或者家屬在拘留期間或獲釋後不久即死亡的情況。

滾雪球效應和國際影響

當一個人因挑戰不公義而受到懲罰時,其他人經常會來幫助他們。然而,那些提供支持的人自己也可能面臨懲罰,有時遭到更嚴重的指控。公民記者張展因COVID-19相關報導而被判處四年監禁,她在試圖找到武漢的另一公民記者方斌時被拘留;方斌則因疫情發生的頭幾天在醫院拍攝的影片而受到國際關注。十二月,湖南省官員將一名教師李田田 強制送入 精神病院,因為她向另一名因質疑對中日歷史的官方敘事而被解僱的教師表示同情。在李田田獲釋之後,知名律師謝陽因試圖探望她而被指控「煽動顛覆罪」。這系列的滾雪球效應暗示了中國政府為壓制異議而不惜投入的巨大資源規模。

這種鎮壓所造成的傷害超出了被監禁的當事人和他們所屬的群體。它同時破壞了任何試圖在中國建立法治的努力,降低了政府解決不滿的能力,並同時掩蓋和加劇了公眾對政府政策醞釀的失望情緒。

此外,與當今中國的許多其他情況一樣,北京針對言論自由進行起訴的案件範圍、性質和頻率對更廣泛的世界造成了影響。在過去一年中,許多被控告或判刑的人因為向國外發送跟COVID-19有關 的消息,或者以其他管道與流亡者進行溝通、為中國和全球的新聞閱聽眾提供寶貴資訊,而受到懲罰。其他人則本身就是外國公民 — 包括面臨可疑間諜罪指控的澳洲作家楊恆均,以及貝里斯籍的李亨利•胡翔,他在去年四月因資助並支持香港抗議者而被判處11年刑期。

數十名在囚人士因為在全球社群平台 — 尤其是臉書、推特和YouTube — 上評論或發表資訊而入獄,即使這些公司並沒有將用戶數據轉交給中國當局。在這些用戶受到懲罰的當下,中國官員和官媒正在這些同樣的全球社群平台上投入可觀資源操縱資訊 流通。與此同時,隸屬騰訊旗下的微信等中國平台上,一些用戶似乎因為在私人群組通訊裡分享特定內容而面臨懲罰,反映了公司員工如何轉交數據給當權者,這種作法也有前例。騰訊既是外國投資的接收者,也是國外科技公司的主要投資大戶,這讓人對其那些合作對象產生質疑:他們是否實際上也是共犯。

訪問中國的外國人們甚至可能發現自己離這些拘留場所很近。上週,法輪大法信息中心 公布了一張地圖,顯示北京拘留場所與冬季奧運會場館之間的短距離。許多離奧運場館數英里之遠的拘留中心都是宗教信徒、維權律師、上訪者和其他草根維權人士熟悉的虐待場所。

打破沉默

不幸的是,如果沒有一個重大的政治轉變,所有這些囚犯就不會被釋放,或者有辦法阻止另一批公民因類似原因被關押。但是,國際及在地的行動者仍可有所作為,並且拯救生命。據報導,當局在公眾要求讓張展保外就醫的壓力之下,改善了她的(關押)條件;經歷兩年對方斌下落的不懈尋找後,維權人士在本月得出他被關押在武漢一個拘留中心的結論;而即使富士康事件的吹哨者唐明芳 仍在囚,他的行動依然迫使公司停止雇用學童作為工人。

有更多行動能被實行來引起人們對中國言論自由維權人士困境的關注。外國官員在訪問特定省份或城市時應提起相關案件;私營行業的主管層級應該利用他們對商品供應鏈的影響力來支持吹哨人,就像維權團體在唐明芳的案件中對亞馬遜公司 提出質問一樣;而科技公司的投資人們應該對他們在監控和壓迫中可能參與的共犯行為提出詢問。

記住中共不想讓世界或者中國大眾聽到的許多聲音是至關重要的。憑藉著他們的勇氣、非暴力和為同胞們所做的犧牲,他們為中國和其他地方的美好未來帶來了希望。

薩拉 • 庫克是《自由之家》中國、香港和台灣的研究總監,並帶領團隊發行《中國媒體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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